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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现在说啦!」说实话,好久没被她拧耳朵了,时隔四年再重温旧味,真是……痛与乐并俱啊!「还有,我取的名字哪里难听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于是我以『灭天』为名,行大义之举,我觉得很好啊!」

  「偏激、偏激。你圣贤书都读到屁股上了,恶事都是人在做,与天何干?况且先人有云:人善人欺天不欺。你不敬天地,不服五常,又岂能为人?」

  「妈的人善人欺天不欺啦!我说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就拿岳父来说好了,他一辈子干过什么坏事吗?穷一生之力为武林谋福,他得到了什么?再说先前被我弄垮的王家,从老到小,没一个好货,却享尽半生荣华。妳说说,老天还有长眼吗?不该灭了它吗?假使凡人皆有百岁之龄,行善者得辛苦九十九年,方得最后一年的安稳。那为恶者却可安享富贵九十九年,最后一年才得报应,任何有脑袋的人都知道是为恶较划算啦!」

  能这么算吗?好像很有道理,但却……大违常理。要说对人情冷暖的体会啊!十个丁叮也辩不过曲笛。



  曲笛赶紧拉她拜堂。他现在学聪明了,不像十二岁时那样笨,明明看准了一个爱人,还傻傻地等着她长大,等啊等的……差点把人给等丢了。

  他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赶紧把人抱进怀里先,至于其他的礼教道德方面……让它们全见鬼去吧!

  第十章

  丁叮直到全身衣裳被脱去大半,才猛然醒觉,她似乎又上了曲笛的大当了。

  「你又拐我!」她再度习惯性地拧他耳朵。

  「唉呀!」曲笛闷哼一声,停下扯她腰带的手。「堂都拜完了,接下来不就是洞房吗?怎么说我拐妳了?」



  「我说过,没与柳公子退婚前,不能跟你成亲的。」

  「反正他一定会退婚的,我们早一天成亲、晚一天成亲又有什么关系?」没真正拥有她,他心不安啊!

  「这是道义上的问题,尤其柳公子又救过我的性命,好师弟,我一定会嫁你的,你别逼我这么紧好吗?」算她求他了。

  他恨恨地握紧拳头、松开、又握紧、再松开,足足有半刻钟那么久,他长叹口气,翻个身,躺到草地上,仰望那蓝蓝的天空,清凉的风拂过树梢,带着几许草木清新的气味。

  这片林子是他们小时候最喜爱游玩的地方,春天,他们在这里掏鸟蛋;夏天,他们爬到树上捉蝉;秋天,他们在漫天飞舞的落叶中击剑;冬天,他们拿来丁还的藏酒在树洞里偷偷地喝……

  每一景、每一幕都是那么样地欢乐、平和,宁静到他以为这样幸福的日子会持续到永久。

  奈何,天下间没有什么是亘古不变的。

  一场惨剧结束了他的梦,毁去的不止是他的生活,更是他对人生全部的信念。

  他再也不敢相信世间的一切人事物,哪怕它们曾经美好到极点,也终有一天会消失无踪,他一个渺小的凡人又能真正捉住、守护得了什么?

  他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可能地享受那得来不易的幸福啊!

  「师弟,你生我气吗?」她轻轻地握住他的手,拉到唇边,谓柔地亲吻。「我爱你,我可以对天发誓,这份爱永远不会改变。只是,你得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去处理过去的那些麻烦。」

  他叹口气,把她抱到自己身上,轻轻地吻着她的唇。「我相信妳,只是……我担心……妳晓得的,人生中总有无数意外,倘若四年前的悲剧再度重演,我们对抗得了吗?」他摇摇头,甩开那恐怖的画面。「好吧!我给妳时间处理柳怀犀的问题,但就这么一回。我对什么富贵荣华都没有兴趣,只想跟妳一起快快乐乐地过日子,我不要任何人事物打扰到我们;之后倘若再有不轨之徒妄想破坏我的生活,我会不择手段毁灭他们。师姊,妳能够承诺我,假使真有那么一天,妳会全心全意信任我吗?」

  看着他玉般的容颜衬着那泛着银光的乌丝,上头闪着点点的星霜,她终于知道一直以来他在怕些什么了。

  曲笛其实是个很热情的人,他爱这个世界,从一个人到一株小草,一旦投入了惑青,他都会全心全意去维护。

  然而,命运的捉弄让他失去了太多的东西,他没有父母,小时候甚至连三餐温饱是什么滋味都不晓得,因此养成了他掠夺的性子,只要看上一件东西,就一定要紧紧揽在手上,不能有丝毫的松解。

  他努力爱着他所爱的人事物,奈何长久以来,从来也没有人回应过他,哪怕是口口声声说爱他的她,也不曾全心全意去感受他那既深刻又悲痛的爱情。

  「对不起。」她感到无比的心痛,要多少的绝望与失去,才能将一个大好青年变成这个样子;而这些都是她不曾替他想过的。「也许你说的对,人生总有无数的意外,谁也不敢保证下一刻会怎么样。而我既然已经嫁给了你,就不该再执着那些礼教道德。」

  「呃!」他眨了眨眼。「妳是什么意思?」

  她抿唇,轻轻一笑,如桃花盛开,迎着春风,送来阵阵芬芳的气味。

  他感觉浑身一颤,脑袋瞬间变成一团浆糊。

  她低下头,吻上他的唇……应该是这样做没错吧?天知道,她从来也没做过啊!不过在柳家的时候,听一些下人们提起过男女情事,不外乎亲亲小嘴、拉拉小手,所以……接下来就是牵起他的手了,然后……

  她不知道了,疑惑的眼望住他。

  他呆愣住,对于男女情事,他其实也没有任何经验,毕竟,他拜师之前还太小、而且太穷了,去哪找女人教他这等事?

  后来结识了丁叮,一心认定她就是他未来的娘子。

  曲笛又是死心眼的性子,决定了一件事就死活也扭不过来,这辈子就只要丁叮一个女人,哪怕曲敏儿貌若天仙,对他又情深意重,他始终不动心。

  这……既然是两个情事上的初手,那么该如何行这周公之礼,就只好……一切依循本能了。

  四唇交接,用力地猛吸,某个人一个不小心让牙齿与另一个人的唇瓣发生了太过亲密的接触。

  「好痛。」

  「啊,见血了。」

  「怎变办?」

  「没关系,呃……舔一舔吧!J

  这舌头一舔,就像在火炉中添了炭,情焰轰地一声烧了个惊天动地。

  两人的衣服一件件地抛飞,赤裸裸的身体在晴空下、草地上翻滚着。

  一切完全就是本能,不讲浪漫、没有温柔,只懂得用自己最大的力道去揉捏、吸吮、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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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散雨歇,曲笛和丁叮并肩躺在草地上仰望顶上蓝天。

  两人赤裸裸的身体上都布满了青紫瘀痕,有些地方还因为抓咬过力而破皮、渗出点点血丝。

  他们看着天空,一朵云飘过去,接下来又一朵、再一朵……不知道飘过了多少云絮,他揉着破皮红肿的唇,哑着声音开口:「感觉如何?」

  她想了好久,声音同样的沙哑。「好痛,而且好累,真不明白为何那么多人喜欢做这种事?」

  嗯,好神圣的问题,值得探讨一下。

  他思考片刻。「大概就像动物每到春天就会发情一样吧,人也是会发情的,所以要做这种事。」

  「可是我以前听说书人说过,很多男人几乎是天天上青楼的。他们每天都做这种事,难道是因为他们每天都发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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