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时人杂志同时评选为全球百年影响深远人物之一的在世伟人,和唐毅教授一起研发出AI的那个范大教授,竟然听见了他们的话,那……
不就表示他们这学期三分之二的学分都要死当了?!
三名资研所的大男生惊吓得下巴差点掉到地上,大哥男手中的烟更在瞬间掉落草坪。
“同学,我知道你饿了,但我叫范同,不是饭桶……还有,研究所多念一年没关系,但是火烧草皮毁损学校公物,可能会让你先进牢里蹲几个月,要小心,知道吗?”
伸手拍拍三个男孩的肩膀,顺便帮他们合上嘴巴,一脸非常“严肃”的范大教授,手里抓著原文书跨出脚步,忍著笑继续往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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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室里,唐毅坐在沙发上,合眼聆听从高级音响里传出的轻柔音乐。
极浅、极淡的女人吟唱歌声,回荡在小小研究室里,如雾似梦的缥缈嗓音,让唐毅拧紧的眉目有了些许放松。
除了钢琴配乐外,几乎没有任何多余的乐器声音出现,只有女子轻柔低吟,从头吟唱到尾。
照理说,这样一张不起眼,完全是主流喜好外的CD,不应该有这么大的吸引力,但是从跨国快递公司将这张CD从台湾递送到他面前的那时起,他便爱不释手,怎么听都不厌。
回国后,甚至还专程跑到唱片行,寻找这个名叫芬芳的女歌手其他的专辑。
最后发现她虽然只出了这张专辑,却因为广受好评,盗版猖獗,而连换了三次封面。
所以他索性也将另外两种封面的版本都买齐,一张留研究室,一张搁家里,另外一张则放在车上,让他随时想听,都可以听得到。
至于会如此喜欢这张名叫相思情歌的专辑,则是因为里头的真挚情意令人动容,也让人羡慕。
虽然只有十首歌,每首歌大都是短短几句重复吟唱,却莫名的就是有种力量,幽幽细细拉住人心最脆弱的那条弦,轻轻一拨,低吟几声,就能让人怔忡心窒。
音响里,芬芳干净的嗓音仍旧继续唱著——
“一天为你落一滴泪,三百六十五天,流成一个湖。一天为你唱一首歌,三百六十五天,流出满腔爱。亲爱的,我想你。深爱的,我爱你……”
幽静清灵的女声不停吟唱,低浅的抑扬顿挫,像一条小小细勾,拉出了所有深埋在心底的痛楚往事。
像飘荡多年的孤船,他找不到可以停泊的港湾,因为心里深藏的恨让他这些年上不了岸,爱不了任何一个女人……
不该想……
却怎么都忘不了:心里依旧紧抓著那份恨意不放。
那个女人,他永远不会原谅她!
不能原谅!
寂静中,唐毅睁开眼,正打算起身去把音响关掉,却看见面前有张过于灿烂的男人大笑脸,正直勾勾盯著自己。
“你进别人的地盘不懂得先打招呼?”冷冷丢给范同一个白眼,唐毅起身走到桌前。
“这是你和芬芳姑娘的独处时间,你光听她唱歌就听傻了,哪还有空注意外头有没有人?我只好自力救济的推门进来啦!”高壮粗犷的范同不以为意的笑说。
他是有敲,没人回应罢了。
早知道唐毅习惯每次上完课回到研究室,都要听一下歌再走,而他听歌时,就算天塌下来都不管,所以他只好自己推门进来。
没搭理范同,唐毅伸手关上音响。
“干嘛要关?你不是很喜欢芬芳?没关系,你可以继续听,反正我也很欣赏她的声音,多听一点轻音乐,回去就不会发火揍女儿。”
范同开玩笑的接话,却看见唐毅一点反应都没有的坐回桌前,当场只觉得无趣,皱皱眉,然后不死心的继续说。
“对了,刚刚我在外头听见学生给你取了个绰号,T大一匹狼!虽然一匹狼听起来颇有劫财劫色的意味,但‘狼’这个字挺配你的……”
也不管唐毅有没有回应,范同照样可以一个人杂念得很爽。
“寂寞的狼,真像你的性子!一个人游荡这么多年,有没有考虑要找个人定下来?你看芬芳怎么样?虽然她从来没有露面宣传,连CD上都没有她的照片,但听她的声音这么甜,想来应该也长得不差,要不要我打电话去唱片公司,帮你约她出来吃个饭?”
还是没反应。
范同不以为意的继续再说:“不过,我想你应该也不会要吧!再怎么样讨厌,你心里还摆了个‘她’,我记得那女人叫什么来著……洛什么桐?洛小桐?洛桐桐……”
眼见提到洛这个字时,唐毅立刻抬头,狠狠丢来杀人一瞪,和他当了多年朋友的范同,仍旧不怕死的抬头左右望了下,然后佯装很忙的站起身四处浏览。
这个孤僻到极点,不懂得该好好招待朋友的男人,终于也知道要抬头看人了,早知道一开始他就应该在他耳边拚命念洛雨桐三个字,就能招回他的魂魄。
“你不说话,没人会知道你是饭桶!”唐毅冷静的嗓音传了过来,声音里有种咬牙切齿的狠戾。
“错了,我不说话,大家还是会知道我是饭桶。范同……饭桶……连我爸妈都知道我叫饭桶!”
唉!真不知他老爸当初是怎么想的,竟然将他取名叫范同,害得他家里那一大一小,两个不像话的女人,都爬到他头上来,直接指著他的鼻子叫饭桶。
“对耶,我怎么没想到,那个女人叫雨桐,雨后的梧桐……这么美的名字,难怪你要一直记在心里,怎么都舍不得忘!”
抬起头,假装欣赏墙上看不懂在画什么鬼的抽象画,范同继续捋虎须,好像非得撩出满屋大火,才甘心收手。
虽然面前的家伙过去有段很伤心的往事,可是他实在不明白,要就要,不爱就不爱,哪来那么多剪不断,理还乱,非得将一个人摆在心里那么多年,这样不辛苦吗?
“你什么时候才要滚出去?”受不了聒噪的唐毅,终于放下文件,面色难看的瞪著他。
他生平只有两次暍醉酒,一次是五年前,那次他失策的上了那女人的床,另一次是他出国后的第四年,在这个嘴碎长舌公面前。
两次的失误都让他后悔莫及!
记得那一天,因为收到晓蝶从台湾寄来的CD,听完芬芳唱的歌,他在沙发上狠狠灌了一夜酒,然后隔天就看见和自己同住一栋公寓的范同,笑笑的蹲在沙发前,问了一堆令人招架不住的杂念碎语——
“谁是洛雨桐?你整夜在喊这个名字,吵得我和老婆都睡不著……”
“洛雨桐是谁?你干嘛一直骂她?”
“殷长天又是哪个该死的?你整晚都叫他去死耶……”
“还有,谁害小蝶的眼睛瞎了?为什么要眼角膜才会好?小蝶又是谁?”
当时他撑著快要裂开的脑袋,不断以脚猛踹眼前的大饭桶,结果这只只会吃的饭桶还是不肯停的继续问,一直问,搞得他差点神经错乱。
为了让他闭嘴,也让自己可以爬回床上睡觉,他只能恼怒的开口解释。
没想到这一说,从此以后便再也没有安宁的日子。
做博士研究论文时,因为班上东方面孔少得可怜,可那个饭桶又坚持跟听得懂中国话的人一组,所以他才会倒楣的让这家伙缠上,不得不跟他同组做研究。
奸不容易毕业了,准备要创业,这家伙又来闹场,嚷著要加入他和易天尧合开的电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