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算是答应吧?
追啊~~马骏克赶紧跑上去,跟着她进蓝家庭院,心里充塞着幸福感。赞啦,她的沈默,已经是给他的最大鼓励!
坐在门前板凳,蓝丽将便当搁在膝上,安静地吃着。
在露天场所,她的吃相一派高雅,像在高级餐厅,马骏克看得入迷,女神!他的女神真是美丽,连吃便当都那么美丽,连挟菜都那么美丽,连坐着木板凳都能坐得那么优雅美丽。呜,他怎能不爱上这集所有美丽于一身的女子?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样肤浅?只要是蓝丽做的事、用的东西、穿的衣服,在他看来都美呆了。
马骏克没有板凳坐,无妨,就坐板凳边的地上,安坐在那甜美的香气里。他坐地上,还比坐在板凳上的蓝丽高。他庞大的黑影,恰恰笼罩住蓝丽娇小的影子,这也给马骏克一阵幸福的感动。
当蓝小姐慢慢品尝着马骏克烹饪的便当时,马骏克只管呆坐,一下偷看她,一下假装研究地上影子,一下看漆黑天空,有点手足无措,很多的坐立难安,因为心头涨满暖暖感受,所以不时低头,侧首,偷偷地傻笑。
好高兴,总是高不可攀,遥如星子的蓝丽,在吃他亲手做的便当呢!这教爱慕她的马骏克,陶醉极了。
虫声唧唧,呼应他慌乱的心情,因为高兴,还流了一额的汗。他词穷,不知该对伊人说什么,只忙着傻笑。
「干么一直傻笑?」蓝丽横他一眼。
啊,被发现了,糟,真糗。他就是不懂得藏情绪。「就……心情不错。」马骏克笨拙地摸摸头。
「不错什么?」
「啊?呃……」他撇过脸,耳根红透。「这个……看妳吃东西,很高兴。」
「这有什么好高兴。」她嗤之以鼻。同时好奇,是什么支持着他,让他热情到在乎她有没有吃饭,就算出自同情,敦亲睦邻,也做得太过了。
「嗯……」马骏克低头研究脚下的蓝白拖鞋。「因为……」
「别告诉我你喜欢我。」看他困窘的模样,蓝丽心知肚明。
嗄?马骏克猛地抬头,面孔爆红。「我知道、我知道啦,我知道妳有男朋友……」他还没告白欸,就被识穿了?唉,表现得这么明显吗?他又紧张地摸摸头。「妳不要觉得困扰,我知道妳不会喜欢我。」她男朋友多帅啊,他又不是没看过,他知道自己跟蓝小姐是两个世界的人,任谁看到他这高大黝黑的粗俗样,就知道跟精致如模特儿的蓝小姐多不相衬,他还有这点自知之明啦,只是……知道归知道,却管不住喜欢,就是忍不住要去关心她。
「谁跟你说我有男朋友?」蓝丽打量他困窘的模样。
「我看过,他常送妳回来,长得很帅。」和他这大老粗不同,打扮超有品味,总是一身正式西装。
「没有,我没男朋友。」
「啊?那他……」
「结束了。」
「啊?」
「下午在车上分手了。」
「啊?」霎时马骏克超爽,但忽然又心疼。呆望蓝丽,看她若无其事地吃便当,她面色憔悴,这阵子一定很不好过。爸爸刚去世,家里出事,正需要男朋友在旁安慰啊,怎么这种时候分手?他鼓起勇气,也做好遭她白眼的心理准备,很忐忑地问:「为什么分手?」
蓝丽耸耸肩,没回答。奇怪,将分手的事说出来,心里舒坦些,比较不那么郁闷了。忽然听见喀喀声,她转过头,看见马骏克正凶狠地在扳手关节,扳得喀喀作响。
马骏克一副江湖老大的模样,他问蓝丽:「妳告诉我,他是不是劈腿?马的,妳条件这么好,他竟然还敢劈腿?别难过,我去教训他,我最恨那种让女人伤心的坏男人,妳说,他住哪在哪工作,我扁得他哀哀叫!」
蓝丽笑出来。「谁说他劈腿?是我说要分的。」他怒什么啊?瞎热心。
马骏克糊涂了。「可是……我看你们感情好像很好啊?」这时候正需要男朋友陪吧?怎么会想分手?
