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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班时,吴妙丽把张明美叫进她办公室。先问她适不适应、工作得还习不习惯,然后才提起电话的事,提醒她注意。

  「对不起,我不知道……」张明美胀红脸,嗫嚅着。

  「没关系,下次注意就好了。」

  「我会注意的。」



  「老板有没有说什么?」吴妙丽问。

  「没有。」张明美摇头。「他只是要我把电话转给蕾贝卡小姐。」心头忐忑着,果然出了纰漏。

  吴妙丽看出她的担忧,说:「没事的,别担心,以后多注意一点就好了。」

  「是的。」

  「还有,」吴妙丽盯着她上半身,不着痕迹地瞥瞥她那件阿婆式样的上黄色长裤。「如果可以,穿着打扮上,妳也多注意一下。」

  张明美不防又窘红起脸,耳根发烫。



  吴妙丽委婉地继续说:「我不是说妳穿着哪里不好,不过,妳现在在服装公司工作,AJ也不是无名小公司,在服装上多注意一下比较好。也不必穿什么名牌不可,不过,穿着代表一个人的形象,穿得稍微正式一点,式样也别太老气,看起来会比较专业一点。」

  「好的,我会注意。」她红着脸,低头回答。

  「好了,没事了。妳可以回去了。」

  在大公司工作真是不简单啊。离开公司后,走出大楼到马路上,张明美才真正松口气,觉得肩膀无比酸痛。

  下班时分,人潮简直像洪水。肚子很饿,她忍痛找了一家面摊,吃了一碗三十多块的阳春面。现在连有卖阳春面的面摊都不好找了,太寒酸了,可她本来可以连这三十多块都不必花,等回家再炒饭或下面条吃的,但今天肚子太饿了,又不能马上回去。

  她低头看看自己的衣服。真有那么糟糕吗?吴妙丽说得很委婉,却没客气,嫌她品味不好,至少,不合在AJ工作的规格。

  像蕾贝卡穿的那种套装,她根本买不起。吴妙丽的服式较偏向休闲一点,没那么正式,但显然是名牌出厂的,她也不敢想。回想徐小倩和莉莎以及其他几位同事的穿著,徐小倩的太花俏,她不习惯;莉莎的穿著,颜色则太明艳,她觉得有些张扬……不过,她在脑中回想,她们的穿著,设计、式样都相当时尚、有流行感。

  就那样吧。跟着那样穿一定没错,找些颜色比较素淡,且不那么花俏的。

  逛了半天,知名品牌的店,她根本不敢进去,光想那价格就肉痛;一般厂商自创品牌的,居然也要两三仟块,真叫她气馁。

  然后,不知怎地,她逛进一条小巷子,里头有家中型的店,看起来不起眼,人却不少。里头卖的大半衣服,都没有品牌商标,全被剪掉了,但质料都相当不错,设计大方、式样简单,十分有时尚感。

  最重要的,价格都不吓人,顶多五六佰块,有的再折价,甚至只要一两佰块。

  虽然还是比她平时买的地摊货贵上不少,但张明美很兴奋。她甚至看到有一件衣服是徐小倩以前曾穿过的,设计式样都差不多。

  然后,她才弄明白,这些都是名牌过季服饰。这家店老板专门去搜购国内外名牌服饰的过季产品,然后低价出售。

  为了维持高贵时尚——加上高价——形象,知名品牌都会推陈出新,每季出新产品,引领潮流。过季的产品很快就淘汰。这些过季的产品便折价卖出,最后没卖掉的那些,辗转就流入这种「特别」小店里。但为了维护品牌形象,这些衣服的商标都会被剪掉,便宜买到手的人只是买到一件不知品牌的衣服,不能藉此炫耀。此外,这种店都不张扬,躲在小巷子里,上门的大都是懂得门道的人,再有就是她这种误打误撞的。

  张明美挑了几件上衣、短窄裙、长裤,甚至一件及膝无袖的贴身洋装,花了伍仟多块。她心痛了半天,还是咬牙狠下心给买了。

  然后,花了二十多分钟等公车回去。时间有点晚了,公车上人不多。上来两个看起来像前中年期的男人,一身虚肉,往车厢后走来,扫了她一眼,然后坐在她左侧前方的座位。

  那种目光她是熟悉的,也习惯——像看见青菜萝卜那样,不过眼光带到,却忽视,根本没看进眼里去,不当她存在,有时甚至带点轻蔑。

  走在路上,不大有男人会回头看她。男人看女人,看脸蛋外表身材、看打扮化妆穿着。外表是很重要的。女人要衣装、要打扮;不光鲜亮丽的女人,在男人眼里没份量,根本不睬理。男人是感官的动物,眼里只盯着漂亮时髦明艳的女人,看到那样的女人时,也都会装一装,变得像绅士、像风流潇洒的才子,也会注意起自己的举止形象。

  可是,对那些不起眼的女人,男人连装一下都不装,即使眼光瞄到,也像看到空气一样,连做个样子都懒,对那些不起眼的女人视而不见,忽视而没放在眼里,根本当她们透明不存在。

  所以,两个上车的男人那样瞥她一眼,那目光张明美是熟悉的,她顶多就是一棵萝卜种在那里。

  果然,两个男人高谈阔论,旁若无人,根本不在意张明美是否会听到,他们的形象在她眼里会是如何。

  男人说得嘴边都是白沫,说什么只要有钱,什么样的女人都可以交上手;又什么现在女人整容隆乳的太多,假胸部假鼻子假什么的一大堆,要怎么怎么样能让那些女人「无所遁形」,保证找到一个「货真价实」的「真波美女」。

  公车忽然慢下来。到了某个大路口,多线汇集,车子多起来,红绿灯变换减缓车子流动速度。

  「啧,怎么这么慢!要不是我的车拿去修理,谁搭这种破公车啊,又慢又不舒服。」右边那个男的抱怨。

  内侧的那个附和,然后讲起车子来,然后又扯到载了那些大胸翘屁股、身材好的漂亮年轻女孩去哪兜风。

  张明美忍不住无聊地望了那两个形似前中年期的男人一眼。应该就三十出头,但那肥厚的体型四十不止,像顶着啤酒肚的中年男人。

  听得出来是那种自我感觉良好,自以为是城市精英的白领阶层。可一身浮晃的吧肉,明显是好吃懒得动。大概工作不错,有点钱,所以以为全世界女人都会倒追,任他们挑拣。所以要求女人要有身材、脸蛋,要漂亮,要这个、那个,然后只要他们一招手,女人就会蜂拥而上,因为大爷他有钱。却不想自己皮白肉肥,一脱衣服,一身白晃晃的五花肥肉。

  张明美听得大为心悸。不要、不要、绝对不要!她发誓,她再爱钱,也绝对不为了钱,把自己搞得那么廉价,连这种只有钱,什么都没有的男人也当成宝。

  她发现自己出了一身冷汗。

  回到家,她将衣橱大清理,把那些放了不知几个朝代的陈年老旧衣服,及质料恶劣、式样老气的,全部忍痛收起来,用大塑胶袋装扎好,冷藏在角落里。

  剩下几件衣服,可以与她今天买的衣服混合着穿,应该没问题。她吁口气,不意瞥见镜子中的自己——那穿衣镜也是量贩店买来两百块的便宜货。

  她挨到镜子前。二十八岁了,皮肤已经开始松弛;长时间坐办公室的关系,缺乏运动,下半身也显得稍肥胖,臀部也有下垂的迹象。

  啊,她应该开始好好运动了。就算已经不期待白马王子,也不要让自己照镜子时,看到自己那模样就很难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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