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翎一时哑口。他对安修平到底是什么感觉,自己也说不上来。虽然他们相处的时间不长,但安修平是除了千秋之外最了解他的人,感情深厚自然不在话下。只是,这种感情能够成为爱情吗?
「学长,就算我把你当成千秋的替身,这样也行吗?」
安修平举起一只手:「既然这样,我也得跟你招认,我可能是把你当成我死去的小狗的替身,你的眼睛跟它很像。我对它真是无限追思啊!」
小翎狠狠瞪他一眼。事实证明,不管谁是谁的替身,他就是拿这型的男人没辄。
安修平又苦笑了一声:「好了,不开玩笑。我知道现在跟你说这些很突兀,你可能没办法接受,而且出院以后还有一大堆麻烦事在等我,实在也不是谈恋爱的时候。不过这些话我想说已经很久了,如果你现在身边没有其它人选,我觉得你不妨参考一下。」
小翎怔怔地望着他,许久,忽然噗哧笑了出来。
「学长,你不要连表白都讲得像在推销清洁剂好不好?还参考哩!」
「对哦,真的很白烂说。」安修平也笑了,那张清俊伶俐的脸终于恢复了应有的活力,连带地让小翎的心情也稍微振奋了起来。
千秋活着的时候,应该也是这样笑吧?就像皮夹里那张照片一样,爽朗光明,没有一件事难得倒他。
「你晚一点再答复我没有关系,慢慢来。」
小翎轻轻点头:「好,我会考虑的。」虽然对这种新状况还有些迷惘,但是就事论事,眼前有个帅哥在追他,外表跟气质都是他喜欢的型,两人又相处愉快,真的没理由不考虑。
「没问题。」安修平咧齿一笑:「如果你一时下不了决定的话,也欢迎先试用哦!」
「去你的!」小翎忍俊不禁。
跟千秋相似的脸,跟千秋一样的笑容,跟千秋一样的胡说八道,还有那微微偏头睨视他的神情,每一点都让小翎全身发烫,血液直往上冲,脑中一阵迷惘。
是吸收了千秋的关系吗?真的像得太吓人了。果然是同一批号出厂啊……
不过这些大概并不重要吧。眼前他可以确定二件事。第一,无论是千秋还是安修平,此时都是心满意足,这样就够了。此外,安爸爸和安弟弟的下半辈子会过得很热闹。
至于他自己呢?其实就算要他现在就倒进安修平怀里也是很容易的,但是他不想仓促作决定。今天脑子里塞了太多东西,他得先好好消化一下。
告别了安修平走出医院,耀眼的阳光洒在身上,仿佛也渗进心里。胸口横流的是温暖,是感伤,还有强烈的满足,将他全部身心填得满满地。
他忽然明白,他不用在任何人身上寻找千秋的影子。千秋在他心里,永远都在。
从此以后他会毫不犹豫地继续前进,去品尝人生的酸甜苦辣。因为他还活着,活着的人有两项特权,一个是可以用自己的手臂紧紧地拥抱心爱的人,另一个是可以重新开始。他有幸拥有这两种幸福,可千万不能浪费掉。
所以,在休息过后,跨上骏马,握紧缰绳吧。人生的战场上,新的冒险总会一件接一件来的。
〈完〉
后记 千秋修平我爱你
我想每个人都听过「灰姑娘」吧?故事本身也许已经是老掉牙了,但是每当我发现自己不管到哪里是状况外,天天蠢事做不完,不断担心害怕的时候,我真的曾经祈求能有个类似神仙教母的角色来守护我。也许是某个特别有爱心的老师,或是精通人情世故的朋友,总之希望他们能随时陪在我身边支持我,指点我。这自然是太夸张的奢求。
得不到就自己造一个,这就是写小说方便的地方。
看过名著「炎之蜃气楼」的读者,应该都知道上杉第三号大将安田长秀又名千秋修平,是个非常类似保姆的角色。虽然为人机智,嘴巴坏又爱捉弄人,当两个主角高耶和直江的感情纠纷搞得满城风雨的时候,总是得靠他来当和事佬、做心理咨询、收烂摊,甚至还变成出气筒,总之是悲情到令人心痛。正因如此,我对他的爱远胜过两个没事就虐待自己情人的主角。这就是本篇主角命名的由来,这名字感觉就是用来照顾人的啊。
「鬼镜」在网路上连载的时候,有读者反应这篇明明是灵异,却又写得很现实。
我想是因为我希望能把实际生活中的困境搬到小说中来解决,「写出有可能会实现的故事」就成了重要的功课。如果内容完全脱离现实,例如千秋直接附身到志恒身上痛整他一顿,或者让他也变成同性恋,这种小说写起来也许很爽,但也会让我更清楚地意识到现实的艰难而更加沮丧。所以我的设定就是:千秋身为幽灵,可以不受社会规范束缚放手一搏,但是手法不管再夸张再离谱,绝对不能超过人类能力所及的范围。
看来我真的没什么浪漫细胞啊,唉唉。
昨天去参加一个文艺营,老师耳提面命:「写小说就写小说,绝对不要说教讲道理,不然小说就会被秒杀。」我心中大叫不妙:娘啊,鬼镜整篇都是千秋教训小翎,那不就等着被瞬杀吗?不要啊啊啊啊啊……〈泪奔〉
如果真要辩解的话,我只能说虽然说教场面很多,但我不是想教化世人,只是在发泄心中的不爽。基本上我写小说最基本的原动力就是「不爽」,几乎每一本小说都在吐槽,所以脑充血的危险性很大。〈汗〉
我最不爽的,就是那句在书中出现几百遍的「不能当情人还是可以做朋友」。总觉得好像退而求其次,呒鱼虾也好的感觉,难道「朋友」是这么廉价的东西吗?友谊贵在真诚,在还没有死心,仍然对对方有期待的状况下,怎么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别的不说,「做朋友」这三字本来就很奇怪。朋友不是应该彼此投缘,自然而然被牵引在一起吗?有办法「做」出来吗?对我而言,那种明明没有什么交集,硬做出来的朋友顶多只是一年寄一次贺年卡而已,感情绝对不会好到哪里去。
另外就是「你爱的是这个人本身还是他的性别?」我知道这句话曾经感动过许多纯情的读者,包括我在内。可惜我现在没那么纯情了。说到超越性别的爱情,我自问我做不到,相信天底下大部分的人都做不到,同志族群自然也做不到。因此佳沅的回答正代表我的心声。不管千秋对他再好再痴情,他就是不会回应千秋的爱。并不是他存心要伤害千秋,而是他根本做不到。同样的,志恒也做不到。〈应该不会有人相信他真的变成同志吧?〉
一般人的看法,总是比较容易同情爱情中的弱势者。好像一个人爱得深、付出得多,伤得重,就表示他〈她〉是值得支持的一方。但是我总是觉得,「爱人的权利」也许重要,「拒绝的权利」跟「平静度日的权利」不是更重要吗?爱上一个人被拒绝固然伤心,但是他总可以调适疗伤,可以转移目标,总之主控权在自己手上,伤愈后还是一条好汉。被不爱的人纠缠却会造成生活上的不便还有心理的负担,而且不知该如何结束,有时还得背一个「无情」的罪名,岂是一个「惨」字了得?当爱跟付出变成别人的困扰跟重担的时候,又何来「权利」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