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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眼神眨巴眨巴着然后挪了开去,嘴巴开始动了起来:「他是个很可爱的小家伙,小时候胖乎乎圆墩墩的,大些因为病变得很瘦,一双眼睛圆溜溜的,」他居然转过头来望着我很温和很不像他地笑了,「专注地看起人来时和你很像,又白痴又搞笑,让人看了很想过去逗逗他。」

  原来我在他眼里是这么个模样,我原本就知道我看他的眼神一定很愚蠢,但于今从他嘴里说出来还是在心里小小郁闷了一回。

  「你弟弟有些……不灵范吗?」我隔墙打鸟地问。

  「你比他更蠢。」



  我无语了一秒,心里被打击得没了之前高兴劲,但有件事我还是想问清楚:「杜御飞,你觉得我和你弟弟真有那么像?」

  「不像。」他似乎好话说完,再也懒得看我,闭着眼答得干脆。

  「不像?」之前他明明有说过像……

  我搭在他腰上的手被利落地甩开,他语气冲得像我是坨狗屎:「你以为你是什么,二十三四的人像七岁的小孩?你以为你是变态啊。」

  我顿时眉开眼笑,不顾他厌烦,凑了上去张开爪子开摸。「我是变态啊,嘻嘻。」

  「沈练,你要是再干扰我睡觉,下次做时我就把你吊起来。」他的穷凶极恶让我丝毫不怀疑他会这么做。



  我收爪,睡觉。

  晚上,我做了个梦。那时梦中的我就意识到自己是在梦中。

  荒漠无涯的平原上我可怜兮兮地赤着双脚跑啊跑,不知道在找什么,也不知道要跑到哪里去,我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可怜巴巴地打着双赤脚,身上还衣不蔽体整个人在冷风中打着寒颤。

  梦中那个清醒的我很奇怪,为何把自己弄得如此凄惨还固执地跑个不停,仿佛由遥远的初始我就在这片无垠大地上跑着。

  突然四下无人的地上凭空多出来个人的背影,我一阵欣喜,甚至连那人是谁都还未看清就踏着疾步朝那影子奔去,那背影先是一动不动,等我近了却开始一点一点地向远处移,我大叫着,不顾脚下的血泡磨破拼命要赶上,近了,近了……我伸手抱时,那明明在眼前的身体就在我快要触摸到时消失了,我失望着,大喊着,又开始朝着远处搜索,那个背影不停地出现,不停地消失,我一次次地欣喜,然后一次次地失望……你真是个笨蛋,我骂那个梦中的我,他明明是逗你玩的,你还真蠢。看着梦中的自己脚板血泡尽破,一路血滴洒着,我心中越来越急,担心那个快要血流尽的自己,笨蛋!别跑了呀……不要再跑了……

  我梦中声嘶力竭地大喊,实际上醒来时发现只是嘴在无声地用力张合而已。奇怪于自己为什么会做这种这个怪梦,整个人还停留在刚才的梦境,一时被淹没在那种悲伤绝望中,以至于两三分钟后我才发现,自己不是躺在床上,而是躺在床下地板上。

  身上除了条短裤什么也没有。

  我恍然,难怪梦里的我会觉得寒冷无比赤脚上阵衣不蔽体。

  一转头,看向床上,人还在熟睡中,独个儿裹着薄被,占了大半张床。

  我从地上起身,回头看了看自己落下的位置,又看看床上的人,思忖着。究竟是我自己滚下来的,还是被这个男人踢下来的。

  我是被他敲醒的。一睁开眼就看到他那张让我全身血液运行加速的脸离我半寸远。不过一瞬间,在我才来得及是不是要来一个早安吻时他就挪开了。一个闹钟丢在我身上。

  「你竟然睡到八点半!」他摆着一副严厉老板脸,看着我的眼神让我顿觉自己好像已经十恶不赦。

  看来他醒来很久,也忍了我很久了。

  我无力地起身下床,照着常速穿衣。

  「杜总大人,我也没办法啊,不知半夜哪个混蛋把我踢下床,害我睡地板睡了半个晚上,哈啾!」我开始打喷嚏,连打了五六个,等我调好呼吸眼泪汪汪地再来看,这个男人已经很无良地笑得张脸轻度扭曲。

