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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页

 

  凌晨依旧躺在地上,恢复理智的他,看着被绑住的双手,觉得耻辱而恶心。

  他瞪大眼睛,看着自己的手腕:“我这是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我怎么竟会这样,被人绑在这里任人凌虐?更可耻的是,我的身体竟然喜欢!”

  凌晨被深深刺痛,他不接受自己竟是这样一个“贱货“。他轻轻挣扎,绳索却越挣越紧,凌晨越来越恼怒,开始用力拉扯。

  曾杰回来时,看到凌晨正团着身子,用牙齿对付手腕上的绳子,他忙过去解开:“别用力,会伤到你!”



  绳子解开,凌晨的手腕已经一道道青紫。曾杰的手轻轻抚摸那些淤痕,问:“怎么了?为什么发脾气?”

  凌晨憎恨曾杰,可是他的肉体依旧在曾杰的抚慰下平静下来,他恨他,可是内心的焦燥消失,他没有力气发火,只得叹息一声,沉默。

  半晌,凌晨问:“你还要吗?”

  曾杰看凌晨的神色勉强,便微笑道:“不用,对不起,刚才我太过火了。”

  凌晨的喉咙肿痛:“曾杰,我是不是被你驯养成一个变态了?”

  曾杰愣一下:“什么?”



  凌晨道:“我竟然会……!”

  曾杰想了一下:“据说,人在窒息时,大脑会因缺氧产生一种什么化学物。”

  凌晨不信:“照这样说,上吊的人都会高潮了。”

  曾杰道:“不少被吊死的人临死前一刻都会高潮会勃起。”

  凌晨松一口气:“那么,我还不是变态。”

  曾杰半晌道:“凌晨,身体的反应就是身体的反应,可能是你不知道不理解不能明白的,可是身体的反应,都是自然存在的,没什么可羞耻的。”

  凌晨道:“天底下根本没有变态了?”

  曾杰道:“所谓变态,是相对于常态的,你假设液态水是常态,冰与水蒸气就变态的,可是你知道,固态气态液态,都是水。”

  凌晨沉默。

  那个象狗一样伸出舌头舔主人手指的凌晨,当然也是凌晨。

  是多么多么痛的领悟。

  少年的灵魂清白无污,在没经过没遇过时都认为自己可以象天使一样。那些挨不住打的叛徒,一开始都以为自己可以做个坚强不屈的烈士,哪有人预料到自己吃不了那个苦楚还热血地参加革命的。

  凌晨以为,这具肉体只是为他人的欢娱服务,对于他自己,只要他忘掉,一切就如过眼云烟。可那是不可能的,他这具肉体同所有的肉体一样,一旦认识了一种欢娱,就永远无法忘记,一旦学会了欢娱,这具肉体就已被彻底改变。

  ***

  那一周,曾杰出差,两周的工作,曾杰合到一周去做,天天做到半夜,焦头烂额,可是每天会三次电话给凌晨:“好吗?吃饭了吗?门窗可关好?出去玩要小心,多穿衣服。天冷路滑。”

  这样的叮嘱真会让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厌烦,可是凌晨温和地答应:“嗯,是,是,好的。”

  拿着电话其实也没什么好聊的,曾杰整天埋头在文件里自没什么好说的,凌晨成天呆在家里,也没什么好说的,那天,曾杰问:“你怎么总在家?”

  凌晨笑了:“等你的电话啊。”

  曾杰沉默了一会儿:“别闷坏了,凌晨,出去玩吧。”

  凌晨不出声。

  曾杰说:“我明天不给你电话了,出去吧,如果你有事,随时打给我。”

  凌晨沉默,过了一会儿:“什么时候回来?”

  曾杰说:“尽快,想要什么?”

  凌晨懒懒地:“你。”

  曾杰沉默,半晌,小心翼翼地问:“想我了吗?”