蓝丽笑笑地说:「因为……我不爱他了。」
「是噢。」马骏克愣住。
存心逗他,她装狠地说:「没看过坏女人吗?在你面前就是个坏女人。告诉你,我甩男朋友就像扔衣服那么容易,没感觉马上掰掰。那位先生,现在可能在家哭得要死。」感觉到马骏克对她有好感,她警告道:「所以,千万千万不要喜欢我,嗯?」尤其是当她家里破产,负债累累,只有笨蛋才会选这时候爱她。
要命!瞧她这狠劲,没吓跑马先生,在马骏克眼中反而超性感的。
他摇头说:「妳别乱说,妳才不坏,妳心地善良,个性又好,将来谁娶到妳,就是谁的福气。妳又贤慧又漂亮,一定很会持家。还会亲手洗衣服,将来一定是好老婆……」
蓝丽傻眼,蓦地哈哈大笑。
她笑得忘记要优雅,瞧他说的,那真是她吗?哈哈哈,马骏克绝对是爱上她了,才会这么盲目,有这么严重的错觉。
有这么好笑吗?马骏克瞪着她,认真道:「我说真的,妳是比较不喜欢跟人家哈啦,不像我妈她们每天在一起讲东讲西的,其实妳的个性很好的,不会东家长西家短,这是优点。」
「是噢……」她还在笑,他怎么这么宝啊?「那是因为我只喜欢跟有用的人哈啦,譬如客户啊,譬如上司啊,譬如经理大老板啊……」幻灭是成长的开始,马先生你快醒醒。
「妳不是那么势利的人。」
「哦?其实我一见到大老板,就会马上扑过去笑咪咪地跟前跟后,是你没看见而已。」她开他玩笑。
「妳不会,我不信。」他举证:「因为隔壁的王新同也喜欢妳。」
「王新同?谁?」不认识。
「王太太的儿子。」
「啊?我认识他吗?」
「他有一次玩风筝挂在树上,是妳帮他爬到树上拿的。」马骏克好认真地陈述当时状况。「那时我经过,我看到了。王新同掉了风筝一直哭,妳骂他男孩子哭什么哭,然后爬到树上摘风筝给他,妳的裙子都割破了,还差点从树上摔下来,那时王新同拿到风筝,高兴得抱着妳一直笑,妳还摸摸他的头,微笑着说了一句『好可爱』。」
有这回事?嗯,好像有。她想起来了,当时割破了香奈儿长裙,心痛哪!
「原来你有躲起来偷看别人的嗜好。」
「我说了,我是刚好经过,本来要跑去帮他拿的,结果妳先帮他了。王新同那小子跟我是好朋友,常来我家讨东西吃。那个小男生从那天起就爱上妳,老是跟我说长大要娶妳。」
「呵,还真荣幸。」原来有个十岁男孩喜欢她哩!
「会帮小孩子爬树拿风筝的,怎么可能是坏女人。我想……妳会跟妳男朋友分手一定有什么原因,他一定做了什么让妳很失望很伤心的事,对吧?」
她懒得解释,但心坎酸涩,眼眶潮湿了。是,确实很失望,确实很伤心,但是──「又怎样?分都分了。」
「好!」马骏克跳起来,壮胆冲着她说:「既然跟他分手了,那好,蓝小姐,我告诉妳,我慎重地告诉妳!」
呃……蓝丽仰望他。「告诉我什么啊?」干么这么激动?
马骏克强作镇定,讲得很有魄力,其实紧张死了。「我、要、追、妳!」他指着蓝丽,那手势还有些颤抖。
此话一出,天地变色,日月无光,鸟儿惊惊飞,花儿暗凋谢。这般粗鲁的告白,听在蓝丽耳里,真是太「耸」了,以至于她惊得瞠目结舌,脑袋当机。追?追她?这是哪门子的求爱宣言?太逊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