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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赶稿中 子纹

  这几天不停的下着雨--我喜欢下雨天,不过这只限于不赶稿的时候,因为不赶稿的日子,我可以悠闲的躺在床上,听着外头的雨声,写意的度过一天。但赶稿的时候,妳想要悠闲,只有一句--想都别想!

  这本稿子花了我不少的心思,一改再改,甚至在写了一半之后,心一横,决定重写!但是写到最后,又发现自己越写越不知所云,终于死心的拨了电话给徐姊,因为我又打算重写一次!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养成的习惯,在赶稿的日子,我总是躲着不见人,而这次我却破例主动在赶稿时打电话给徐姊,因为我知道若再不谈谈,我这本稿子可能会胎死腹中!讨论后的结果是--大笔一挥,再删一大截的桥段,从头来过……

  太过执着已经写出来的东西,觉得舍不得而硬着头皮去完成是件痛苦的事,因为继续下去,最后可能写出来的不会是自己想要的东西,更可能是本很烂的作品,所以我还是决定重写。到最后,我庆幸我如期完成,交稿之后,还觉得挺愉快的!

  自己还真是个不孝女,因为在赶稿时,我可以说是六亲不认,什么人都不见,什么人找都不理、我还记得过年前,子纹爸打电话来问我说,有没有打电话给他,我说没有。他解释说是因为有一通没有显示的电话,所以以为是我打的。我立刻回答他说:我没有打啊!然后我就将电话给挂了。

  前几天也是如此,子纹爸又打了通电话问是不是有打电话给他?不孝女依然告诉他没有,因为我真的没有打给他。在我挂上电话时听到我妈在数落我爸,说他没事吵我睡觉--听到这里,我忍不住的笑了,觉得他们真是两个可爱的老人!我答应他们在四月会去大陆一趟陪他们几天。不孝女偶尔也会良心发现的!

  至于不孝女生出的两个不孝子--依然很以损自己的妈咪为乐。

  带他们去风城购物中心,车子开向地下室,妈咪我不忘提醒--不可以买东西!因为他们俩的玩具已经堆积成山了,两个小家伙很心不甘情不愿的同意。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才进门,我便看到一个美丽的蕾丝抱枕,我的眼睛一亮,兴奋的拿起来,左看右看,越看越喜欢,妈咪当下决定买了!



  不孝子大布丁却在一旁很冷的说:「妈咪,妳不是说我们不能买东西吗?」

  他的话如同一盆冷水浇在我头上,「可是很便宜!」妈咪在做垂死的挣扎。

  「可是妳自己说不可以买的,」不孝子二小果冻也跟着在一旁强调,「而且妳都买很多了,」

  看着眼前的两个小家伙,当场有种搬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

  「对啊!妳不可以买。」布丁很坚持,「如果妳买的话,我们也要买玩具!」

  很好!小小年纪就有谈判的手段,妈咪立刻将抱枕给丢在一旁,不买就不买,有什么好希罕的!

  当下我各打了下他们的小屁股,骂了一声,「不孝子!」他们给我的反应却是得意的大笑。

  夏天到了,我的布丁将满七岁,答应要在他上小学时,买只斗牛犬给他当礼物,说到一定要做到,因为子纹弟说养母狗太麻烦,所以坚持要养公狗,所以除非我家布丁突然想通不要狗了,不然在今年六月他生日时,我又会多个狗儿子(想到这个实在一点都无法感到雀跃),反正子纹弟说会帮忙照顾,所以养狗可以,但千千万万不要指望我,因为我连自己养不好,若让我养狗,可能连狗都会被我弄得像个非洲难民!

  系列将要结束,或许在系列结束前,我会先出一本书,书名叫--

  《哪个人?那个人!》

  很赞的书名吧!不过不是我取的,照样是集思广义而来,是「新郎系列」中季雅各的故事。

  但我不知道是会先写这本,还是先写系列最后一本《第三次求婚》,总之大家拭目以待。等我休息够了之后,再做决定吧!

  对不起徐姊和新月所有的编辑姊妹们,因为这本稿子可以说是在火烧眉睫中完成的,弄得大家人仰马翻真是不好意思,下次子纹我会尽可能早点交稿,但是通常承诺并不能代表保证……

  楔子

  舞鹤会馆一如往常正常运作,送往迎来,员工们尽力的表现出最佳状态,好让来住宿的客人们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一切都很顺利,除了B栋大楼突如其来的轰然爆炸声。

  这个事件不仅震惊了所有住宿的客人,也撼动了一向在饭店业界独占鳌头的舞鹤会馆。

  舞鹤会馆的主事者--主导飞扬集团的戚家老六戚志岁,虽然在第一时间内着手处理将伤害降到最低,但他还是面临了接手舞鹤会馆以来最棘手的难题。

  虽然无人死亡,但当时在健身房里的几个人都受了程度不一的伤害,后续的赔偿问题大致上已经处理得差不多,只除了一件--

  在这次的爆炸案中,受害最深的是个来自日本的女人,因为她当时太靠近爆炸地点,所以碎裂的铁片直接刺进她的双眼,虽然事后经过抢救,但伤势还是过于严重而导致失明。

  即使舞鹤会馆已经尽了最大的能力补偿,但却无法还给她光明,而后续的赔偿事项也拖了一年还没有定论。

  舞鹤会馆与当事者双方一直没有办法就赔偿一事达成共识,一方面是因为那个日本女人所受的伤害是永久无法回复的;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她的身份极特殊。

  当这位名叫野田爱的日籍女子资料被送到戚志岁手中时,他心中已经大概有了谱,知道这次的赔偿不会那么容易就谈成。只是他万万没有料到,事情都过了一年了,这个问题还是没有处理好,这对做事一向要求效率的他而言,可以说是一大讽刺。

  「还是谈不拢吗?」在戚家每个月固定举办的聚会中,大家通常都会很有默契的不谈公事,但这次,戚家老大戚志中却率先开口坏了规炬。

  戚志岁喝了口汤,瞄了戚志中一眼,很清楚自己大哥口中的意思。他耸了耸肩,「应该没那么快。」

  「他们的条件到底是什么?」戚家最小的儿子--戚先侣也在一旁搭腔,聪明的他一下子就意会了哥哥们在谈论的话题,「即使宫城家在日本可以呼风唤雨,但这里毕竟是台湾,就算是我们有错在先,但我们已经表现出最大的诚意,他们究竟是想怎么样?」

  戚家共有七个兄弟,名字最后一个字排开,正好是「中华民国万岁」,外加一个最小的戚先侣,

  七兄弟的父亲在三O年代一手打造了今日雄霸一方的商业王国,而在经过这些年之后,飞扬集团的大权主要落在戚志中、戚志岁和戚先侣这三个兄弟手中。

  其他几个兄弟对于这样的结果并没有任何意见,毕竟他们也乐得轻松,各自在自己所喜欢的领域中怡然自得的生活着。

  「需要我帮忙吗?」戚家老二戚志华是一个好好先生,此刻他正亮着无害的笑容柔声问道。

  他是七兄弟中的异类,不但温和而且是个百分之百的绅士。虽然是念法律出身,但他放弃了名律师的光环,反而开了间小餐厅当起餐厅老板,自在的与妻小过着悠闲的日子。

  「谢谢你,不过你还是回家抱老婆和孩子就好!」戚先侣一点都不客气的回话,「你这辈子就这件事做得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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