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他竟然能面不改色地把过去撇得一于二净,仿佛他的生命中从未出现过连子宁这个女人似的。
她感到心寒,更为姊姊感到悲伤。这个男人竟然狠心至此?!
但,同一时间,一股奇异的情潮却无法控制地涌入心潮。他爆烈的眼神令她心弦狂颤,她不是迟钝的女人,她可以感受到欧阳岳勋喜欢她,而且很喜欢。
不!她不可以偷偷地感到喜悦。她严厉地责备自己——罗忆蔷!你千万不能忘了姊林被这男人害得有多惨。他是猪艳高手,他是放荡不羁的风流浪子,他专门伤女人的心!
所以,她不可以感到心动,更不可以……也喜欢上他,甚至……爱上他……
绝不可以!
她再一次提醒自己——她来伦敦唯一的目的便是报仇,除了复仇之外,她什么也不准想!
她的脸上浮起飘忽的笑容。“我不会在意你以前的事,不过,关于同居……给我几天的时间让我好好考虑一下好吗?”她知道,女人越矜持,大部分的男人便会越喜欢她。
“当然,我完全尊重你。”岳勋的笑容依旧懦雅,只不过眼底却涌上了强烈的激情。他抱住忆著,给她一个火热深情的吻,两人慢慢倒向床铺……
***
一个礼拜后,忆蔷拎起简单的行李,搬人属于欧阳岳勋的豪宅,正式展开同居的生活。
他对她很好,很宠她,也很疼爱她。好得让她几乎相信,世上真的有“爱情”这一回事,也好得令她几乎完全忘记姊姊……
之后,他带她玩遍了整个英国。他先带她到威尔斯,在那里,欧阳岳勋拥有属于自己的农庄。
威尔斯是个很美、很纯朴的地方。在那里,传统的威尔斯语才是通用语言,英语反而成了第二语言。
忆蔷第一眼就爱上那里了!连绵的山坡被矮小的灌木丛圈成一块又一块的牧地,放眼望去尽是层次分布不同的绿,翠绿、碧绿、深绿、浅绿……在碧蓝如洗的晴空下,交织成一幅令人心旷神怡的田野风光。而散落在牧地中的,则是一只又一只,胖嘟嘟、可爱极了的绵羊。
她兴致盎然地跟着牧羊人赶羊群、挤羊奶,也穿着长筒胶鞋去参加羊只拍卖市集,每件事对她而言都是最新奇而有趣的初体验。
在空气清新的威尔斯,她睡得特别香甜,每天晚上都可以听到羊群咩咩叫,那是羔羊与母羊互相呼唤的声音。
羊叫声悠长得像是一首古老的民谣,常令她枕着岳勋的手臂,带着微笑进人梦乡。
知道她是《哈利波特》迷,所以欧阳岳勋还带她到英格兰北部的安尼克古堡(Alnwick Castle)。
这座美丽的古堡在维多利亚时代还被誉为“北温莎堡”,外观上有好几座高高耸立的尖塔。在《哈利波特》第一集中,小哈利便是骑着扫帚,跟敌手在尖塔之间飞越穿梭地抢那粒金探子。
他们也往北走,到了苏格兰,造访苏格兰历史中四大皇宫之一的Linlithgow Palace。
这座古典而雄伟的皇宫建立于十二世纪,曾是玛丽皇后诞生之处,保存状况非常良好。
而且它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附近的中小学生都会利用假日穿上传统服饰,免费带领观光客仔细地参观皇宫。在他们详细的讲解下,外来客也仿佛穿越时空隧道,走人了那个古老而神秘的时代。
岳勋还带她到位于艾文河上的小镇——斯特拉福,寻找大文豪莎士比亚所遗留下来的历史痕迹。
每个人一到达斯特拉福,便仿佛进人十六世纪。因为这里的街道以及木造房屋,大都是十六世纪便遗留下来的,历经四百年来不曾自改变。
忆蔷和岳勋手牵着手,—一造访了莎士比亚的出生地、母校,还在皇家剧院观赏最正宗的莎翁名剧。另外,他们也来到艾文河畔的三一教堂,这里便是大文豪的长眠之处。
当他们终于结束假期回到伦敦,已经是两个月后的事。
***
位于伦敦市郊的欧阳豪宅内,仆佣们各自忙着自己的事。
今天是伦敦难得的好天气,空气中闪着花朵的香味,露台窗前的白纱被风扬起,让鸟雀们窥见大床上的无限春光。
下午五点。
沉睡中的忆蔷昏昏沉沉地醒过来,慢慢地睁开眼睛。
她想到浴室去冲个澡,不过身体好累、好酸麻。
她看到床边的小几上已摆上果汁和丰盛的餐点,红唇不禁轻轻弯起,她知道这是岳勋离开前帮她准备好的。他真是一个完美的情人,总是如此细心地宠爱她。
她不记得两人在床上到底欢爱了多少次?她只知道身体好像不是自己的,他一再一再地深深进入她,一遍又一遍地拥有她。
如果不是太久没进公司,再加上下午有一项股东会议要开,岳勋此刻一定还在床上。
一口气喝完果汁后。忆蔷披上睡袍走到梳妆台前坐下。望着镜子中双颊鲜红的自己,她眼底慢慢浮起自责与愧疚。
唉,这两个月来,她到底在做什么?
她知道接近欧阳岳勋后,自己无可避免地也必须跟他发展出亲密关系。但,她不该这么地投入。
每一回,当他拥抱她时,她总是热切地回应他,完全忘记自己来到伦敦的目的,也完全忘记姊姊,整个脑子更是只有他、只有他!她甚至偷偷幻想过,他们可以这么恩爱地度过一生……
她羞愧得不敢看镜中的自己,她对不起姊姊!
更令她痛苦的是,她很清楚自己已经完全陷下去了,她迷失了自己的心。
她不想再欺骗自己说,之所以跟他那么热烈地缠绵只是为了要他更爱她。如果没有爱情,她不会那么热切地拥抱他,并期待他占有她。
好几次,当两人一起过上情欲巅峰时,她更是激动得想哭!她甚至希望自己就这样死去吧!这样就不用再面对一直逃避的问题。
忆蔷喃喃地自问着。“为什么这么傻?明明知道欧阳岳勋是仇人,是导致姊姊几乎发疯的凶手,为何还是痴傻地爱上他?为什么?”
她给欧阳岳勋的,不只是她的身体,还有她的心、她的灵魂、她全部的一切一切!
她突然觉得可笑。她是来报仇的,但,在这场战争中,胜负已经很清楚了。
她输了,彻彻底底地输了!
她知道自己已经步上姊姊的后尘,她这辈子都无法忘记他,也无法再这么热烈地爱上另一个男人。
他每一个笑容都深植入她的心,他每一个温柔的动作都烙在她的灵魂上,她要如何忘记他?如何能忘?
她输得好惨啊 !
是该离去了。
不理会自己抽痛的心,她知道,戏已经进入尾声,而她也必须依照原先的计划,好好地演出最后一场戏。
岳勋在她累得快昏睡前曾告诉她,晚餐之前他就会赶回来。那么,她也该好好地准备上戏了。
转过头,她不准自己再看镜中那双盛满不舍与伤痛的眼睛。她慢慢地站起来,换上一件外出服。
找出自己的护照后,她把它跟些许钞票放人衣服的口袋里。演完最后一场戏后,她就要离开这里,也永远地……离开他。
在这一刻,她突然深深了解到姊姊为何会几乎发疯?为何会不能接受欧阳岳勋抛弃她的事实?
如果他先主动提出分手,忆蔷相信自己也会疯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