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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他可以奴役她,旁人想伤她一丁点都不被他允许。

  「至中,你其实比你愿意承认的还要爱我,对不对?」她眼光中流转着温柔的波光。

  窦至中脸臊红了起来。「说什么嘛!」

  她勾住他的脖子,埋进他怀中。「不只我发现了,我妈也发现了,所以她才站到了你这一边。」



  「你妈是个有智慧的女人。」他淡淡地说,不像她那蛮乍老哥,人话都听不懂。是啦,他是监守自盗又怎样?童乃闻也不想想他老妹有多可爱,硬要叫他来照顾她。他也不想这样爱一个人啊,还又苦苦等她长大,很辛苦的好不?

  「至中,你说接下来该怎么办?」她腻在他怀中问。

  「嗯,如果你父母答应的话,我们就赶快结婚。我本来是想等你毕业的,话说回来,我本来也是想等你毕业才告诉你我的感情,结果你这妮子完全打乱了我的盘算。」

  「哼,你又没跟我求婚,我干么要嫁给你?」她轻声抗议。

  「嗯,小茜亲爱的,你想不想把我这个暴徒变成你的暴徒啊?」他的嗓音低沉而充满诱惑。

  「什么我的暴徒,你是想当吾家暴徒吗?我跟你说,你这脾气不改改,以后我就让你当无家可归的无家暴徒。」她轻声警告着。



  「那可不行,不管是土匪、坏蛋还是暴徒,我都只会是你的。」他说着抱紧了她,坚挺的鼻子逗弄着她敏感的脖子。

  「讨厌鬼,下次你再干出什么让我受不了的事情,我一定会把你推……」她忽然停了下来。

  他的唇边却缓缓绽开了一抹充满诱惑的笑容。「随时欢迎你把我推倒。」

  「窦至中!」她红着脸,用头顶了他一下。

  「痛……」他赶紧哀号出声。

  「对不起,碰到你伤口了吗?」她舍不得地帮他吹着气。

  「没关系,吹一吹好像比较不痛了。」他压抑下嘴角狡狯的笑容,双手则缓缓地兜拢,将她拢抱在怀中。

  嗯,偶尔当当哀兵,也有不错的效果嘛!

  只要能得到他心爱的女人,卑鄙一点也无妨。

  【全书完】

  后记

  我最喜欢写后记了。

  聪明的人应该猜到了,不是阿清有什么伟大高论要发表,或是什么特别心情要抒发,而是因为俊记代表——完稿了。

  今年因为手疾困扰我,严重拖延到写作的预定进度,应该会变成我在狗屋以来,出最少本书的一年。也因此爱偷懒的阿清好歹也是有点上进心的,真想多出几本书,好拉抬一下今年的成绩。可是……有的主角恋爱就是酝酿期特别长,让作者很烦恼。老早开稿也没用,跟着他们磨了又磨,简直想把男女主角一起推倒算了。

  好在磨久了也会有完成的一天,终于让这一对吵吵闹闹的家伙去扑倒彼此,作者终于可以喝茶纳凉了。

  说到手疾,我可以说是访遍名医啊!就在我医也医不好的状况下,有位中医师说我这不是扳机指,而是关节炎。瞎密!这两者可是差了十万八千里啊!

  后来我就去查了资料,发现瑜伽对关节炎似乎有所帮助。基于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我上网找了附近可以上的瑜伽课程,某天就杀到某中心去报名了。

  第一天上课,我觉得我大概是朽木。

  不只因为我柔软度很差,这个我老早知道,毕竟大学上了三年舞蹈课程,老被老师喊:「那个谁啊,练了这么多年,还这么高,弯不下去啊?」;还有个原因,就是我发现我的身体跟我的脑袋是分家的。身体不听使唤!

  怎么我叫两脚一起转,它就没办法一起转圈呢?别人都转得很轻松,为何我的脚就不听话呢?

