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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翟要低笑道:「谁叫你的表情比故事还精彩,光顾着看你,我根本没时间害怕。」

  阿蓝啐了一声,再看向坐在旁边,头一直压得低低的、动也不动的男人。「Mr.杜宾犬?喂,你是晕过去了,还是睡着了啊?」

  翟要好奇地挑起一眉,伸长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侯育轩?你没事吧?」

  陡地一跳。男人抬起头,迟缓地看着左右。「已经……说完了吗?」



  「是啊!你真的睡着啦?」阿蓝讶异地说:「这样你也能睡着?天啊,阿蓝大受打击!我讲得有这么沉闷吗?呜呜呜~~」

  「闷是不闷啦,但刺激度不够。」

  「要哥,你这样哪算安慰人家啊!」噘嘴,哀怨地一瞟。

  「这不是比赛吗?攸关胜负的事,我可不会偷偷放水的。」咧嘴笑着。「下一个轮到谁讲?侯育轩,你想先讲吗?」

  男人点点头,不过却站起身说:「我先去泡茶,你们等我一下。」

  望着他消失在厨房中的身影,阿蓝乘机挤到翟要身旁,咬耳朵说:「一定是刚刚Mr.杜宾犬被我的故事给吓得口干舌燥,所以想喝茶。我可没有输得一塌糊涂,明天你不能叫我做奴隶喔!」



  觑眼,取笑他道:「当初是自己开出来的条件,现在知道陷害到自己了,就想反悔啦?说你是贼老鼠,还真是一点儿都没说错呢!」

  「我以为自己不会输嘛!」

  以手指点点他的鼻尖。「知道啦,我不会叫你当奴隶。不过在床上你若是主动要当我奴隶的话,我是不会反对的。」

  「大色鬼!」

  翟要不以为意地笑了笑。

  认识阿蓝才短短几个月,但他是自己交往过的情人里,与自己最情投意合,心意最相通的一个。往往对方在打什么王意,他们两个互瞄对睇一眼即知,宛如一对拥有心电感应能力的双胞胎。

  可是,他们彼此都很清楚,他们两个是发展不下去的。

  他们太相似了。

  都不爱包袱,都不想有所负担。执着于一个人、执着于一份爱,太过于沉重,不若一个人自由自在来得轻松。

  翟要是在情场上吃过多次的苦头后,才渐渐体会到「爱」的重量难以负荷。可是阿蓝年纪轻轻的,却有同样的想法,就令人觉得不可思议了。起初翟要还以为他只是年轻、贪玩,后来才知道不是这么一回事。

  原本住在台北,家庭富裕,过着看似无忧无虑幸福生活的阿蓝,因为一件事而改变了他。他将自己放逐到东部,放弃了人生,开始戴上嬉皮笑脸的面具,从不对人、事、物认真。没有人知道他心中有一道长长的伤口,至今尚未愈合。

  若不是某些因缘,翟要从别的地方得知了原因,他可能也跟其它人一样,完全不知道阿蓝是以「笑容」来掩饰「伤痛」。

  这样的他,令人心疼。

  翟要一向对「特殊的人」没有抵抗力,所以他忍不住想提供阿蓝一个臂弯,想抚平他的伤口。

  「要哥就是喜欢怪胎,像我这种『心』都不见了的笨蛋,或是隔壁阿伯养的性格杜宾犬,只要越怪、越不容易讨好的怪胎,你就越爱。呵呵!」

  虽然阿蓝把自己说得像是慈善家,但其实翟要只是喜欢与伤痕累累的「同伴」互舔伤口、互享寂寞滋味罢了。

  「可是你这种性格,真的太吃亏了,要哥。就算你把别人的伤治疗好了,那又怎样呢?你自己的伤口,要靠谁来治疗?怪不得你经常在与人分手。别人都以为是要哥花心,其实刚好相反,是大家都良心发现,不好意思再继续利用要哥,所以才离开你的吧!」

