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轩的唇角抽搐着。「我……可不可以昏倒?」
「就算你昏倒,我也要把你拖过去!」翟要撂话道:「这千吻之仇,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育轩敢肯定地说,翟要一定有偷偷地灌水,他们绝对没有接吻一千次。
一屋二夫 6
到达医院后,翟要提议要先绕到普通病房去探望阿蓝。
「太过分了!为什么我会一个人在医院的床上醒来?」睁着明亮的黑瞳,阿蓝一看到他们两个,马上扔出枕头道:「我差点以为自己被送到疯人院了呢!」
翟要接下枕头,挑了挑眉。「原来你平常疯疯癫癫的,不是装的,而是真的需要看病啊!那你早点说嘛,我就早些带你来医院了。」
阿蓝哼地不多费唇舌,直接动手教训他。翟要被他使出的摔跤绝技给反压制在病床上,也不甘示弱地伸出五爪在他腋下一轮猛攻。于是乎,育轩被迫欣赏了一阵子两个大男人又喘、又笑地在病房内表演人肉麻花卷的特技秀。
「好,我投降,斗不过你这二十岁小伙子的体力。」
严格说起来,翟要可是折腾了一整夜,几乎没怎么睡。速战速决地,他给了阿蓝一个超级缩短版的「说明」。
「屋子因为不小心电线短路而失火了。我和侯育轩怎么也叫不起你这睡死的小懒猪,只好把你扛下楼。凑巧有辆救护车在旁边,我们就拜托他们,将你送进医院来继续『睡觉』了。怎样,我们很好心吧?」
「我靠!你以为我这么好骗啊?」阿蓝瞪了瞪。
就是说啊!育轩频频点头。再怎么睡到不醒人事,都发生火灾了还醒不过来,普通人也知道有问题啊!
「说什么电线短路,我看是你又在床上抽烟,烟蒂掉到床铺上,差点把我烧死了吧?早跟你说别做这种危险事了!」阿蓝嘟着嘴,扭着脖子企图看向身后。「你如果在我可爱的小臀部上留了焦痕,非要你负责我的整型费用不可。」
喂!小子,你挑一下鸡蛋里的骨头吧!育轩瞠眼,不敢相信阿蓝竟对这整件事中最不合理的地方,一点儿反应都没有!现在的小孩子,逻辑能力是零吗?
「没有,我保证没有。」伸指勾下阿蓝的小裤裤,露出半截白皙的臀肉,轻轻一掐。「喏,看到没?和以前一样水嫩无瑕。」
「算你好狗运!」阿蓝嘟起嘴。「亲一个,我就原谅你差点毁了我美臀的罪。」
翟要悉听尊便地朝眼前的美景亲了下去。
「大色鬼!谁叫你亲我屁屁啦,要亲也亲我的小嘴儿!」不害臊地,阿蓝挑剔地说。
「人客,你注文很多喔!」攫住阿蓝的下颚,含着笑,翟要索性问道:「你是要清淡的、重口味的,长的、短的,湿的、干的,哪一种啊?」
「越辣越好,这还用问。」
两颗脑袋瓜子亲热地凑在一块儿,四唇如胶似漆地纠缠,比三秒胶粘得还牢。
又来了!育轩尴尬到两耳通红,双颊发烫。他们俩是存心的吗?他可不是隐形人呐!转过身去不看是很容易,但他就是赌这口气!他们这么爱闪光,他这颗灯泡的威力也不会输给他们的!
不过……眯起眼来,育轩有些不爽快。
姓翟的,你都有个这么甜蜜可爱的小男友了,还怕没嘴亲吗?干么缠着我要讨吻债啊?大方点儿,一笔勾销,我会不吝称赞,夸你有度量的,行吧?
……还有,吻吻吻,这两人是想吻到什么时候啊?!上辈子是亲嘴鱼转世的呀?
