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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莱尔南慢慢地摇着头,“不,他给我的印象是脑子不太好使,不像是个老谋深算的人。他一个人做不了这件事,我看更像是背后有人在指使他。”

  “嗯,不错,”拉克伦若有所思地点着头。“也有可能是他被收买了,故意嫁祸于人,这样一来真正的小偷可以赢得时间掩盖证据。只是我想不通他为什么偏偏选中了我呢?”

  “我知道为什么。”看着拉克伦疑惑不解的样子,吉莱尔南说:“你的过去对这里的人来说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很多地方都在谈论你,佣人们也不例外。你刚来时只有公爵和夫人知道这事,但他们周围少不了佣人,佣人们无意中会听到。雷纳德说厨房里就经常议论纷纷。他近来和厨师的助手鬼混来着,所以他对这些事很了解。”

  “可这也不能缩小我们追查的范围,你说呢?”拉克伦气恼地说。



  吉莱尔南笑了。“当然,我的意思是说正因为这样,出事时他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这也就是为什么公爵根本不去进一步调查,就认定你是那个盗马贼。不过,别担心,我们会把事情弄清楚的。”

  “那当然。”拉克伦嘴上说着,但心里也不是很有把握。

  吉莱尔南点点头,补充说:“我想先让雷纳德到乡间和邻近的树林里好好查查,凡是能藏动物的地方都不放过。马是黎明前丢的,那时大多数人已经或者是将要起床,所以马也不可能被带得太远,除非那小偷胆大包天,不怕让别人看到。”

  “对,所以我建议那些守护公路的人近日要特别注意早晨公路上的动静,”拉克伦说,“如果发现有什么异常,就密切注视。”

  “对极了,我也要去助雷纳德一臂之力。我们俩着重留意黎明前后两小时,其他时间就是护路人的事了。我们剩下的时间主要用来监视威尔·艾伯斯。”吉莱尔南跃跃欲试地说。

  “找马要比找小偷容易。运气好的话,找到马也就可以捉到盗马贼了。马本身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但我们可以顺藤摸瓜,因为小偷总会回去牵马的。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办法,就是从马夫那儿入手。如果他真的参与了盗马,从他那儿也可以顺藤摸瓜。”



  “哦,你放心吧,我会好好看住他的。”吉莱尔南向拉克伦保证说。

  “很好。我还要亲自去拜访一下他——当然得等我这该死的伤好点儿。现在可不得,我这张脸用来吓唬女佣人还行,去办正事就不太合适了。”

  “其实,现在……你的脸看起来已经好些了。”吉莱尔南先还想安慰一下拉克伦,可最终还是叹了口气:“唉,不过进展还是不大。

  拉克伦笑了。“你用不着安慰我。我这儿有镜子,也长着眼睛,我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今天早晨女佣给我送早点,哈哈哈,她给吓得魂飞魄散,从这我也知道自己有多吓人了。”

  吉莱尔南也笑了。“别臭美了。安慰你?我可没那么伟大!我只是遗憾你暂时不能追女人了。”

  “是啊。”拉克伦无奈地耸了耸肩。

  事实上,他并没有认真追过其他女人,原因很简单,他一直还念着金白利。他不知道谢灵·克罗斯还会有哪位女人值得他倾心。说实话,他现在满脑子都是金白利。

  他觉得得到她的希望有点渺茫,因为她早已明确拒绝了他。不过那是那天晚上之前的事了。那天晚上她温情脉脉地照顾、守护着他,第二天早晨又极力为他辩护。外表上看,她装得很轻松,似乎根本没把他放在心上,但细细想来就不难发现,她的内心与外表并不是很一致。她做事、说话总是想合乎礼仪,不失大家闺秀的风范——可结果却常常事与愿违。

  他觉得有点好笑。他爱金白利是因为她有勇气抛开清规戒律,而她自己却极力想恪守常规。但另一方面她又是个很有个性的人,激动起来往往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

  她一开始可能并不情愿帮他摆脱困境,因为她本来完全可以不去管他。但正如事情所发生的那样,她最终还是伸出了援助之手,拉了他一把。是不是她已经改变了对他的看法?拉克伦一定要弄个明白。回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现在要是叫他娶金白利为妻,他一定会满心欢喜。是的,他不是在开玩笑,而是认真的。近来他对她的感情是与日俱增。他打心底里想娶她。

  ☆☆☆

  威尔·艾伯斯是个瘦高个儿,一头黑发又硬又直,一双蓝色的大眼睛酷似鹰眼,给人一种阴郁、愁苦的感觉。这家伙给人的第一印象是让人不舒服,但又说不清到底是哪里不对劲——等你了解了他那自以为是的趾高气扬,你就会感到一个人的长相与内心其实是很有联系的。

  金白利第一次见到他时,真被他那惨不忍睹的长相吓了一跳。她觉得心里堵得慌,甚至都不愿再走近他。可为了澄清事实,他只好提醒自己:他就是那个撒谎的人,拉克伦明明没来过这个马厩,他却一口咬定拉克伦来过。

  事发后,金白利总觉得那个马夫的话有些蹊跷,可她又不能对别人说,更不能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出来指责那个马夫。而让她保持沉默,她又觉得于情、于心不忍,所以左右为难,苦恼极了。

  三天过去了,公爵定的期限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半,可金白利还是没听说事情有什么新进展。她决定亲自去找那个马夫谈谈。如果她能发现什么证据证明他在撒谎,那拉克伦的罪名就可以洗清了。冲这个也值得她去试一试。

  马夫说谎的原因之一可能他本人就是直接的参与者。如果这样,金白利怀疑那人是否真的受了伤,他是真的被打了,还是撒谎骗人呢?有人验过他的伤口吗?还是在忙乱之中被忽略了?她打定主意要把这件事弄个水落石出。

  当然,也有可能威尔·艾伯斯真的是糊里糊涂,真的以为他听到的声音是拉克伦的。但这种对别人的指控不是开玩笑的,不能用“可能”二字就下定论,应该是百分之百的肯定才行二

  金白利每碰到一位马夫就问是不是艾伯斯,因为她还不知道艾伯斯是何许人也。最后她在一大垛草堆前找到了他,他正坐在那儿,津津有味地啃着一个大肉饼。他长得真够呛,尤其是那双幽灵般的大眼睛,会让人觉得毛骨惊然。那还只是外表,至于他脑袋里究竟打着什么鬼主意,金白利决定去弄个明白。

  “威尔·艾伯斯吗?”

  艾伯斯马上站起来,并脱下了帽子。对一个刚受过伤的人来说,他的动作过于敏捷了些。要是一个人头部受过伤,猛地站起来肯定会感到头痛,可他丝毫没有这方面的迹象。

  “是我,小姐,”威尔·艾伯斯说。

  “不用站起来了。”金白利面带微笑地说:“我听说了你的不幸,专门来看看你。哦,你经受了那么一场痛苦,现在感觉怎么样?”

  “一场什么,小姐?”艾伯斯似乎没听清。

  “就是你和盗马贼的冲突啊。你当时可真勇敢啊。”

  “那不算什么,”艾伯斯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那是我的职责。

  “哦,我想也是的。医生说你没事吧?”

  “用不着看医生。我的头过去也受过伤,比这次厉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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