  翟要不觉得自己有这么伟大。

  阿蓝,你错了。我不过是一个走不出过去阴影的胆小鬼。

  看着那些过往情人重新振作起来,离开自己身边,寻找下一段爱情的背影,起码能让翟要累积一点勇气。说不定,某天,他的勇气累积足了,他就会勇敢地跳进爱情里。

  「你在想什么,想得那么入神,要哥?」

  「嗯……」暧昧地微笑着,回道:「不知道我们俩,谁能早一步走出阴影?」

  阿蓝诧异地望着他,半晌过后,难得伤感地一笑道:「这不用猜,一定是要哥吧。我呀,并不需要谁来救赎,就这样过一辈子就好。在要哥身边轻松又没负担,让人想一直赖下去,可是……」

  阿蓝忽然翻身坐在翟要的大腿上,歪着头叮咛道:「呐,要哥,你身边要是出现了能让你认真去爱的人,可不要因为我而放弃大好机会喔!对了,像Mr.杜宾犬先生就不错,你们这么爱针锋相对,说不定会成为很棒的欢喜冤家呢!」

  「傻瓜,那家伙不是GAY。再说,我们两个连做朋友都有困难了,哪可能会是『一对』?你乱点鸳鸯谱也该点得像话点吧?」

  揉乱他一头羽毛剪刘海的时髦短发,翟要一边在嘴巴上否认,肚子里的肠子则已经笑到打结了。他和侯育轩?哈哈,小孩子的幻想力真丰富啊!

  「茶泡好了。」

  侯育轩端着茶盘过来,一一在他们面前放下茶杯。「很烫,你们慢慢喝。」

  阿蓝吐舌,从翟要身上移开。「又被逮到了。呵呵!」

  「那么,我要开始说故事了。」

  仿佛没听到阿蓝调皮的话语,侯育轩坐回自己的沙发,盯着晃动的烛光,慢慢地述说了起来。

  「那是一个电器还不普及的年代,这周遭还是大片的田地,汽车是昂贵的奢侈品,人们使用电视、冰箱的普及率不到百分之二十,电话更是找遍全镇只有少少的两、三户人家供应得起。交通不便,使得小镇民风纯朴、保守。大部分的人都是老老实实的庄稼汉,即使每年得缴地租给地主,却不会有所埋怨,反而还频频感谢地主肯将土地租给他们耕种,让他们有口饭吃。

  「幸好,地主也不是个恶德苛刻之人,他造桥铺路,乐于助人行善,在地方上是人人称赞的大好人。他生了三个女儿,个个都美如天仙,老大是……」

  喝着茶,阿蓝边听边无聊地打了个呵欠,俏声地对身旁的男子说:「这故事真的好恐怖喔,要哥,人家听到都快睡着了。」

  翟要也很纳闷,侯育轩专注描述的表情,不像在说故事,倒像是老人家讲古,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中。

  「……最小的女儿到了适婚年龄,上门提亲的媒婆络绎不绝,可是她并不想与那些人结婚,她其实早已芳心暗许给一名年轻男子。他就是地主好心领养、抚养长大的一名孤儿。

  「男子的父母本来是地主的佃农,一场流行病带走了他的父母,只剩他孤苦伶仃的,地主将他召来家中,供他吃住、供他读书识字。男子感激地主的恩情,当他长大有工作的能力之后,便主动留在地主身边帮忙管帐、处理杂物,当作回报。

  「男子并不知道三小姐对他日久生情,他视地主一家人为再造恩人,根本不敢有任何非分之想。然而,三小姐在家人的逼问下,说出了非他不嫁的这句话,这使得地主老爷无奈,却也只能接受三小姐的要求,答应她这桩婚姻。

  「男子当然连拒绝的权利都没有。他不知道自己何德何能,为何获得三小姐的青睐,他只知道自己必须尽力满足小姐的愿望,尽力给小姐幸福,因为这是他唯一能还地主老爷恩情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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