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他跃跃欲试的神情,小翎决定开始写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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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学校正式上课。二年三班的第一堂课是物理,任课老师正是他们的导师柯老师。
上课没几分钟,班长李文豪就抢着说话了。
「老师,我前几天在麻省理工的季刊上,看到一篇光学的论文,里面有很多有用的新观念,对这学期的课程应该会有帮助,我已经把它翻成了中文,想趁着上课跟同学分享,可以吗?」
柯老师激赏地看着这位聪明的学生:「当然可以啊。」
说到这位李文豪同学,皮肤微黑,面如满月,一脸的福相。个儿并不高,由于每天抬头挺胸,看起来倒比实际高大些,只是有时下巴仰得太厉害,让人忍不住担心他脖子会不会抽筋。虽然赶流行戴隐形眼镜,众人总觉得那种专给势利眼书呆戴的金边眼镜更适合他。
在前一天自我介绍的时候,他钜细靡遗地告诉全班,他的祖父曾经担任某某军种的司令官,父亲是中央某部会的委员,他从小去过哪些国家,精通几国语言几种乐器;还「不小心」地透露出他是当年高中联招的理化和英语都是满分,又花了五分钟阐释他对本校的热爱,和未来的展望,最后再欢迎同学随时去他家的大宅院作客,总之是听得人人颈毛倒竖。之所以选他当班长,也不过是因为大家都不想接这吃力的差事。
当他站在讲台上,神气活现地念着那篇论文时,同学全都兴趣缺缺,不是盯着讲桌发呆就是东张西望,而教室角落那张空桌子,也再度成为视线焦点。
陈少翎好大的胆子,先是前一天惊人的出柜宣言,然后居然第一天上课就缺席,而且还翘到自己导师的课!不过也有人猜测,由昨天他从老师办公室回来后,就一脸龟毛的情况看来,他是因为昨天一时冲动承认性向,今天没脸来上学了。
这时,教室门口忽然传来几声古怪的「咯咯」声,打断了李文豪的朗读,然后是一声响亮的问候:「老师,各位同学,对不起我迟到了,你们一定很想我吧?」
那位举世闻名的同性恋者正站在门口,脸上挂着灿烂得可恨的笑容,但是最重要的是他手上提的东西,让大家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柯老师没看到他的手,一脸不悦地问:「陈少翎,你为什么第一天就迟到?」
「说真的,老师,我也是一百个不愿意错过您的精采课程,只是我得一大早赶到市场去买这个,所以担误了时间。」陈少翎与叶千秋的合体举起右手,让全部的人看清楚那只咯咯乱叫的大公鸡。
不用说,全场哗然,柯老师也忘了她的淑女风范,尖声说:「你带活鸡来学校干什么?」
「为了完成老师的交代呀。对不起,让一让。」千秋毫不客气地将李文豪挤开,占据了讲台正中央的位置,将公鸡按倒在讲桌上:「因为昨天我说了不该说的话,老师一番好意,要我向全班澄清。可是我觉得口说无凭,所以为了证实我的诚意,」他从书包中抽出一把明晃晃的大菜刀,高声说:「我陈少翎今天在此斩鸡头立誓,我绝对不是大家所想的那种人!」
在众人惊呼声中,他将刀高高举起,正要重重砍下,柯老师尖叫一声,冲上来抓住他手臂:「不,不用了,不用了!老师相信你,好不好?全班同学都相信你,你绝对不是同性恋,对不对?各位同学?」
「对对对。」不少人被吓到了,点头如捣蒜,深怕他忽然抓狂开始砍人。却也有眼尖的家伙,看出这小子不过是在作戏。
「真的吗?」千秋惊喜交加,放下刀子:「谢谢老师!谢谢各位同学!这只鸡终于可以活命了,真是太好了,老实说我最讨厌杀生了说。老师,那这只菜刀就送给您了,切菜很好用哦!」将刀子交给老师,随即向全场深深一鞠躬。
「鞠躬」这个动作,需要两手贴在身侧,也就是说,原本按着公鸡的手自然就放开了。结果就是,公鸡飞了。
接下来半堂课,二年三班的同学就在满屋子抓鸡中渡过,种种惊叫咆哮声四起,隔壁班还以为他们第一节就开同乐会。最后,总算在下课前五分钟抓住了公鸡。
「老师,这只鸡怎么办?」千秋压着因为憋笑而微微抽筋的肚皮,天真无邪地问。
「不是你带来的吗,怎么问我?」柯老师气喘吁吁,没好气地说。
「可是我家没地方养啊。它才刚捡回一命,如果又被杀来吃,那就太可怜了。」千秋振振有词地说:「最好是有人能带回家养。」
谁要养啊!全班同学在心里大骂着。
「啊!」千秋若有所悟,抓着鸡来到李文豪面前:「豪哥,你家院子不是很大吗?那就麻烦你来养好了。」
「我?」李文豪刚才被鸡吓得脸色如土,这回更是苍白:「不行啦!」
「好啊好啊,就给豪哥养吧!你是班长耶!」同学们一来急着摆脱烂摊子,二来原本就讨厌李文豪,开始一股脑儿起哄。
柯老师仔细思索,由小翎这两天的异常举动,再考量他之前休学一年的历史,她研判他很有可能患有躁郁症,千万不能随便刺激他。于是她下了最后裁决:「就这么办了。李文豪,这只鸡暂时先寄放在生物科实验室里,等放学你就把它带回家吧。」
「什么?我……」李文豪的脸又变成了猪肝色,许多人开始暗暗叫好。
「太好了!」千秋感动莫名:「小豪,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它哦!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它一定会给你带来幸福的。」伸手握住李文豪的手,双眼闪闪发光:「我可以常常去看它吗?」
李文豪痛苦难当,转头向柯老师求援,偏偏她不停使眼色要他答应,他只好含泪回答:「好……」
下课钟响了。
千秋带着一贯从容的笑容,有条不紊地整理着书本,没有人看得出来,在他脑子里,有另一个声音正在鬼哭神号。
「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啊!」
「你生什么气,大家不是都把同性恋的事忘光光了吗?」
「才没那么简单呢,这下他们一定都认为我是神经病了!」
「别那么挑剔好不好?再不然你选吧,要当同性恋还是神经病?」
「我都不要。」
「想得美哦!」
小翎恨恨地说:「你老实说,这就是你的目的,对不对?把我逼到自杀,然后你就可以占我的身体复活了,是不是?」
千秋不屑地说:「我干嘛要逼死你?你早就半死不活了。想开点吧,情况没有那么糟啦!」
小翎的眼泪差点飙出来:「本来,虽然交不到什么朋友,至少还会有人愿意跟我说几句话,现在,一定再也没人要理我了!」
仿佛在响应他的埋怨,邻座传来一个声音:「同学,你演得太烂了,干嘛不真的砍下去?」
说话的正是那位祈祷少年,记得他的名字叫吴毅华。
前座的林法民转过头来:「对啊,害我还好期待。」
千秋一脸委屈地说:「人家哪有在演戏?我是很认真的。」
「唛假啊!我们一直看到你在旁边偷笑。」吴毅华说:「你很可恶哦,把全班当傻瓜耍。」
「冤枉啊,我只是想说刚开学,热闹一下咩,不然上午第一节很容易睡着说。」
林法民点头:「没错,我就睡着了,还差点说梦话。那个李文豪实在是……没见过那种猪头!不过,你没有看到,你把鸡塞给他的时候,他那个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