  「床这么宽,你自己滚下去怪谁?你这么大个人谁有本事把你踢下去。」他居然不承认。

  他在胡说。

  我公寓的床只有这三分之一,我从来就没掉到地板上去过。可我又没话反驳他,只好作罢。

  关于我昨晚为什么会在地板上睡半夜的事自然成了个悬而不解的疑案。

  ***

  我不是第一次参加宴会,以前读书时也曾参加过几次正规的宴会,但如此规模如此水准的宴会绝对是生平仅见。商贾名流,政界要人,都是媒体新闻上常露的脸孔。当然,晚宴自然少不了美女。各色的美女让你眼睛照看不过来,一个个拽着长长的礼服晚装,扶着男人的手臂优雅轻盈地穿梭于琳琅华美的灯光酒席之间,此时会让你觉得女性这种生物真的是无比美好又无比神圣高贵的存在。

  大家闺秀小姐千金,世家公子少爷商界巨擎钻石男人,这里完全是为他们准备的星光舞台,一切都与我无关。

  我只是跟进来的一个小跟班,抬头四处望望,带我进来的人此时不知在和哪个政要攀谈或是站在某个角落和某个名门闺秀调情,早不见了踪影。

  我端着酒杯,窝在角落沙发里,眼光晃啊晃,就看到一个翩翩浊世帅公子朝我走过来。

  「思瀚,你今天好帅!」帅公子还隔几米远,我就开始心虚夸张地大捧狗腿。拒绝他的邀请却再一次进了凌风,还大模大样地跟着老板到了这里,常人很难不生气。不过某种意义上讲,思瀚不是常人,他是神经大条的非常人。

  秦思瀚没坐下,端着酒走到沙发前看着我,合身的精致礼服称得他比往日更潇洒出众,真的很帅,我这狗腿,不说假话。

  「你老板人呢?」他低着眼皮子问我。

  我耸耸肩答:「我也不知道啊。」

  「那你还跟他来。」

  「老板之命,不得不听。」我察言观色,见他也没怎么恼怒,便言辞嘻哈起来。

  秦思瀚把杯中酒喝尽,搁旁边几上:「这里吵,说话也不方便,我们出外面走走吧。」

  我说好,站起身目光朝厅中游了个圈。

  「你老板说不定正被些政界要人围着,用不着你跟前跟后地侍侯着。」他话中带刺。

  看来,非常人也会偶尔生一生常人的气。我拍了下他,勾着他的肩边走边笑:「我是怕他呆会儿想起我来又找不到我,一生气扣我工资。」

  和秦思瀚在一起时的我,很轻松,大概毕竟是同学,我在他身上找不到一点贵族大公子的派头,他总是随和而亲切。我想我自己大概也是这种人,所谓人以群分。

  记得相识之初,他就说我有种很随和亲切的味道,让人想亲之为友。但我估摸着分析,他这么夸我至少有一半原因是出于在第一次见面的宴会上我跑出宴会场所好几里替他偷偷买醒酒药的缘故。

  他说他从没见过我这么对一个陌生人好心的人,我说我从没见过他那么好运气的人。我告诉他,那天是我第一次参加宴会吃撑了,正想运动运动恰巧让他给碰上。

  我和思瀚走出大门。宴会场所是个开阔的庭院形式兼具古典风格的建筑,除开富丽堂皇的大厅,周围都是曲曲折折的组廊,廊外幽草小花通径,适合散步品茶赏花谈心幽会……我们就在出大门不远的一条组廊边站定。我仰起头看天上的星,秦思瀚也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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