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一点啦!粗鲁鬼,很痛耶。」她又不是垃圾,居然用拎的?
「妳这个白痴!」他很生气的推她一把,「妳没死都要谢谢妳的香水。」
她揉着后脑的肿包,没好气的回嘴,「靠!我还以为撞到头的人是我,也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莫名其妙的神经病。」
被K到头痛得半死的人是她耶,那表示她才是有资格胡言乱语的人好吗?
「嘴巴放干净点!妳这个莽撞的小笨蛋!」
文司寒按亮电灯,余怒未消,抓住她的胳膊就要将她扔出去。
谁知道康凯丝却突然在这个时候鬼叫了起来。
「你你你你——」她陡然一口气接不上来,还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你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她想了下又道:「难道你……你是小偷?」
这个昨天把她电得乱七八糟的帅哥,为什么会走进文司寒的公寓,还叫了她的名字?
看她一副见了鬼的模样,文司寒差点没笑掉下巴。「妳的推测可以再离谱一点没关系。」
他并没有预料她会突然出现,所以没有预先乔装好,也难怪她会鬼叫了。
「你是文司寒?」她全然不敢置信,「不对呀,文司寒不是这样的耶。你的油头和耸眼镜勒?还有呀,那套有霉味的古董西装哪里去了……」
眼前这个帅劲十足、穿着时髦的美型男怎么会是文司寒?
康凯丝无法停止欣赏他完美的五官、无可挑剔的身材。「这样不是很好看吗?好好的一个帅哥,干么把自己弄得像发酸的包子?」
发酸的包子?这倒是挺新鲜的形容词,至少文司寒从没听过任何人用这种词来形容他中规中炬的打扮。
也许他是有点夸大,但也没那么离谱,什么发酸的包子呀。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他露出恶作剧的笑容,「惹火辣妹都会穿卡通内裤了,为什么我就不能穿旧西装?」
「呃,你这个色狼!眼睛都在看哪里呀!」康凯丝红着脸,气呼呼的说。
真不敢相信视力二点零的她,这次这么瞎,居然没在珠宝店把文司寒认出来,他一定笑死了吧?
可这也不能怪她呀,除了穿着打扮不同之外,他整个人的感觉也全然不同。
她所知道的他除了笨拙、畏缩之外,浑身还散发着一种不讨喜的气息。
而眼前这个文司寒魅力十足,性感又迷人,浑身散发着完美与自信,而这种带着疏离的自信很明显是来自于卓越的社会阶层。
如果现在的他才是真实的文司寒,那自己真的要对他的演技佩服到五体投地。
「别想转移话题,妳跑来这里做什么?妳干了什么好事才进来的?」
门锁并没有被破坏,这女人八成是骗个锁匠来帮她开门的,就是有那种看到美女就昏头转向的男人。
「干么这么大声呀?我是心地善良怕你肚子饿,特地带东西来给你吃的耶。」康凯丝瞪他一眼,有点不甘心,「我才不像某人:心机超重,那么会假装。」
那些笨拙和呆滞都是装的,故意做些惹人厌的蠢事,简直把她当傻瓜嘛!
「妳干么担心一个心机很重的人饿不饿?」文司寒点出她的矛盾,「说真的,妳最近殷勤得很恐怖耶。」
她为什么不好好当那个用鼻孔看他的康凯丝就好?
自从专机失踪以来,她可没关心过他这个「表哥」,现在不知道哪根筋不对,突然热络的黏上来,还大刺刺的说要跟他交往。
她如果不是个自大的白痴,认为每个男人都该乖乖拜倒在她的迷你裙下,就是个天大的骗子,为了某个他还不清楚的理由来唬弄他。
「我哪有?我一直都是这样的呀。」康凯丝为了掩饰心虚,连忙亲热的挽紧他的手,灿烂的笑着,「再怎么说我们都是一家人嘛!亲近一点也是应该的。」
为了继承权,不管对方是傻瓜还是帅哥,她都应该要勇往直前,把他弄到手来嘉惠姊姊妹妹。
她可是为了姊妹们的未来才愿意这么做,绝对不是因为他突然变得又性感又迷人。
看着她傻呼呼的笑容,他明白她对亲近的定义铁定跟他不大一样。
「我不习惯跟陌生人太亲近。」
文司寒特地加重陌生人三个字,顺便把他的手抽回来:心里不断嘀咕着,她是没神经还是故意的?居然挽着大男人的胳臂,在雄伟的胸前晃着磨蹭?
「还好我不是陌生人。」康凯丝脸不红气不喘,将他连拉带拖的弄到餐桌前。
「喂!妳到底想干么?门口在那里!喂!」
「这么客气干么?叫我凯丝呀,你要是喜欢的话,可以学舅舅叫我丝丝。」
「我为什么要叫妳的名宇?我跟妳很熟吗?」
这女人到底是吃错什么药了?他巴不得她离远一点,才千方百计的把她惹毛,否则他这个舞林高手怎么可能踩掉舞伴的裙子?
「登登登登~~惊喜。」康凯丝骄傲的说,「全都是我做的喔,你吃吃看,超级好吃的。」
一桌的甜点让文司顿时寒傻眼,看得牙齿都痛了。
他最讨厌吃甜的东西,尤其是巧克力。
「这个叫做仲夏夜之梦,有很多种水果冰淇淋,还有手指巧克力饼干,好好吃喔。」
「谢了,我没胃口。」
她瞇起眼睛,冷冷的瞪着他,用威胁的口吻说:「我花了很多时间做的,你最好肚子很饿。」
敬酒不吃吃罚酒!好好的哄他不听偏要人家抓狂?
「吃完妳就走?」两害相权取其轻,牙痛也就认了。
她笑得眼睛弯弯,模样可爱极了,「思。」
文司寒只好抓起汤匙,埋首于甜腻腻的冰淇淋饼干大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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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妈的我八成是疯了。」
文司寒吞下一大堆胃药,安慰他饱受重创的胃,难以克制的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大骂。
他干么不狠狠的拒绝她,叫她带着她的巧克力滚出去呢?
他向来不吃甜食,因为他会牙痛、胃痛兼失眠,这下可好,漫漫长夜他睡不着了。
这该死的康凯丝!
他试着要远离她,也真的很努力,她干么又来找他的麻烦?
「都是这个无聊的婚礼、该死的工作。」否则他又何必来台湾呢?
四年前,当时老妈还在刑警大队当队长,她花了许多年的时间追踪一个贩卖人口集团。
那个集团专门绑架少女,运到中东卖淫,老妈虽然掌握住情资,但却苦于没有人力和物力到中东去瓦解这个国际犯罪集团。
那时候他是个刚进反恐组织的菜鸟,他说服长官出动菁英小组,成功的瓦解那个犯罪集团。
康凯丝是他救出的其中一名少女,他还记得她被流弹击中腿,而他抱着她离开枪林弹雨时,她苍白的脸充满恐惧,却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只是紧紧的攀住他的脖子。
当他们将被绑来的各国少女分送至大使馆时,她出其不意的在他脸颊上一吻,没有说谢谢。
她是他的第一个任务,她的吻成为他对首次任务的唯一记忆。
只是没想到,居然因此让他守寡多年的妈认识了康永达,两人谈恋爱也就算了,都七老八十了还要结婚?
原本这个婚礼他并不想出席,珠宝展的工作也不想接,但他就是不知道哪根筋错乱了,居然通通都答应了。
都怪那张老妈寄来的大合照,还真是把他给害死了。
已经四年了,想不到他居然在那张照片里一眼把她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