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事到如今,他总不能再走回去吧?
一想到那个死皮赖脸百劝不听的女人,衣着品味烂到无可救药,偏偏又是他的上司……韩德森真是觉得生不如死。
以他的个性、以他的能力,大可以愤而炒老板鱿鱼,自行另辟江山、另打天下,但是“万人迷”是他多年来的心血,也是万老先生的交托,无论如何他都不能轻易放弃。
再说她的品味如此差,只怕“万人迷”交到她手上没三天就被搞到关门大吉,他不能眼睁睁看着这样的惨剧发生。
而且这么庞大的公司里总有一些部门主管桀骜不驯,万一欺她生嫩找她麻烦怎么办?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
好吧,不过就是要把她从头到脚改造成最符合“万人迷”风格的董事长,这有什么难的?
他一定办得到!
第四章
接下来几天,万小花都故意穿得五颜六色,一下子是毕卡索风,一下子是野兽派,不过她很聪明,跟韩德森大玩捉迷藏,所以没被他逮到。
冲着她的好人缘!是董事长又毫无威胁性吧——公司上上下下的人全都乐子替她通风报信,只要韩德森一踏上三十楼,她就马上从逃生门偷偷溜下楼,要是他正在十五楼看广告部门的作品和报告,她就远远避到十楼以下,二十楼以上的楼层。
还好他真的很忙很忙,她又躲得很勤很识相,所以这些天下来相安无事。
她猜他是放弃纠正她的品味了。
但是如果没有他,她又怎么能过着这么悠哉的董事长生涯呢?她心底知道“万入迷”能够开疆拓土发展得这么好,统统都是他领导有方。
所以她这个董事长乐得将公司大权交给他,安心地托付,然后继续过她的快乐日子。
啊,这一切都是拜他所赐呢。
万小花有时候想起都会忍不住偷笑,暗自庆幸自己的好狗运。
今天是星期六,她呼呼大睡得好理所当然,直到太阳晒屁股了才甘愿起床。
刷完牙洗完脸都快十点半了,她穿着胸前蜡染着大朵紫色波斯菊的黄色T恤,一件蓝色的宽松亚麻长裤,晃下楼准备吃早餐。
万宝珠梳了个奥黛丽赫本头,发际挂了支黑色复古风太阳眼镜,脖子上戴着串莹然生光的日本雪珍珠,身上一袭黑色紧身礼服,正在玄关前照着镶玫瑰金的镜子,顾盼自得。
“姑婆,这么早就有约会?”她接过管家阿清嫂递来的一杯现榨柳橙汁,好奇地问。
“是啊,女人的青春可不能浪费在家里。”万宝珠戴着黑色丝质手套的指尖剔了剔眉毛,似笑非笑地回头。“对了,你想不想相亲?”
“不要。”她灌了一大口柳橙汁,想也不想地拒绝。
又不是吃饱了闲着没事干自找苦吃,想也知道姑婆会介绍一些什么样的男人给
她。
如果不是英俊的同性恋,就是流里流气的世家公子,前者是为了要掩入耳目才找冒牌女友,后者则是看上万家雄厚的财力,想要娶个有钱老婆多享福三十年。
她想破头都不知道自己干嘛要这么委屈,浪费大好时光跟那种货色厮混?
“小花,你们姐妹俩真是太奇怪了,我在你们这年纪啊,早就是上海十里洋场第一把交椅的社交小公主,你知道那时候等着约我的洋鬼子就有八国联军那么多,送给我的花足足可以填满整条黄浦江。”万宝珠对自己的当年勇津津乐道。
万小花勉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是啦,是啦,当年八国联军攻打北京的时候,应该把你绑在城墙上,这样说不定他们就舍不得冲进去烧杀掳掠了。”
“你会不会扯太远了?”万宝珠大发娇嗔。
“是谁先扯到那么古早去的?”她没好气的反问。
“哎呀!总之你们姐妹俩实在太逊了。”万宝珠最后恼羞成怒,“都二十几岁人了,还没有爱慕者捧花排队等着按我们家门铃,你们一点都不紧张吗?”
她耸耸肩,“不会啊,耳根不知道多清净。”
“真是对牛弹琴,不跟你说了,我要出去约会了。”
“早点回来。一把年纪的人了,不要常常混到三更半夜才回家。”她对姑婆的背影喊道。
“我都七十几岁的人了,还有什么鬼门禁?”万宝珠不爽地出门去了。
“哈哈哈……”她忍不住放声大笑。
唉,这就是万家的传统,老不老小不小,完全没有道理可言。
万小花边喝柳橙汁边走向餐室,坐在红檀木雕成的气派大餐桌前,望着桌上丰盛的四菜一汤,以及齐白石大师的水墨画限量瓷器碗盘,却一点胃口都没有。
小草应该也出去了,家里这么大,却冷冷清清的,连吃饭都只有她自己一个人。
她忽然有点想念在“万人迷”大楼里,跟方秘书一起到员工美食餐厅吃饭的时光。
很热闹,很快活……
话说回来,星期六韩德森都在做什么?他也跟她一样,独自一个人在家里对着满桌菜肴叹气吗?
嗯,像他那种高高在上、品味超凡又自以为是的时尚大师,搞不好星期六、日都忙着跟美丽的模特儿调情兼鬼混呢。
不过她倒是从来没有听过类似的流言,比较多的说法都是他英俊如天使,严格如魔鬼。
她情不自禁伸出手指轻轻碰触自己的唇瓣,一颗心顿时怦怦然,热流四处飞窜了起来。
傻瓜,像他那种男人根本碰不得。只要他一出现,做母亲的都应该要把自己的女儿锁在柜子里才行。
亦正亦邪的英俊脸庞,深邃的眸子电光四射,就连皱着眉头鬼吼鬼叫的样子都那么迷人了,她真不敢相信当他笑起来的时候,这世上还有哪个女人能抵挡得住他的男性魅力?
万小花叹了一口气,有一下没一下地拿着筷子拨着碗里晶莹的寿司香米。
米虽然够香,可是完全不能跟他身上清新又诱人的味道相比……万小花!你够了喔!干嘛又想到他身上去?
“色亦异空,空亦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她连忙低头念大悲咒。
绝对不能被他的美色所迷!
她一定要记得,他的本性有多么自大和霸道,他甚至瞧不起她穿衣服的品味,一点都不懂得欣赏艺术,这样他俩之间就没什么好说了!
“对,就是这样。”她满脸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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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韩德森早早就起床了,在夏日的初阳下晨跑了一个小时回来,尽情地沐浴后,边擦着犹湿的黑发边走向摆着笔记型电脑的桌子。
他住在信义区一栋豪宅的顶楼,二十楼的视野下错,从客厅落地窗望出去,大楼和整个华纳商圈尽收眼底。
他自己一个人住一百二十坪的房子,拥有一间大到可以在里头骑脚踏车的主卧室和一间略小些的客房,卫浴也有二十几坪,然而最大的宽阔空间就是四十几坪,铺着柚木地板的客厅。
客厅集书房和视厅室的功能子一身,简单的蓝白灰三色系,舒服得令人不想出门。
所以周休时间他常常把工作带回家,将样品和布料摊开一地,他就跪在光滑干净的柚木地板上画图、裁剪布料。
他打开电脑,回了几封国外客户重要的电子邮件,然后起身回房换了一件舒适的纯白美国棉衬衫,石洗的褪色淡蓝牛仔裤,卷起袖子就走向设备新颖完善的欧式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