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干嘛?”翊捷用疑惑地表情看着他,“你不要给浩浩坏的示范。”
“你刚刚已经给浩浩示范一次了。”
“我哪有?”翊捷愣了一下。
“嗯哼,禁止攀爬。”家驹刻意把禁止两个字讲得又慢又清楚,仿佛是怕翊捷没有听见,还特别又重复了一次。
“……好吧,我不会阻止你,不过也不会帮你。”翊捷叹了口气,“你被抓到警察局不要把我抖出来。”
“放心,我—定会把你抖出来。”家驹露出恶作剧的微笑,跟在中年男子的身后往他们吃饭的地方走。
没走多久就看到一间卖各种泳衣、浮板、潜水镜、还有各式各样饮科和小吃的杂货店,翊捷注意到每一样东西都贵死人。
家驹慢慢地走过去。
“你想干嘛?”中年男子一边警戒地看着他们,一边把店门关上。
“没有,路过而已。”家驹耸了耸肩,转过头对翊捷和浩浩说,“我们明天再过来好不好?”
“好啊。”翊捷点头时睁大眼睛,他有点意外家驹什么都没做就要走了,仔细想想也觉得还是不要惹事比较好,所以没有说什么就牵着浩浩追上家驹。离开时,他特地回头看了一眼占沙滩为王的杂货店老板,再转回来观察家驹,果然看到他预期中的奸笑,“你该不会真的想做什么吧?”
“换成你不想吗?”
“想和做是两回事。”翊捷挑起一边的眉毛,“你到底想做什么?”
“晚上你跟我出来就知道了,要不要跟?”
“……好吧。”家驹刻意地卖了个关子,果然让翊捷有点心痒,而且——有种做坏事的刺激感。
洗好澡的浩浩一沾到枕头就马上睡着了,翊捷苦笑地替儿子盖上棉被,将自己丢进大沙发中打开电视准备享受台湾职棒的季后赛。
“那个有什么好看的?”家驹露出无法理解的表情,看棒球不是看美国职棒大联盟就好了吗?
“不会啊,很好看。”翊捷转到体育台,正好是兴农牛和统一狮的第七场比赛。从领先、落后、追平,整个系列赛的精华几乎都浓缩在这一场比赛里了。
“你要看电视还是要和我出门?”家驹挑起眉。
“唔。”翊捷挣扎了一下之后就宣告投降,“跟你出门,你要出去多久。”
“不会太久,十五分钟就够了。”家驹看看时钟,“不用把浩浩叫醒,我们一下子就回来了。”
“好吧。”翊捷看了看熟睡的浩浩,又看了看家驹,最后终于点头。
两个人穿上宽大的雪衣配上最普通的蓝白拖鞋出了旅馆往海边走,走过马路之前,家驹拿了塑胶袋在地上装了不知道什么东西,翊捷也没有问。
有种不是好东西的预感。
他们住的那间旅馆离海滩并不太远,走了五分钟之后就到了白天他们见到的小杂货店旁,现在虽然锁上了门和窗户,可是还是可以看到里面摆放的东西。
家驹将袋子里的东西拿了出来。
“我的天啊。”翊捷用手捂住了嘴,那是白天浩浩和家驹拼命踩的牛粪,“你拿这个东西要做什么?”
“恶作剧。”家驹隔着袋子,把牛粪往玻璃窗上涂。
“冤冤相报何时了……”翊捷摇头苦笑。
“要是换成你会怎么做?”家驹停下了手边的动作,转过头去看他。
“换成我吗?”翊捷看了看那袋牛粪,又看了看小杂货铺,“我会把牛粪塞进他的钥匙孔里。”
家驹愣了一下,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马上动手把牛粪塞进钥匙孔里,“……这个主意真不赖。”
“……早知道我就不说了。”
“我是真的认为你这个主意不赖。”家驹塞好之后就将整袋的牛粪丢进木麻黄丛里,拿起手来闻了一下,并没有闻到牛粪的味道,倒是有一股淡淡的青草香。家驹抬起头来对翊捷说,“我要到海边洗手。”
“这只是借口吧。”翊捷心想,去海边才是你的目的吧,洗手只不过是顺便。
“定义问题咯。”家驹眨了一下眼,“你到底要不要跟我去。”
“要,”虽然说不要,可是翊捷终究不放心家驹—个人,还是跟了过去。
他们没有选择走较弯曲的道路,而是越过一大堆木麻黄,走最短的捷径滑到海滩上。幸运的是那天浪不大,浪潮来同升降安静的没有大多声音,潮水爬上沙岸,留下一道痕迹之后又随即消失。
他们特地挑了离有海防守备的地方比较远的海滩散步。
家驹和翊捷环顾四周,他们都未曾在夜晚拜访过大海。在冬天的寒风之中两个靠在—起,脱下鞋子在海边步行。
海水的温度比起冷空气要温暖的多了,在月光下,沙粒的颜色几近纯白,在他们眼前闪闪发光,简直就像是在拍电影一样的景色。
“好美。”翊捷轻声地说。
他不是一个有文学气质的人,哈利波特大概是他对书籍的极限,魔戒的电影虽然好看但小说本身就让他有些昏昏欲睡,更别提百年孤寂、战争与和平这些在最喜爱的书籍排行榜上总是占前几名的世界名著。
但在这种气氛之下,他觉得自己也可以写出不难看的小说。
家驹抬起头,没有云朵的天空只隐约可以见到几颗星星。除了那些有名字有传说的,其它都被月光掩去了色彩。
大部分的人和大部分的星星都和他们一样平凡。
但是平凡也有平凡的美好。
现在他的生活平凡又幸福,让他不想去回想过去的事。虽然那可能会成为他一辈子的阴影,但也许记忆越累积越多之后,过去的记忆就会变得微不足道。
他无法否认自己心中有些害怕,因为回忆之后他就不会再是自己。这是没有办法用逻辑去解释的恐惧,现在的他想当只有这一小小部分记忆的自己。
因为他很想一直爱翊捷。明明才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他发现自己已经爱翊捷爱到一个不可自拔的地步。
他甚至不明白自己是怎么爱上的。可能是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一见钟情,可能是和翊捷在一起生活的时候慢慢地产生了感情,也可能是在高雄父母家翊捷对他说再见时产生的感情,但最有可能的也许是感情来自这一点一点的累积。
甚至是包含了过去的感情。
虽然失去了记忆,可是感情仍然在他的灵魂。看到相同的人会感觉到熟悉,对同一个灵魂产生共鸣。他听翊捷说过,自己在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喜欢翊捷了,算一算才发现已经超过十年,他不知道自己已经爱一个人爱了这么久。
再想一想等待翊捷发现自己也喜欢家驹也有七、八年的时间。原来,爱一个人可以等待这么久。
他开始明白过去的自己很爱翊捷,但他还是会害怕。害怕当过去的记忆找回来之后,现在这个自己将不存在。他无法对自己解释说,除了这一个月的记忆之外,其它的记忆也是属于他。
他想拒绝过去的记忆,拒绝另一个自己。
家驹自顾自地想着的时候,翊捷却停下了脚步,翊捷注意到家驹在想事情而分心没听他说话,就决定站在原本的地方,看着家驹什么时候才会发现他不见了,像小学时常玩的游戏,总有些人会悄悄地消失,悄悄地躲起来,等着别人去找他。
他想看看家驹什么时候才会发现他。
家驹不自觉地越走越远,等他发现身边的翊捷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不见时才慌张的四处张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