  虽然如此,躲在教室最俊面的我还是很努力做着动作。第一堂课之俊,我整晚痛得只差没哭爹喊娘。

  到了第二堂课,稍微好一点,回家后疼痛程度少了一半以上。到了第二周,不痛了,且惊喜地发现柔软度有了改善。哇啊,原来不是朽木,只是需要雕很久的木头呀!

  更神奇的是,死马还当真活了。才一、两个礼拜,肩颈酸痛的宿疾居然有了很大的改善。而手指的痛虽然还没全好,但不要过度操劳它,就可以保持不痛状态了。

  所以,各位跟阿清一样,骨头硬邦邦,肩膀已经快要不是自己的的人,可以考虑考虑瑜伽,对于身体的循环真的改善很多。所以现在,无论我怎么赶稿怎么忙,我都不缺课,准时去找老师报到。

  今年八月的时候我去圆了一个梦。

  葡萄酒、夜光杯、羌笛声、胡旋舞……对了,正是丝路。念了很多年,决定要趁年轻时早点去,以免以俊更没勇气出发。结果没想到,去一道丝路并没有想像中苦,甚至还肥了两公斤回来。

  如果你跟阿清一样对丝路有很多幻想,那么你一定要去一道,趁现在,趁年轻,趁美景依旧,趁那边的人还纯朴,因为这跟幻想中的丝路完全不一样。唯有亲自去一道,感受那跟我们生活的环境完全不同的背景,才能知道,所谓自己的丝路是怎样的面貌。

  一道行程出去,花了十五天。从最热的吐鲁番(四十几度),到最冷的巴音布鲁克草原(八度,外加下雨),从沙漠到草原,从高原到盆地,景观之丰富,让人眼睛舍不得眨。

  很多人都以为丝路等于沙漠,其实有沙漠的行程只有其中一、两天而已。新疆则是物产丰饶,漂亮得像是个世外桃源。

  不过我最爱的行程就是跟沙漠有关的。

  那天我们从敦煌石窟回来,住宿在敦煌山庄。我不得不说一说这个只有三、四星,但景色有五星的旅馆。除了饭店外观盖得像个边关建筑之外,从我们房间的窗户看出去,鸣沙山就在眼前开展开来。落日余晖中,远眺着沙漠,那种特殊的感动,应该是很少有机会有的。

  这个还不算什么,隔天早上的行程才是经典。五点钟,大家被叫起床,到饭店门口集合,然后开始分配手套、口罩跟……骆驼。没错,就是骆驼。每人骑一匹骆驼,五只骆驼串在一起,由一个领驼人带着。大批驼队就在天色昏暗中出发了。

  起先是走在小村落的乡道间,天色黑得根本看不清楚景色。接着就进入到沙漠里,开始爬上鸣沙山了。半小时的骆驼之旅,带着我们抵达鸣沙山上。七早八早来这干么呢?当然是看日出了。

  看日出不稀奇,坐在沙山上吃早餐,看日出,才稀奇。

  我们抵达时,天已经开始亮了。但饭店工作人员更早,已经把帐篷跟桌椅、食物都弄上山了。然后我们就坐在沙山上,吃着热腾腾的早餐,喝着暖呼呼的咖啡,等待着日出。

  哇啊,人生有比这个令人感动的吗?

  我真是爱死了这个行程。日出美不美是其次,当你置身沙漠中,坐在那边优雅地吃着早餐,隔壁就是着名的月牙泉,有没有给他很感动?所以啦,当天给工作人员的小费,大家都给得很开心、很阿莎力!

  当然,除了这个之外,还有很多好玩的行程。阿清也首次在旅行的途中病得惨兮兮,先是中暑,接着又感冒发烧。就连搭夜铺火车时,几乎都在发烧中度过。但是当火车穿越漠地,日出从地乎线爬起的时候,拖着发烧的身子也要掏出相机来拍照。这样的旅程,真的教人难忘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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