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了一下。「赞美和教导同时并行。」
「教导是很严肃的事,要很认真去做,丝毫不能放松的。」她伸手抓抓头发,几丝调皮的发丝逃出发网外,在她颊边飞舞着,带起翩翩韵律。
他呆呆地看着那舞动的黑发,想像发网解开,墨般黑发如云垂下,衬着她白皙的小脸,一黑一白,彻底的对比、无边的魅惑。
他体内的燥热再起,禁不住脱口而出。「你如果解开发网,让头发披下来,一定很漂亮。」
「什么?」这段日子以来的接触,他应该清楚她不喜欢人家拿外表作文章,与其赞她美,不如夸她做事勤奋,工作能力强。他一直很清楚她的原则,她不敢相信,他会在认真的讨论中突然插进这么一句话。
他被她蓦地沉下来的神情吓一跳,忙喝酒掩饰,连忙想着,要如何把那段无意识的话抹消过去?
喝完了一杯啤酒,他又叫一杯,脑子终于转出主意。
「还是赞美。在严肃的教导中,突然插进一句赞美,我相信可以适时地让孕妇们放松紧张的情绪,以更愉快的心情面对辛苦的孕程。」
原来他突如其来的赞美是为了说明这个道理啊!她理解了,露出释怀的浅笑。
淡淡的笑弧从唇角荡漾开来,像是一枝梨花轻撩静湖,牵起圈圈涟漪的同时,又洒落阵阵清香。
他发现自己有些醉了,心头竟涌上一股想牵她的手,将她拉进怀里的冲动。
「也许你说的有理,我要更学着让自己、也让我的患者放松,毕竟,过多压力对孕妇而言确实不是好事。」她轻笑着说,同时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包装精美的小盒于,推到他面前。
「什么?」他醉在她的笑容中,望着盒子发呆。
「给你的,看看喜不喜欢?」这是对他换油品炸薯条的回礼。
「啊!」他怔忡地接过盒子,拆开一看,却是一支钢笔,跟他四天前摔坏的那支一模一样。
「我知道你的笔坏了。」她特地挑了一支同款式的笔。
他看着笔,心跳得更急,忍不住又把整杯啤酒喝完,再叫一杯。
「好端端地为什么送我礼?」他不清楚心里又慌又喜的情绪是从何而来,只知道这支笔虽然跟他以前那支长得一模一样,但拿在手中的分量却是大不相同。
她不语,只是吃着薯条,笑得神秘。
那神秘的笑像夕阳西落,彩霞艳照天际,红灿灿的色彩既带着光的耀眼,也带着夜的迷蒙。
手中的笔突然变得烫手,他迅速将礼物退回去。「无缘无故,我不习惯随便收礼。」
说话的同时,他又喝尽一杯啤酒,那冰凉的酒液原本可以安抚他紊乱的心绪,但随着酒精的不停累积,啤酒带来的已经不是平静,而是更多的燥热。
「是无缘无故吗?」她仿佛放慢动作般,拎起薯条,在他面前晃了两下,沾点番茄酱,送进嘴里。
若非他先示好,她不会回礼。他的体贴入微令她感动,也让她曾经猜测他是否对她有意思?但随即丢掉那无谓的想法。
他对她有意思又怎样,没意思又怎样?重点是,她对他越来越有好感。
随着这段日子的抬杠,她发现自己开始佩服他的为人处事,欣赏他圆融的工作态度,所以她主动释出善意。
倘若他真的对她有意思,自然会回应她;假设没有……她也许会有一些遗憾,不过幸好感情投入得还不算太深,应该控制得住。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做不成情人,还是可以做朋友的。
江少则看着那在他面前挥动的薯条,慢慢地被送进她嘴里,立刻意识到这份礼物的由来。
可当初他吩咐改换油品炸薯条,并不是抱着讨好她的心态……不对,他真的没有想让她惊喜吗?
最开始做那决定的时候,他也许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取悦她,但现在回想起来,他何曾对别人这般用心过?宣嬛是迄今以来唯一的一个。
只是他为何要特意讨好她?纯粹的友情绝对说不过去,起码他知道,他不会对其他朋友、同事如此费心。
那就是说在他心里,宣嬛已经占了一个特别的位置,就在不知不觉间,他对她投入了感情……
宣嬛看到他的表情,立刻知道他猜到了送礼的原因。
「现在你可以收下这份礼物了吧?」她又把笔推到他面前。
那纤白的玉手握着笔,直接送到他跟前,他的眼睛透过微敞的袖口,看到寸许雪色肌肤,衬着店里昏黄的灯光,发出莹润的光泽。
体内那股燥热又开始骚动,喜欢她吗?有一点。欣赏吗?很多。这个女人常常给他意外的惊喜,让他的眼神越来越离不开她。
「怎么,是不愿收、不敢收,还是不喜欢这份礼物?」藉着礼物,她探询他的心意。
他又叫了一杯啤酒,静静思考着。
她的手指转着笔,那湛蓝的笔身在那玉般手指间,俐落地打着圈。
他感觉自己的心在刹那间化成那支笔,被她掌控在指间;好像她的一喜一怒都会牵动他的情绪。
这滋味真不好受。他一把接过服务生再度送来的啤酒,一口喝个干净,然后从她指闻抽过了笔。
宣嬛眼底闪过一抹惊喜,他接受了她的好意,也就是说他乐意与她发展进一步关系喽?
「回家吧!」他握紧笔,感觉笔在手心里发热。
她一愣,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要回家?「才十点,还早。」
他站起身,踉跄了一下。「不好意思,我今天有点喝多了。」
她暗自回想了一下他今天喝下的酒,几乎是往常一星期的分,难怪他身体不适。
「那就走吧!」他就算没全醉也半醉了,确实不宜继续待在PUB里。
「我去拿车。」他拎着车钥匙就往外走,完全不似以前的绅士风度,迁就着她、保护着她。
「喂!」宣嬛急忙背起包包追在他身后。
江少则走得太快,一脚踢上墙角的盆栽,上半身摇晃几下,差点扑倒在地。
「小心啊!」宣嬛一箭步过去扶住他。「你喝太多了,还是我来开车吧!」
「我没事,唔……」他想说自己的神智还很清醒,并没有受到酒精太多影响,他之所以失态是因为她。
他以为对她只是单纯的同事情谊,但事实上,他喜欢上她了。
这股爱恋的感觉来得太快,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以往他追女孩子都会先想好过程,几时该爱、怎么爱,然后在感情有可能失控的时候,及时煞车,让感情维持在那种有点热、又不会太热的情况下。
他不要成为爱情海里的迷途者,像他母亲,一辈子爱着他父亲——一个视工作比爱人、比家庭更重要的男人——默默地等候着丈夫的归来,日复一日,直到受不了丈夫的忽视,才毅然决然提出离婚。
但也因为曾经沧海难为水,母亲在彻底爱过、痛过后,从此再也无法接受其他人的爱,最后选择孤独一生。
用全副的心神去爱一个人,真的是件满可怕的事。不谈他母亲那过久的例子,他的好友许未在女朋友秦晴伤重垂危时,那种恨不能生死相随的情感,也够让他胆战心惊了。
要谈恋爱,就要谈一场自己可以掌握的爱,否则就不要谈。这正是江少则的爱情哲学。
不过这一点在宣嬛身上似乎脱序了,因此江少则急思弥补之策。
宣嬛握住他的手,抽出紧握在他指间的车钥匙。「不管你是否醉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