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不好意思,Sammy先生。”
两人同时转过头来,中断了争执,Sammy高傲地睨着她。
千寻毫不畏惧他的气势,抬起头,挺起胸,一字一字地回答他。
“我也许不够高,也不是最美丽的,但绝不是丑八怪、矮冬瓜,请不要用这几个字侮辱我。”
Sammy转过身来,下巴拾得高高的,双手插腰,一脸傲然地面对她。
“不然你想怎样?”
千寻保持礼貌地回答:“别误会,我不想找你吵架,只是觉得,像你长得这么好看的人,又是从事这种见证幸福的行业,应该有容人的雅量和高贵的气质才对,而不是一出口就骂人。”
这一席话,让Sammy原本倨傲的神情有了变化。
“你……觉得我好看?”
千寻老实贴头,也不怕实话实说惹他生气。
“你不仅长得好看,还比女人漂亮,凡是第一眼看见你的人,都会被你俊美的外表给煞到,可令人失望的是,你说话刻薄,待人不友善,亏你还是帮新娘设计婚纱的专家呢!”
她已有被轰出去的心理准备,明知自己需要这份工作,这么做是给自己断了财路,但士可杀不可辱,她还没穷到要受别人冷嘲奚落的地步。
本以为话说出口,会惹怒对方,但相反的,这男人不怒反笑。
“看不出你这么丑,审美眼光倒是挺好的嘛!”Sammy一边摸摸下巴,一边重新打量她,望着她的蓝眸里,开始对她有了好感。
千寻禁不住退后一步,完全被搞糊涂了,这是哪门子的回话?听不出是褒是贬,也瞧不出是怒是喜,该生气的时候不生气,不该笑的时候却笑了,实在教人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让人有点怕怕。
“你想干么?”她一脸防备地盯着他,也不知这人又哪根筋不对,望着她猛瞧。
他突然丢下一句话,不是对她说,而是对宓儿。“好,试试吧!”宓儿满意地勾起唇角。“我就知道你会答应。”“看在你的面子上喽。”“你一定会满意的。”“希望,我拭目以待。”“放心吧,我的技术何时让你失望过?”Sammy冷哼。“但愿如此。”千寻来回看着两人,完全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我还有工作要忙,不招呼二位了。”说完,Sammy迳自走出会客室。千寻趁此追问宓儿。“你们到底在说什么啊?”“你被录用了。”“咦?”“从明天开始,你就是唯美婚纱设计公司的平面模特儿。”千寻顿了下,猛然尖叫。“耶?!真的吗?怎么可能?刚才他明明……”
“他人就是这样,你习惯就好。”宓儿端起桌上的咖啡,颇有闲情逸致地慢慢品尝。
千寻苦着脸说:“习惯?我根本转不过来好不好!还以为要被扫地出门呢!”
真搞不懂那人在想什么,难不成搞艺术和创意的人,脾气都这么古怪?
会客室的门突然又被打开,出现Sammy那张俊美又高傲的脸。
“忘了提醒,记得叫那个丑八怪明天打扮一不再来,不准穿得太俗气,免得砸坏我的招牌。”语毕,门再度关上。
千寻傻眼,张着嘴久久吐不出一个字,过了一会儿,才火气上升地质问宓儿。
“我到底是哪里惹到他了啊?”
安宓儿依然维持她惯有的气定神闲,轻啜一口咖啡后,才不疾不徐地回答。
“因为他嫉妒你长得太美。”
一直想做专职家庭主妇的千寻,从没想过要当模特儿,但是为了找一件有意义的工作移开自己的注意力,她愿意努力尝试。
“早安。”千寻一早就来到摄影棚报到,因为爸妈从小教导做人要有礼貌,于是她漾开微笑,不管认识不认识,逢人便打招呼。
“早……”几个坐在梳妆台前的女人,转头看着她,谈不上冷热的目光,对她上下打量。
“请问宓儿在哪?”
话才问出口,女人们更用一种评估的目光大剌剌地打量她,仿佛她的问话有些失礼。
“你是谁?”对方问。
她很高兴,第一天来就有人问她名字,这是认识新朋友的开始,于是她友善地自我介绍。
“我叫韩千寻,你呢?”伸出手,等着搭起友谊的桥梁。
不过,人家并没有伸手回应,反而怪异地盯着她。
“我是问,你来这里做什么?这里只有工作人员和模特儿才可以进来。”
“我是啊!”她点头。
几个女人恍然大悟。“喔?新来的摄影助理小妹?”
“不是,我是模特儿。”
她才说出口,那些女人先是表情一愣,接着噗哧笑出,仿佛她说了什么可笑的事。
“小妹妹,你搞错了,我们这里是职业模特儿拍照的摄影棚,不是一般拍沙龙照的地方。”冷傲的语气里,带了点狗眼看人低的意味。
“我不是来拍沙龙照的,而是来拍婚纱照。”
“那你更不该来这里,该去对面的婚纱店才对。”
她很有耐心地跟这些女人解释。“我不是来拍沙龙照,也不是拍婚纱照,而是来工作的,我拍的照片会刊登在杂志上。”
静……
那些女人止住了嘴角上扬的笑纹,再度用怀疑的目光打量她。
“你该不会是Sammy新用的那个平面模特儿吧?”
“我是啊!”她不早说了?
“什么!”
不光对方吃惊,她也被吓了一跳,因为不明白自己哪儿说错了,有必要这么大惊小怪吗?
“怎么可能?!”
“你这么矮,一六零都不到吧!”
咻!她觉得头顶中了好几支箭,模特儿说话都这么直接吗?态度高傲,也不亲切。
但是她并没有因此生气,仍是好脾气地回答她们。
“不好意思,我刚好一六零。”她看起来有这么矮吗?
“你是哪家经纪公司的?”
“我没有所属的经纪公司。”
“你没经纪人?”
“没有。”
“你进入这行多久了?”
“今天是第一天。”
“什么?!”
千寻好无辜地双手捣着耳朵,就怕被这几个女人刺耳的叫声给震聋,她们一个个高得像竹竿,脸上的烟熏妆看起来既冷艳又冷漠,处在她们中间,她像个受困森林的小矮人,而且不知为何她们看起来很不高兴,态度也不友善,好似她哪里犯到了她们。
“你们在那边鸡猫子鬼叫什么?”
“Sammy!”
女人们一瞧见Sammy,眼睛全亮了,一个个由高傲的女王,变成了嗲声嗲气的小女人,全都簇拥过去,恍若接见国王般地围着他。
“哇……Sammy,你今天好帅好酷喔……”
“对呀,为什么每次看到你,都让人眼睛移不开,你也英俊得太过分了吧!”
“你又穿新衣服了,是凡赛斯的春装,你穿起来就是与众不同!”
好恶心……
千寻差点没抖落一身的鸡皮疙瘩,明明刚才还冷艳得像冰山,一下子就变成了热情如火的哈巴狗,还用那种嗲到骨子里的嗓音说话,几乎要电麻她的耳膜。
对于周遭女人的恭维赞美,Sammy并没有显现出高兴的样子,反而眼神透露了不悦,别人没发现,旁观者清,千寻却注意到了,奇怪,居然有人不喜欢别人赞美?
今天的Sammy,依然是一袭时尚的打扮,丝质衬衫及黑色长裤,搭配及肩的金黄挑染发,柔和中添了抹神秘的气息,却又有一股不容掌握的叛逆,跟时下一般男人的穿著不同,俊美得令人不看他也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