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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著几天顾本安都赶在下班前把所有事情忙完,只想回家陪家愉吃顿饭或是陪她逛逛街都好。顾本安只担心家愉真的会倒向阿杰那边去,只好多花点心思关心自己的好友。
「对不起,我今天得早点回去。」这已经是她第三次拒绝陆为霄的邀约了。
「你朋友的事还没完吗?」陆为霄难掩心中的失望,他真的很想再见见顾本安,甚至已经有些习惯和她在一起了。
「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我应该要多关心她。」
「你乾脆约她一起出来不就好了?我也许能帮你跟她谈谈。」
这是个好建议,不过家愉若知道自己认识陆为霄,不知道会怎麽想?如果一开始她就告诉家愉自己认识了这男人就好了,但或许还不迟……家愉第一次见到陆为霄时,不也主动要约人家的吗?也许这对家愉来说会很有吸引力。
「好啊!我先跟她说,如果她同意,我改天再约她一起出来。」
「嗯,那就这样了,太久没见到你,我都快以为我被你列入拒绝往来名单了。」陆为霄这阵子的确是感到有点失落,或许是太习惯了有个可以说话的对象,一旦顾本安忙起了别的事,他倒真的有种被忽略的感觉。
「太夸张了吧?我们还不是天天都通了电话?再说你要找我也不难啊!我公司就在你们楼下而已,你要是真想见到我哪有那麽难?」顾本安只当他在开玩笑,不过听了这话心里的确有种被重视的感觉。
「听你这麽说好像真的是不难,你除了公司跟家里,也没别的地方可去。」陆为霄反过来开她玩笑。
「你把我说得太可悲了吧!」顾本安有点抱怨,不过又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事实。 「有什麽好可悲的?这代表你生活单纯,乖巧的女孩值得奖励,等你哪天有空,我请你吃火锅怎麽样?」
「好啊!我好久好久没有吃过火锅了,如果邀家愉一起去,她一定也会喜欢的。」她喜欢跟陆为霄在一块的另一个重要理由是他不会让自己付帐,虽然这作风有点大男人主义,不太像是他的风格,但是对於很缺钱的自己来说,这风格实在令她激赏。
「可以啊,我不在乎你多找一个人来。」
「你就不怕我找一堆人来吃垮你吗?」瞧他说得那麽有自信,顾本安忍不住要吓吓他。
「我不认为你会是那种占人便宜的女孩子,这点我倒还真的不怕。」
挂了陆为霄的电话,顾本安根本没察觉到自己满脸笑意,她不是不愿意陪家愉,只是她和陆为霄真的比较谈得来,而跟陆为雷在一起的时候她的确是很开心。
不过电话才刚放下,铃声就又跟著响起。
「本安,我高中同学今天要来台北,所以我晚上会晚点回去。」
「啊?我们不是说好了要一起去吃饭吗?」
「改天好了。」
「家愉,我想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
「等你回家再说好了,我现在急著要出门。」没让本安多说几句,家愉匆匆忙忙的挂了电话。
而取消了今天晚上的行程,顾本安竟然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连著几天都和家愉在一块,每天晚上就是外出吃饭、逛街,混到十一点多才回家,洗过澡她一爬上床就睡著了。逛街还真是累死人,看了一堆自己消费不起的东西,那感觉更是糟。
她甚至开始想念起陆为霄,想念跟他说话时那种轻松的气氛,拿起了电话,她决定打电话给陆为霄。
「你今天晚上还没有其他的计画吧?」
「怎么了?刚刚你不是说晚上要跟你朋友出去吗?」
陆为霄的确是没有其他的计画,本来只想买份晚餐回家边看电视边吃,就这麽坐在电视前一整晚,不过既然顾本安打电话给他,那就表示她应该有新的打算。
「我的室友决定跟高中同学出去,所以我今天晚上就不用陪她了。」
陆为霄的脸在听到这消息时出现了笑容,原本那股失望也跟著消失无踪。
「那你想一起去吃饭吗?」
「好啊,我今天应该不用加班。」
「我也是。那就在地下室见好了,你知道我的车是哪一辆。」陆为霄爽快的确定了今晚可以跟顾本安一起吃饭,心情跟著大好。
才几天没见,他竟然发现自己有一肚子的话想跟她说,这感觉虽怪,却是令人兴奋的。请秘书帮自已订了餐厅,他决定今晚请她吃顿好料,谢谢她这位称职的聆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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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讨厌做那种无聊的心理测验了!」
「我也是。」顾本安睁大了眼睛,没想到她和陆为霄的共通点这麽多,她总觉得两个人应该是处於不同世界的个体,可是这阵子每多聊一回,他们就会发现彼此更多的相同之处。「我觉得那一点也没有意义!」
「可是却有人很喜欢玩那种游戏,随便找个理由要你选个水果,就可以确定你这个人的个性,我觉得这一点也不合理。」
「对!」顾本安怎麽也没想到陆为霄的想法会跟自己一样。「我最讨厌的就是那种选项里明明就没有一样是我喜欢的,却还是要被迫选出一项。他们会说你就凭直觉选,可是我的直觉告诉我里头没有一样是我想选的,每次我都要为这种事跟所有人争执一次。」
「要是我就会坚持不选,既然没有我喜欢的,为什麽非得要随便挑一样,再让其他人用那根本不属於我的选择的东西来评断我这个人?」
「没错!」顾本安忘形的抓住了他的手,她只是想证明自己有多赞同他的论调。但是当他手臂上的温度传到自己的掌心时,她才发现自己做了什麽,连忙松开了陆为霄,尴尬的笑道:「我真的太激动了,没有把你抓伤吧?」
「没有。」陆为霄对著她笑笑,其实在她握住自己的手腕时,他只感觉到一股电流从她手中流过自己的身体,但他并不愿意让那想法破坏两人之间的气氛。」还好你没有留那种长长的指甲,我光是看到那种东西就心里发毛。」
「我以为男人都会觉得那很有女人味,尤其台湾好像很多女生都流行做指甲。」
「我觉得做得太夸张的,实在很难让人接受。」
更别提如果在进行激情动作时,他总是会担心自己会不会被那利爪给抓伤?陆为霄根本不懂多出那十只爪子有什麽意义?好像是带著武器在身上,让男人备感威胁。
「所以我的女朋友绝对不能弄那种爪子在身上,因为我一向不太喜欢猫科动物。」他又多加了几句。
「我以为男人都喜欢女人像猫一样。我以前认识一个男性的朋友,他告诉我他想要交往的对象就是那种他一 到家打开门,就可以看得到的女孩子,然後永远都像小猫一样的赖著他。」
「我承认每个男人应该都喜欢女方可以永远顺著自己,他的意思大概是想要有个柔顺的女友吧!」陆为霄只能试著为男性同胞解释。
「但谁不是呢?女人应该也是吧?不过我只问他要不要考虑乾脆养只猫,而他回我的答案更绝,他说他不想清猫大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