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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页

 

  上官月叹口气。

  「上官秘书,他是谁?」王琳质问,竟敢对她那么无礼,又无视于她的存在。

  上官月不理她,直接转向许淑芳,「许小姐,请把曲谱和Demo带还给我。」

  「怎么了吗?」许淑芳交还给她。



  「因为,Blue本人说不愿意将这首歌给王小姐唱,两位请回吧。」

  「咦!?」许淑芳和王琳同时呆住。

  「没错,刚刚那位,就是D-Blue本人。」

  先是怀疑人家是不是写错,再是当着本人的面犯忌讳,上官月实在没见过比王琳还要白目的歌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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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司,你在生气吗?」他的脸好严肃。



  「没有。」蓝司打开带来的日式餐盒,一股清淡的食物香味飘出来,餐盒里的色泽鲜艳又漂亮,看起来可口极了。「快吃吧。」

  知道她下午还有工作,蓝司只想好好跟她吃一顿饭。

  「月姊说你写的东西很受欢迎,有你唱的吗?」她好奇地问。

  「没有,我唱的,只有最阳春的乐曲配唱的Demo带。」他压根儿没打算当歌手,唱歌是自娱,写歌是谋生。

  「那可不可以借我听?」

  「妳想听?」

  「嗯。」她用力点头。「你写的歌好美,我想听你唱。」

  「我人在妳身边,妳却只想听我录的Demo带?」蓝司坐到她身边,伸臂搂近她的腰。

  「你的人跟你的歌又不一样。」人已经在她身边啦,她当然挑另一个她还没见识过的。

  「妳的意思是──我的人不如我写的歌来得吸引妳?」蓝司瞇起眼,愈听愈觉得不爽。

  罗桑一点儿也没发觉自己有危险了,只顾着非常认真地思考他的问题。

  「你的人很好。」这是实话。「可是我很好奇,你怎么可以写出那么动人的词?」可是看到他写的国字,真的是……噗!

  「这话是什么意思?」他挑起眉。

  创作就是创作,一瞬间的灵感,一时间的想法,哪还有为什么?

  「因为,你看起来一点都不多情,也不是很温柔。虽然其实你很温柔,不过有点霸道,不很细心……可是你写的歌都好细腻。」光是看着,就觉得那些文字充满一种深刻的动人魅力。

  「我霸道?不够细心?」生平第一次被当面批评。「罗桑,妳活太久了吗!?」

  「啊?」她抬起头,这才发现他的脸色不对。「你在生气耶!?」语气是完全的惊讶。

  蓝司翻翻白眼。「很高兴妳发现了。」

  「为什么?」她完全不明白。

  「妳说我太霸道、不够细心,我对妳不够体贴吗?」差点直接吼她。

  他生平第一次对个女人好,却被她嫌不够体贴,真的是……圈圈叉叉的让人很想开骂!

  「可是我说的是实话啊。」她还满脸无辜,很认真地为自己辩解,证明她的诚实,「但是我有说你很温柔。」

  所以,他该为她批评不忘赞美喝采吗?

  「……」气到说不出话,蓝司只想掐死她。

  「这个给你。」一点都感觉不出来他们在吵架,罗桑把自己不喜欢的菜夹给他,再拨一半的饭到他的餐盒里。

  「好了,快吃吧。」她还对他甜甜一笑,然后低头吃炸虾、饭、炸青菜、清蒸豆腐。

  「蓝司,你要记得带Demo带给我听哦。」不忘交代刚才的事。

  她可以再过分一点没关系。

  「蓝司,不要发呆了,快吃嘛,凉了味道会变差耶。」发现他一直僵在那边,罗桑不忘提醒。

  蓝司突然很想仰天狂叫。

  为什么他会喜欢上这种迟钝的小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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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皓濯所经营的辛氏传播,全体人员虽然不若其他公司那么多,但却都非菁英不用,附属的经纪公司所网罗的人才兼具幕前与幕后名人,而蓝司便属幕后这一块;经纪约的内容则依据各人情形不同而不同。

  蓝司要接的Case必须要他同意,接下来交件日期、配唱录制及酬劳等等,才由辛皓濯出面代为议定,而蓝司则保留最后的同意权。

  任何一个商业型态的圈子其实都大同小异,谁掌握名气、人气,谁就握有主导权。而像蓝司这样的红牌词曲家与制作人,向来只有别人迁就他,没有他迁就别人的份儿。

  对于蓝司发飙,拒绝写歌给王琳的事,辛皓濯当天下午就知道了,只是还抽不出时间跟蓝司商量后续的事。后来,他发现一个星期以来,蓝司每天中午都到辛氏传播报到,吃过午餐才离开。

  过去就算是有多紧急的合约要签,或是蓝司心情最好的时候,也没这么常来报到过。

  对于他约不到罗桑吃晚餐,只好退而求其次改成中餐约会,辛皓濯只能说这个凡事率性而为、在女人堆里无往不利、只会让女人伤心、从没被女人抛弃过的家伙,终于遇到克星了。

  「冠亚唱片的事你打算怎么办?」趁蓝司窝在他的办公室里等罗桑午休的时间,辛皓濯打算跟蓝司商量一下,把这件事解决掉。

  为了这件事,辛皓濯还特地和上官月针对合约内容研究了下。

  合约里并没有签定蓝司非得写歌给王琳唱不可,只要有交件,给其他歌手唱也算履行合约。

  「是那个歌手不会唱我写的歌,不是我没交曲,所以,责任在他们。」蓝司写歌,可不负责教人唱歌。

  事情很简单,如果唱不好歌,那就干脆别当歌手了。

  「真不负责任。」辛皓濯摇摇头,「不过你写的那首歌真的有点难,不如这样,换个歌手吧。」

  「也可以,那就通知他们把歌手唱的原音带送来。」对于合约内容,蓝司相当清楚。再写一首歌并不是难事,就看歌手的声音符不符合他写歌的标准。

  蓝家发迹在美国,是娱乐业的大亨。蓝司虽然是个音乐创作者,但家学渊源,让他对合约、商业形态这类的事也有相当的敏锐度。他懒得处理细节、和人讨价还价,但这不代表他就会忽略细节。想让他违约,还得看对方够不够聪明才行。

  所以辛皓濯常说,要是蓝司从商,肯定也会是个很出色的生意人。

  「那么,就这两个方案让他们选吧。」辛皓濯同意。

  要放弃不用D-Blue的歌,或是更换歌手,就随他们的意了,这样应该算够优惠他们了吧!

  第六章

  要不要「永恒」,由冠亚唱片自行决定。但如果放弃这首歌,那将是冠亚自己的损失。

  不过,永恒这首歌的确不好唱。

  「就这样,有结果你再通知我。」说完,蓝司提出另一项要求:「另外,最近两个月别再帮我接任何国内的邀歌。」

  「为什么?」

  「美国那边有歌要写,还有,我打算写几首音乐创作,评估看看适不适合在台湾发行。」对于音乐,蓝司有自己的规画,写流行歌曲只是其一。

  「如果要在台湾发行,代理权签给辛氏如何?」辛皓濯完全一副谈生意的口吻。

  他不会因为两人有交情,就认为蓝司理所当然该把发行权签给他。经纪约是经纪约,发行权是公司对公司,而私人交情归私底下,辛皓濯一向分得很清楚。

  「好啊。」蓝司答应的很爽快。

  「那么到时候我们再来讨论细节。」公事讨论到这里,现在他得问一件私事:「你对罗桑是认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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