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可以天天昏睡呢?家里和代工的每件事,都需要保持清醒去处理。”她又说;“我肺部好几年没犯了,暂停一下药应该没影响,等甲状腺好了马上继续,不会有差的。”
“江医师说不行就不行。家里工厂的事都有人管,你这阵子专心养病就好。”明知她喜欢正常有朝气的日子,他也要硬下心肠不为所动。
“唉,又要叫我养病——我这一辈子老养不完的病,真累呀,这样活下去有什么意思呢?”
“你竟然说活下去没意思,那我呢?孩子呢?”
“我九岁就没有母亲……旭萱他们都远远超过九岁,生活上能自理了……”
“把药拿出来!”他最不愿听这些话。
敏贞只得把今天领的药包放在桌上,他照份量一一数着。
“以后我每天盯着你吃,不许漏掉一天。江医师说这次有改变一点剂量,副作用应该不会那么强了。”他望着妻子,像哄当年那个倔强少女说;“求求你,不要放弃我,不要放弃这个世界,为我和孩子活下去吧!”
她有做到呀,好多次了,但随着年龄增长,身心愈来愈熬不住了。
“别担心,我会按时吃药的。”她还是说,只为了让他安心。
十二月初阳光煦煦照在小巷如圣光,室内放着圣歌风的乐曲,人觉得舒服健康了,什么事看上去都是好,敏贞也比往常多吃一些。
绍远见妻子胃口开又心情佳,舍不得结束约会,打电话回办公室说晚一点再到。此外,他也要借这无人干扰的时刻,讨论辰阳的事。
敏贞静静听完他的叙述,蹙眉问;“他怎么知道旭萱有那块水塘地?”
“他说去桃园庙里接旭萱那次,他们经过新店溪,是旭萱自己告诉他的。”
“所以他才积极和旭萱交往,还写出那份企画书?看来他是为水塘地来的,不是真心喜欢我们旭萱……”
“应该不会吧!”绍远虽也担心,在妻子面前仍乐观说;“辰阳知道水塘地之前,就已经对旭萱有好感。当他发现水塘地和颜家要买的土地接界,生意人脑筋动得快,自然会有这构想,要是我大概也会这么做,生意归生意,交往归交往,两件事并不相关。”
“是吗?我对能力强的男人总不信任,总觉得事情没那么单纯。”
“就像对当年的我吗?”
“你呀,还有我爸爸,都是事业心重,有时显得狠心寡情……女人和男人又不同,再怎么聪明能干,感情仍是最脆弱的一环。”她问;“你百分之百确定辰阳不是为水塘地才和旭萱交往的?”
百分之百就太难,连他自己都有疑虑。但身负家族和公司双边重任,要考虑的层面实在太多,于公于私皆要全盘兼顾,他一时无言只能闷闷喝茶。
“你很受那份企画书吸引,很想接受,对不对?”敏贞看出他的犹豫。
如此温柔一问,绍远不禁倾诉心中想法。
“正如辰阳说的,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我们恰好有水塘地,又恰好与颜家地为邻,人家愿意合作,我们也等于为冯家未来开创一番新局。我在商场打滚那么多年,知道这次错过了绝对会后悔——敏贞,人有时真是机运问题,想当年老杜买水塘地时根本没人要,没想到二十年后大翻身,只能说时代不同。现在拿来盖孤儿院或养老院也不妥了,我们把水塘地投资出去,再另外买地让旭萱实现理想,不也可以吗?”
他眼中难得又见高昂兴致,仿佛又回到那满怀壮志的优秀少年。多少年来,绍远为她的病,已放弃太多大展鸿图的机会,或许这企画案可重新燃起他对事业的热情,在她走后,还能好好活下去……但女儿的心也要保护。
“如果事情只关水塘地,一切都好办,但其中又牵扯到旭萱和辰阳的交往,就必须谨慎些,不能伤害到旭萱。”敏贞说。
“你的建议呢?”
“辰阳要我们以亲情强制旭萱,我们就愈不能插手,让辰阳自己去跟旭萱解释,旭萱说好就合作,不好就不勉强,一切以她的决定为主。”敏贞又说;“我知道你很想加入企画案,旭萱是孝顺女儿,你只要提出要求,她一定会同意。问题是,辰阳对旭萱若无真心只是利用,这会对旭萱造成极大的伤害,即使获利再多,也不是我们要的吧?”
“你说的对,女儿的感受应该放在第一位。”
“你放心,旭萱很聪明,她会做出最好的判断。”她轻握丈夫的手安慰说。
“我其实不在乎百货商场或任何投资,没有你,这一切都没意义。”绍远紧紧反握,以少年至今不变的挚爱眼神说;“我只要你明白,你是我们这个家的重心,只要你好,这个家的一切都好!”
这些话他已说过无数遍,若用刀锥刻镂已可穿石,她这样的病,医学文献上记录原本就活不长,他们迟早要面对死别的问题,他终要放手的……唉!
想到旭萱,面对心机深重的辰阳,似又回到自己年轻时面对父亲和绍远的纠葛困局,女儿真比较有智慧去应付吗?
也许不该阻止旭萱出国念书,她已为这个家承负太多伤痕,一个从不埋怨诉苦、总让他们开心的孩子,早该让她自由远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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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阳将宝蓝车停在距离学校的几条街外,是旭萱规定的,说他的车在校园区内太招摇;又嫌他商人模样太醒目,要他穿得简单朴素些——全都听她的。
他平常绝非配合型的人,会轻易顺从旭萱要求,可谓有理由的例外,因为她身上有他迫切需要的东西,身段自然要放低一些。虽然,他有时怀疑自己是否放得太低了……
冯伯父要他自己先和旭萱谈水塘地的事,还严肃说感情是长久事,这一关过不了,以后很难走下去等等。辰阳不是很高兴,但也无奈,反正要考验他这几个月来的殷勤和魅力就是了。他不是没自信,只是旭萱常有不按牌理出牌的古怪,不得不谨慎。
总之今天要对她特别好,还买了相识以来第一束鲜花,大把蓬蓬的红玫瑰、粉百合、满天星,花店说这组合叫爱情火花之类的,他没兴趣记名字,只在意是不是最好最贵的,即使旭萱不爱这些东西,女人看到花总不会生气吧?
当下了课的旭萱走来,见他站在车旁捧一把嫣红粉艳,眸子睁大。
“献给冯旭萱小姐。”他不管路人侧目。
“发生什么大事吗?”她问。幸好车子停得远,没有师长同学在旁边。
“今天是我们认识四个月的美好日子,值得庆祝一下。”
“你不是那么浪漫的人,赚四百万庆祝还比较有可能吧!”
“真聪明,还是你了解我。”他不否认还大笑,笑到一半,连打三个喷嚏。
“你对花过敏吗?”
“不会吧!这是我第一次亲自送花给小姐,没想到效果这么强烈。”
“第一次?我不信。”
“事实如此,以前都是请秘书订花直接送到小姐那儿,我看都没看到。”
“请秘书订花比较合你的格调,捧一束花站在马路旁边的确不像你,老实告诉我,你送花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现在就说水塘地吗?才见面不到十分钟,立刻破坏气氛不好吧?
“好吧,说实话,是某个工地展示屋丢弃不要的花,我看了可惜,就拿夹借花献佛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