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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爱情啊爱情 裘梦

  想起前几天一时兴起去读古代文言文小说,当时的感受基本上与以前曾看到网路人士编写的俏皮打油诗(应该算这种体裁吧,= =|||)一样——(读书)一个头两个大熬三更背四书五颜六色七荤八素九成不懂十分郁闷,(只好)找点时(十)间喝酒(九)泡吧(八)沏(七)茶遛(六)鸟五湖四海神游解闷三天两头奢侈一顿。

  有没有意思?偶第一次看到这两句时简直惊艳到死,真是与星爷有得拚噢,遥想当年,风采翩翩的唐伯虎犀利睿智的单挑对穿肠,那几句极经典的台词,噢,太帅了……



  不好意思,裘梦又开始魂不守舍了,汗!

  帅哥、美女,谁不爱,站出来。

  很好,没人。

  才子、佳人谁不爱,站出来。

  很好,还是没人。

  笑咪咪,所以偶得出结论——爱美是天性,花痴是王道。继续魂不守舍……



  偶前几天上街无意中瞥到一神仙一样的美人,口水啊口水流了出来,同时内心极度嫉妒……

  头上被人敲了,偶忏侮,偶又习惯性不知所云了……接着写序。

  笑话是快乐的起点,假话是美丽的诺言,闲话是生活的体验,情话是爱情的贡献。

  综上所述呢,嗯,你就可以在这本书中看到令人捧腹的笑话,家族为掩藏残酷事实而编织出的美丽谎言,高来高去江湖客的闲言碎语(让你完全印证天下无人不八卦的真理^_^)。当然了,最最重要的就是有爱就一定有情话,所以这里必不可少的男主角情话也是无处不在。什么?你没看到。用心去体会,情话有时用眼神、动作来进行高难度的诠释。什么不可能?厚,别忘了爱情一直是化腐朽为神奇的。

  爱情啊,仰头望天,其实每个人都有爱的憧憬,也都有爱的失落。酸也好,甜也好,苦也好,咸也罢,总之爱情原来就没道理,也不讲道理。唯一可以肯定的就是爱情之于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汗!写着写着就又开始语无伦次起来了,每次写序总是会这样,可能是想说的太多,一时之间就会出现混乱,然后大家就会看到裘梦在满纸讲傻话。呵呵!

  好了,这次就写这些吧,下次再见哦。

  第一章

  和煦的阳光洒落在田间小径,草木欣欣向荣,一派恬静的田园风光。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琅琅的读书声由轻风送向四面八方,为闲适的乡村添上几许波纹。

  那是间甚为简陋的私塾,坐落于村头一片宽阔的平地上。简单经过处理的橼木支撑起屋宇,色泽金黄而干燥的稻草铺满了屋顶,就连窗户都只是空有一个框架,而没有任何遮蔽物,从外面就可以将屋内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与教室相连的两间屋子是先生的卧房与书室,与教室不同的是,这儿的窗上全都贴上了厚实的麻纸。

  柴扉发出「吱呀」声,一个布衣书生走出了书室。

  粗布青衣,同色系的宽带东腰,脚下是一双厚实的千层底鞋子,而书生的相貌只能用四字评价——平淡无奇,全身上下唯一足以引人注意的只有那一头乌黑平顺的长发了。

  踏着稳定的步伐定近教室,听着屋内琅琅的读书声,书生的嘴角微扬,但只是一个小小的举动,却教他平凡的面容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感觉,仿佛平凡的他突然之间变得英挺不凡起来。

  「少、少……少爷!」一声上气不接下气的呼唤自院门传来,只见一个略显黝黑的书僮扶在门栏处大口喘着气。

  「三木,家里没有人会饿死,你实在不必如此拚命赶回来。」书生的语气带了点打趣。

  唤作三木的书僮瞪着自家少爷,努力缓和喘息,「我忘了带钱了。」

  书生微扬的嘴角霎时往下垂,一脸的不悦。

  「五里地啊!」三木发出痛苦的呻吟,来回一趟要赶十里地,再多跑一趟的话,今天他就要走二十里地,脸色顿时看来比苦瓜还苦。

  书生看了自己的书僮一眼,用平板的声音说:「拿了钱去买米。」

  书僮目送主子走进教室,神情哀怨极了,好狠啊!他以为少爷至少会说明天去买也行,明明厨房米缸里的米还够吃三、五日的。

  唐平平是槐树村新来的私塾先生,虽是个平凡无奇的书生,不过也是唯一一个不嫌弃私塾条件简陋的先生。而质朴的村民回报他的是,以最快的速度搭建起先生的卧房、书室、厨房、杂物间,几间房舍连同教室一起形成了如今的私塾院落,院子中央还有一口水井,十分的方便。

  而做任何事都有条不紊的唐平平,唯一的败笔就是有一个做任何事都毛毛躁躁的小书僮,这让槐树林的村民们百思不得其解。

  当落日的余晖洒满小小院落的时候,三木终于扛着小半袋的米粮走进了大门。

  正站在院子里欣赏夕阳的唐平平瞟了一眼过去,「做饭吧,我饿了。」

  三木的肩膀顿时沉了下去,他才刚刚走完二十里路耶!当初他真的不应该为了一顿饱饭而将自己的未来糊里糊涂的交到唐平平手里。

  回想三个月前的某曰,当他快乐的在街上行乞时,因为一时正义心泛滥,帮忙被抢走钱袋的少爷追回被抢的银袋,而得到少爷盛情的款待一顿大鱼大肉后,他现在着实后悔不该一时冲动要求少爷收留他,以期能顿顿饱饭。

  而看起来温文善良的少爷,当时亦笑得非常和蔼可亲,让他在一张卖身契上按上了手印,从此他就成了唐家的苦命小书僮。虽然不愁温饱了,但是以前快乐惬意的生活也从此一去不回头。

  想到这,三木心头再次的为自己一时鲁莽叹气,其实讨饭有时也是一种幸福啊!

  炊烟自厨房烟囱袅袅升起,院中的唐平平不知何时拿了节竹筒在手里摆弄着。

  离井中不远的地方用石板搭成的一方石桌,是唐平平跟书僮用来吃饭的地方。

  当三木将一桶白米饭提到桌上,摆好一碟炒脆瓜和拌三鲜时,他就看到了唐平平的一件成品——竹碗,完全依照竹节的外形打磨修整出来的。

  这让三木感到有些惊诧,因为他一直以为少爷除了肚里有些墨水之外,其他完全是一无是处,可是今天他觉得自己先前的认知可能太过武断了。

  看到用红辣椒、青皮尖椒、豆腐皮拌成的三鲜,唐平平一副垂涎的样子显而易见,飞快的抓起筷子就朝目标夹去。

  三木则拚命的往自己碗里夹脆瓜,心中则实在无法认同少爷怎么会这么喜欢辣椒,一顿饭少了辣椒都不行,是不是四川人都这样呢?

  「啪」的一声,竹筷敲到了三木的手背上,唐平平瞪着他,「我没说不吃瓜。」真不像是当人家书僮的,他当时怎么会想收这家伙啊?!

  「少爷,你不要这么吝啬好不好,再这样下去,我搞不好会长得比黄瓜还小耶!」三木委屈的说,他正是发育抽高的时候,怎么他家少爷老是记不得这非常重要的一点,连些有营养的食物都舍不得买。

  唐平平十分认真的打量着他,然后很肯定的说:「三木,你长得本来就跟黄瓜差不多,这跟我让你天天吃黄瓜没有任何关系。」

  「噗。」有人忍不住喷笑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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