嘴巴闲着没事干、想运动,去参加嚼口香糖大赛不就得了?!(翻桌ing)
「嘻嘻嘻……」亲嘴状态中的少年,莫名地抖动着肩膀。「你……你看到了没啊,要哥?我快笑死了!」
「唉,被人用一双死鱼眼瞪着,要不发现也难啊!」装作窃窃私语,但音量一点儿也没减低的翟要,在阿蓝耳边说:「没见过比他还硬ㄍーㄥ的家伙吧?爆血管的声音都传到我们这边来了,还打死不退地当电灯泡,真不知在ㄍーㄥ什么呢?」
「你们——是故意的?!」气得跳脚。
「因为某人实在很好玩啊!」
「就是说啊!」
不想中了他们的计谋,育轩知道自己发脾气就输了,只好咬牙切齿,吞下这口气道:「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可以走了吧?不是还要去探望邢老太太吗?」
点点头,正事儿要紧,翟要站起身。
阿蓝心中另有打算地扯扯翟要的手腕。「要哥,等一下,先帮我去问问,我可以出院了吧?没病没痛的,住医院实在很怪。」
当初送阿蓝来,主因是担心他昏睡不醒,不知是否和镇定剂过量有关。不过他既然醒了,代表没大问题,应该能出院了。但翟要不是医生,作不了主。「好,我到护士站帮你问一下。侯育轩,不好意思,麻烦你再陪陪他喽!」
等翟要人走出病房,阿蓝立刻朝育轩招了招手。
「叫我过来干么?」
「别紧张,不会吞了你的。」阿蓝眯眼笑了笑,说:「Mr.杜宾犬,你告诉我,事情的真相是什么啊?」
育轩警觉地瞄瞄他,他先前……全是装糊涂的?「就……像翟要说的啊!」
「真是电线短路也太扯了吧?那整个房间我都看过了,只有一个灯泡而已啊!
怎么有办法制造出那么大的火灾,还把我送进医院里来……喂,你们两个人什么时候感情这么好啦?还联手起来对我隐瞒事情的真相。」
「我、我才没和他感情好!」
事实的真相更扯,讲出来育轩的脸就丢大了。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很感激翟要的细心,晓得自己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
「难道你还是觉得要哥是个讨厌鬼?」
对,他讨厌他……总有办法让人活像个笨拙的大傻瓜。
没错,他非常讨厌他……有张很娘的俊脸,行事作风却比育轩自己更有男子气概。
一言以蔽之,他讨厌他到了极点……因为他竟有办法使自己对他的看法有了一百八十度的扭转;因为他竟让自己欣赏「对手」更胜于欣赏自己;因为他竟能使自己产生了「信赖感」,并且庆幸身边有他在,真好。
「姓翟的怎么不讨人厌?」自嘲地说着:「人都是有嫉妒心的,要我不讨厌他,除非他没有令我妒忌的地方。谁叫我是个心胸狭窄的家伙。」
阿蓝人小鬼大地说:「听来,你好象也掉进要哥的魅力漩涡里了。」
嗤鼻。「就一个男人的目光来看,我只是承认他有本事而已,这样也叫掉下去吗?」
「有什么关系,你就掉进去,做要哥的好朋友嘛!」阿蓝甜甜地撒娇。
怪了,这小子干么帮翟要「拉」朋友?何况……「那家伙朋友多得是,我去凑这种热闹做什么?」
「朋友多,不见得好。里面没几个人能像你一样,与要哥直来直往地讲真话。
你这种古道热肠、好管闲事的个性,正好与管他世态炎凉,一概冷眼以对的冷静要哥互补。他身边就是欠缺你这种人来点燃他的热血,我想你也可以从要哥身上获得些什么吧?」
阿蓝耸耸肩继续说:「我和要哥,像是两个相似的阴极体,并排时相处融洽、心意相通,但缺乏了能使我融入他或是让他改变我的动能。这点,你们俩就不一样了。虽然极端,但我觉得你们合在一起,将会彼此影响,改变各自的人生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