  凌晨用鼻子回答:“嗯。”

  曾杰禁不住微笑:“那么,开学不要住校了。”

  凌晨沉默。

  那沉默,把曾杰的微笑晾在冷空气里,越来越凉,越来越凉。良久,曾杰叹息一声:“不要紧,以后再说吧。去,出去玩吧。”

  凌晨的声音低沉暗哑:“我想你。”

  曾杰再一次叹息:“我知道,我知道。”

  可是凌晨还是要走,他对曾杰,对自己可是够忍心的。真狠,再留恋也不肯沉迷,血肉相连吗?一只手误事,他会砍下一只手来,更不要提什么血肉相连。年轻人既有忍痛的力气,也有忍痛的勇气。

  曾杰用手支着头:“我自己呢?我受不了,我不如昏迷算了。”

  可是凌晨说想他,他也想凌晨,曾杰还是日以继夜地干活,希望早一点回家。

  无论如何,有爱的地方,才是家。

  曾杰到家,家里没人,四处转转,家里秩序井然,如果不是每天查岗凌晨都在家,真让人怀疑家里是不是有一个半大的孩子。曾杰坐了一会儿,有点恼火,还是忍不住给凌晨打了个电话:“你在哪儿?”

  凌晨反问:“你呢?你在哪?”

  曾杰的声音有点高:“我已经到家了。”

  凌晨被吼得微微沉默了一会儿,才道:“我马上回去。”

  曾杰等,一遍遍起身到窗前去看,后来干脆坐在窗口,呆呆地象个傻瓜。看到出租车停在院子里时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凌晨上来,曾杰不禁怒问:“去了哪儿?做出租车要一个小时?郊区?”

  凌晨沉默,梗着脖子。

  半晌,曾杰道:“跟同学一起玩,让我搅局了?”

  凌晨终于火了,也不高声,只淡淡地:“我反正是马上回来了,不信随你。”转身回屋。

  曾杰后悔说了重话,这个年纪的孩子,亲爹叫他,他也不见得肯马上回家呢,可是凌晨坚持说是马上回来了,这个城市还没这么大。

  曾杰呆坐了一会儿,屋子里静得让人难受,曾杰决定道歉。

  推开门,凌晨倒在床上,缩着身子,小小一团,一副可怜相。鞋也没脱,一双雪白的运动鞋就踩在淡蓝色的床单上,鞋底倒是不脏,一点也不象出去玩过一天的样子,曾杰忽然明白:“凌晨,是去飞机场了吧?”

  凌晨没出声,也没动。

  曾杰过去,从背后抱紧他,脸埋在他柔顺的头发里:“你这个傻孩子。”凌晨低下头,轻轻抚摸那双紧抱着自己的手,轻轻地轻轻地抚摸,皮肤的所有饥渴都找到源头,那就是想念你。

  四十六 做我的狗吧

  生活不是蜜糖,生活也不是苦药,生活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所以我们这样厌厌地活着,又要这样恋恋地活着。

  凌晨给曾杰收拾东西,西服挂起来,衬衫放进洗衣筐,皮鞋收进衣橱,礼物一样样打开来看。给凌晨的礼物包括一支一千多元的钢笔,被凌晨当做破玩意放在一边,卡西欧的黑色塑料防水手表小孩子倒是很喜欢,永恒的白衬衫白T恤与蓝色牛仔裤也不必多提。

  一个小小的黑色袋子,上印GUCCI,凌晨拿起来:“这是什么?古驰的?”

  打开来,一个小小窄窄的皮条,上面一个半月形的银色牌子,十分特别。

  曾杰接过来,给凌晨系在脖子上。

  小小的牌子,黑皮带衬在雪白的皮肤上。

  凌晨笑:“是挺好看,不过太怪了,戴不出去的。”

  曾杰的手指轻轻抚摸那皮带,神情犹疑,带一丝渴望,又有一点好笑。

  凌晨斜起一只眼:“喂!你一脸坏笑啊。”

  曾杰温和地:“我有笑吗?”细看,那张脸又不是在笑,倒象是有一点悲哀。

  凌晨觉得有异,手指拔弄着那个银牌,疑惑地看着曾杰,曾杰亲亲凌晨的耳朵,叹息:“真想拿链子把你栓在身边。”

  他拉拉那条皮带儿:“做我的狗吧,别做一只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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