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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官,您要些什么?」店小二见贝锦堂急匆匆进来坐下,以为他是饿极了。

  「芙蓉饼、肉丝糕、水晶包、笋肉夹儿、金桔水团、栗粽……」贝锦堂一口气数出了二十多种,目光却盯住铺子外面四处张望的周敬阳,根本没瞅店小二。店小二见贝锦堂不似个赖账的,便吆喝著让后灶上点心,琢磨贝锦堂可能是要打包带走些。

  贝锦堂这次偷了周敬阳,才发觉周敬阳也不简单。抛开没有杀气才得逞的一巴掌,见周敬阳瞬间调整步伐的姿势,他便明白周敬阳也是个练家子,而且看下盘功夫,还是个好手。

  危险啊,危险。



  擦擦额头的冷汗,贝锦堂决定下次见到周敬阳绕道走,免得被他看出什么破绽。

  「客官,您的点心。」店小二把吃食端上来,吓了贝锦堂一跳。

  「这是我要的?」看著满满一桌子,贝锦堂很想昏倒。

  「是您要的啊。」店小二看贝锦堂的脸色,开始怀疑贝锦堂有赖账的趋势。

  「这样啊……都给我包起来吧。」贝锦堂郁闷地丢给店小二一块碎银。

  「好咧!」店小二手脚麻利地把点心打包,最后挽了四合一的大花,递给贝锦堂。贝锦堂拎著点心包,将扳指和碧玉箫都塞入怀里收好,这才走出了点心铺。



  拎著不轻巧的点心包,肚里的梅花酒随著步伐晃荡。贝锦堂感觉些许酒意上头。他看看天色,觉得自己该回客栈去了。可事与愿违,他还没走出十丈远,就看到被他偷过两次的周敬阳从间店铺里走出来,店老板在周敬阳后面点头哈腰,而周敬阳手里拿的正是他心仪已久、怨念最深的白玉小老鼠。

  说到白玉小老鼠,这还是贝锦堂第一天逛平南大街时看中的。那天他走进这家店铺,一眼就看到这十二生肖造型的玉器,为首的小白玉老鼠,更是看上去小巧精灵,摸起来圆润温手,让他喜欢得不得了。

  生肖为鼠,还被娘亲认为是锦毛鼠白玉堂的转世。

  虽然不想过那种生活,但好歹也穿了二十年的白衣,贝锦堂心里还是很钟爱这颜色,也很中意这老鼠。

  白色梁上小君子。

  贝锦堂念著给白玉小老鼠取的绰号,觉得这老鼠简直就是为自己量身订做的,除了自己,谁要拥有这个,简直就是极大的浪费、极大的不适合。

  或许就是这个念头作祟,贝锦堂在这家店铺外面遛跶了九九八十一次,愣是没见到半个人买这白玉小老鼠,甚至连问都不问……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见到周敬阳手里的白玉小老鼠,贝锦堂只觉浑身血液沸腾,脚也不受控制地朝周敬阳走去,待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只小白玉老鼠已经易主了。

  不是发誓不再偷这家伙的东西了么?

  悲哀地置疑著自己,贝锦堂施展轻功就一路狂奔。竖起耳朵,他听到被自己连偷三次的男子拔脚追来的声音……

  ****

  不是自己的错,是他的品味和自己太像了。

  不停地进行自我安慰,贝锦堂跑得更快了。他从平南大街上窜出,一溜烟跑进了福乐坊的后巷,又从福乐坊的后巷,拐进城郭南道。沿著城郭南道,他片刻不停地跑向了城门,绕过守城官兵的拦截后,冲上了城外的官道。

  左手拎著点心包,右手握住可爱的白玉小老鼠,狂奔中的贝锦堂抽空回头,郁闷地发现周敬阳紧追不舍,就跟在自己身后十多丈远的地方,只要自己松懈一点,便会被追上。他深吸了一口气,加快速度转入条小路,把轻功施展到极限,又没命一样跑了二十多里地,再回头,发现周敬阳竟然还在。

