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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一出口,才想到这句话说的太没水平,连名带姓的称呼他首先就不对,再说,就为今天并列第一的事,他知道我也没什么希奇。

  但是潘白华笑了,吹皱一池春水那种清浅的笑,很真很好看,“地上那个咖啡袋子,是你掉的吧,你向来只喝这种咖啡的。”

  我忽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



  端着咖啡潇潇洒洒的走回自己的座位,没什么特别原因,可是说不出的开心。要不是在公司里,唱首歌的心情都有。

  “清明!”身后有个同事喊我,声音还不小,搞什么,大堂里这么大叫。

  没理他,继续向前走。

  “清明!”声音又大了些,这次似乎是几个人一起喊。

  只好回头看眼,却忘了前面有个台阶,一边回头一边走的下场就是——

  那个神清气爽心情愉快的清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倒在地上呈大字的奇怪人形……



  同事ABCDE战战兢兢的围过来,“清明,我们刚才看你样子太不正常了,本来想提醒你前面有个台阶的……”

  我欲哭无泪地从地上爬起来,我我我……我今天刚获得的全公司女性票选最有魅力榜首我的形象啊啊啊!

  更惨的是,晚上又被人敲大餐,几个平时要好的同事凑过来,脸上的笑怎么看怎么是不怀好意。

  “清明,票选第一连点儿表示都没有?”同事A。

  什么表示?我请你喝杯速溶咖啡算不算……

  “我可是投了你一票啊,还不以行动来感谢我!哦呵呵呵呵……”同事B。

  这种BT笑声,你一定是最近药师寺凉子看多了……

  “你确定你真的不请客,你真的敢确定?”同事C。

  我敢说确定么?就算我敢说,你也先把手里那把小菜刀放下好不好……

  由此可见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你看同样是第一,怎么没人有胆去敲潘白华?

  一边想,我还真把这句话说出了口。

  “那么,一起去吧。”温和好听的声音,听起来很舒服。

  “好啊,那就一起去。”我下意识的答了一句,等等,不对!

  大惊失色的转过头,“潘白华,你从那里冒出来的!”

  说这句话的下场是被一群同事敲头,附带强迫要求道歉,好在潘少并不在意,还颇有兴致的和大家一起商量去哪里。

  最后敲定的地方是公司附近一家小酒馆,酒水价位不高,老板娘三十多岁,长得满漂亮,而她拌的小菜简直是天下一绝。

  几个同事都很开心,敲来的饭吃起来自然开心,何况又有潘少在场,他是那种很温和随性的上司,至少看起来如此。长得又好,几个同事都围在他身边。

  正好,找个安静角落坐下,要了小半瓶伏特加,又管老板娘要了一堆冰块加进去,有一口没一口的喝。晃晃杯子,浅淡灯光照到杯子里的冰块里,闪闪烁烁。

  一口喝掉杯里的酒,咯吱咯吱咬着冰块,味道不错。

  还是喜欢烈酒。

  “老板娘,放点音乐吧。”有人叫着。

  老板娘“啪”的一声打开了音响。

  很清澈的声音,是最近某部大热电影里的插曲吧:

  “想你的时候,抬头微笑,知道不知道。”

  那边的一群人里,一双极清俊的眼睛含笑看了过来。

  没天理,他抬头一笑,笑的真是好看。

  喝完酒,将近半夜了,几个男同事好回家,其余的三个女孩子,两个是一路,还有一个家就比较远了。这个时候自然是英雄送美的好时机,我很想开口,问题是那个女孩眼光烁烁,一直看着潘少。

  潘少果然知情知趣,微微一笑,“我送你回去。”

  女孩子霎时红了脸。

  事情到此就算告一段落了,我正要打车回家。潘白华忽然一把拉住我,“清明,我和你家顺路,一起送你回去吧。”

  开什么玩笑,我对当灯泡没兴趣。不过那女孩子倒是很兴奋的看着我们。想想也是,本公司最有魅力的两大帅哥一起送她回去,难怪她变成星星眼。

  潘白华抓住我的手腕,硬是把我塞进了前座。

  他原来力气不小,可是刚才那个动作,别人只会以为他扶了一下我而已。

  一路上,三个人都没怎么说话,潘白华驾驶技术相当不错,车开得又快又稳,不过恶意如我,宁可相信这是他的车比较好的原因。

  夜色沉静,街灯光带一样从窗外滑过,车里放了音乐,不知是什么名字,很柔和的感觉,水样的荡漾。

  真好真好,我抬眼看看身边的潘白华,银灰色衬衣的袖口微微挽起来,领带放松了一些,上衣随意的放在一边,他酒喝的并不多,不显疲惫醉意,反有种意外的放松闲适之感,侧面的线条极其温文细致。

  一切都很好,只除了一件事……

  把女孩先送回家,潘白华和我都下了车,直到那女孩家里的灯光亮了起来,潘白华才转回头,淡淡一笑,“清明,我们回家吧……你怎么了?”

  其实没什么大毛病,我只是有点晕车而已……我错了,是晕的很严重……

  冲到一个角落里,我很没面子的吐起来。

  一只手轻轻拍着后背,声音略有点责备:“清明,你怎么不早说……”

  他的手真温暖。

  好不容易站直身,他叹口气,递过一瓶矿泉水和一块手帕。

  反正最糟糕的一面也被他看见了,我先接过水漱漱口,再拿过手帕擦擦脸。现在这年头,用手帕的人越来越少了,大家似乎都习惯了面巾纸。当然,我也一样。

  可是内心深处,我还是很喜欢手帕的,就像那种泛黄的旧照片一样,用手帕的男子,有种不可思议的风雅和怀旧之感。

  再仔细看看,居然还是真丝的,给我用真是可惜。

  “去我家吧。”他声音很温和,“我家要近些,你晚上喝了半瓶伏特加,本来就不舒服,该好好休息的。”

  我喝了多少酒你怎么知道的?

  这次车开的慢了些,车窗也打开了,加上他家不远,所以我竟然没怎么晕车。

  虽然事先也有思想准备,真进了他家门,我还是吓了一跳。

  果然……果然老板天生就是压榨员工的吸血鬼啊!

  很不客气的甩掉鞋子,跑到客厅中间那只一看就非常非常舒服的米色大沙发坐下。

  潘白华倒了一杯热茶过来,是清香四溢的碧螺春,我伸手去接,一时间竟然陷在沙发里起不来。挣扎了两下,正在我认为第三下一定能站起来的时候,潘白华却笑了,把茶杯递到我手里,“你先喝点水,我去给你做点东西。这么晚了,一定饿了吧。”

  你做的东西……确定能吃?

  当然我还不至于小白到把这句话也说出口。

  过了没多久,潘白华端了一只玻璃碗走了进来。非常清爽的一碗面,细长洁白的面条,上面点缀着几片碧绿的青菜,还没走近,一阵鸡汤的鲜美香味已经飘了过来。

  我霎时双眼发亮,潘白华,你真是个好人——

  这次学乖了,我也不假装客气站起来接个碗什么的,他直接把面放在沙发前面的小几上,我低下头,抄起筷子就开吃。当然其中也不忘表达一下感激之情,具体说来就是把“潘白华,你真是个好人!”这句话重复了五遍。

  发现现在好象叫他名字成习惯了,好在他似乎并不在意。

  潘白华一直笑笑的看着我吃东西,没怎么说话,不过看他神情,倒是很高兴的样子。

  吃完面,我连刷碗的机会都没有,他三两下收拾好一切,去放了洗澡水,“清明,太晚了,今晚住在这里吧,明天是周末,也不用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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