  神啊。

  贝锦堂很想就这样消失在空气里。抬手用袖口擦擦额头上的汗水,他发现自己从未有过地郁闷。

  贝锦堂郁闷,周敬阳却比他还郁闷。

  好歹小偷是拎著一堆东西逃走的,自己却是空著手追了这么远还没有追上。

  周敬阳算算,估计两人怎么也跑了快一个半时辰。从城里追到城外,又从城外追到城郊,再从城郊抄近道追到了皇家的围猎御苑。眼瞅天就要黑了,可那小偷好像还兴致勃勃,一点不累的样子。

  怎么办,不能一直这样追下去啊。但更闹心的是,原路跑回京城去也不太可能。最要命的是,这里还是皇家的围猎御苑,没有什么人烟,总不能跑到看守御苑的人那里,抬出身份住下吧?倘若那么办了,估计事情比风都快,马上便会传入父皇和二弟那些人的耳中,成为他们攻击的把柄……该死的小偷,偷什么不好,偏偏偷自己,还连续偷了三次……豁出去了,就算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逮住,出这口气。

  周敬阳不喜欢争斗,但多少有些皇子脾气。他好歹也是个王爷,地位崇高,从小到大养尊处优,还没有受过这样的窝囊气呢。望著贝锦堂的身影,他发狠地幻想著逮到贝锦堂后如何处置。

  直接交官?

  不,那样自己很没有面子。

  转手他人交官?

  不,这样会落给二皇子他们当把柄。

  关在王府用私刑?

  好,这个办法好。

  可用什么私刑好呢?

  关押?

  不好,太老套,且没有惩罚性。

  鞭打?

  不好,太普遍,没有敬王府特点。

  给手指上夹棍?

  不好,太诡异,那一般是贪官污吏对付可怜女子的,但看小偷的身量,是个高大的男儿。

  往胸膛上按烙铁?

  不好,太难闻,实在不符合敬王府,准确地说不符合自己这个敬王的品味。从出生到现在,自己还从来没有那样残忍、恶心地折磨过人呢。倘若赤红的铁块烙在皮肤上,那发出的焦糊味道肯定是有伤大雅啊……

  有了。

  等逮到这小子,就把他捆起来,用铁链锁住,圈在后花园当马,让自己那四个闲极无聊的侍妾骑著他游园好。

  或者,让他穿上女装,在小芭蕉的看守下,把自己的满库房的珍奇宝贝都擦拭一遍,擦不完,不许睡觉,如果敢睡觉,就把他扒光了,丢到马圈里去跟马睡在一起……

  说到马,自己马圈里那两匹马还真的很漂亮唉。都是黝黑黝黑的毛,就连蹄子上也无杂色。如果不是那负责西域往来的外官讨好自己,自己怎么可能会得到这两个宝贝?可惜的是,如此神骏的马只能闲在自己王府的马圈里,不能驰骋在塞外疆场……

  说到送人,也不是自己不想送给顺眼的武将,实在是因为那样有结交的嫌疑,更加让人怀疑自己有夺位之志……

  说到夺位,真是天底下最难办之事。谁说过来的?「最是无情帝王家」,此话不假,就连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之间都藏著锋机,丝毫没有寻常百姓家的单纯……

  咦,自己怎么离这小偷越来越近了?

  周敬阳胡思乱想间,也不觉得疲乏。他脚下不由自主地加劲,渐渐追上了贝锦堂。

  「偷儿,你快给我站下!」

  眼见胜利在望,周敬阳学著说书人的口吻,大喝了一声。喊完,觉得自己还蛮威风,但让他吃惊的是,贝锦堂还真停下了脚步,不跑了。

  啊?怎么不跑了?一般听到喊停下,不是应该跑得更快吗?难道他要放暗器?记得师傅说过,很多江湖人都有暗器护身,尤其是偷鸡摸狗、采花入室之辈,更是阴险歹毒。

  周敬阳看贝锦堂停下,也跟著站住。他看著贝锦堂慢慢回头,发现贝锦堂长得一点不似想像中偷儿那般猥琐,反而是仪表堂堂,面容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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