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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对蝴蝶大概是吃饱了,在做牠们的饭后散步;凤凰木耀眼的红花显然对牠们也有同等的吸引力,虽然树下的两个人长得一点也不像是饭后甜品。

  「哇,好漂亮的蝴蝶!」孟琉璃惊喜的喊道,她原本只是浅睡,有异物在眼前晃动时,便警觉的醒了过来。她像大部分女生一样,喜欢蝴蝶美丽的羽翼,却又厌恶看起来很噁心的毛毛虫,从来不会联想到,牠们本来就是一样的生物。

  「被惊醒了?」任冠宇稍微挪了下位置,坐到她身边。

  「美丽的意外。」孟琉璃笑道,「牠们怎么一点都不怕人?」人类对其他生物而言是可怕的天敌。



  「还没学会吧。妳晓得的,蝴蝶不念幼稚园,没有老师每天叮咛牠们要小心陌生人。」

  「唉呀,飞走了。」她惋惜的道,看了一眼手表,又继续喃喃自语:「唉,又要开工了。」人真的是有惰性的,一休息下来,便想继续休息下去。

  「妳看起来很累,休息一个下午会很严重吗?我以为业务员的时间是很自由的。」

  「业务员根本就没有时间自由。」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是上班时间。她的手机就算是回到家也还在开机状态;而她比她的手机更惨,还不允许有电池用完的时候。

  「是妳不允许妳自己自由吧?」他不以为然的反驳。「我待会儿要去放风筝,有没有兴趣?」

  放风筝?孟琉璃向往的想着,她小时候也很喜欢放风筝。好久了,好像是小学三年级以前的事。那时放学后不用上英文课,也不用去学钢琴。现在,她早就忘了怎么放风筝了。「跟客户约好两点钟。」她遗憾的回答。



  任冠宇锲而不舍的怂恿道:「可以改时间啊。他总不会那么倒楣吧,今天没办成保险,明天就出车祸。妳瞧,难得天气这么好。」

  孟琉璃忍不住笑出声来。「什么难得?这个季节,这种天气是正常的好不好?我看你比我更像业务员,挺会耍嘴皮的。而且我和你又不熟。」

  「妳总晓得的吧,放风筝又不能在饭店的房间里头,妳有什么好担心的?我看起来不像是好人吗?」

  「任冠宇,」总觉得这个人替他冠上先生的称呼很别扭,她调侃的说道:「你是不是好人我看不出来,我只晓得你是个闲人。」

  「好吧,」他同意的说道:「我是个很好的闲人。每个礼拜至少有三次,我会牵着老太太过马路。小朋友在公园里踢皮球,踢到我头上来了,我也从来不会把他抓来打屁股。这样还不算好人吗?要不要我帮妳打电话?我可以告诉妳的客户,说妳得了流行性感冒,不好意思传染给他,所以要取消约会。妳瞧,连借口都帮妳想好了。两个人一起放风筝真的比较有趣。而且我告诉你喔,」他以一种说悄悄话的语气附在她耳边说道:「我自己做了一个风筝,样子就和妳刚刚看到的蝴蝶一模一样,妳和我一起去放的话,我就把那个漂亮的风筝送给妳,我自己用娱蚣形状的,好不好?」他引诱的低语。

  「嗯,你总晓得的吧,我是念过幼稚园的。老师没叮咛过蝴蝶的,都同我讲过了。我现在知道了,为什么你可以只上半天班。你是不是专门在幼稚园门口拿着棒棒糖诱拐小朋友的人口贩子?」

  「那妳就更要跟我去了。说不定还能救一两个被我关起来的小娃娃,那也是功德无量,说不定他们的父母还会给妳一大笔酬金。」他笑嘻嘻的回答。

  孟琉璃也跟着笑了。不知怎地,和他说话,让她心情变得很好,工作的压力完全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好吧,既然还有外快可以赚,我就做点好事吧。你别误会,这可不是因为我和你一样会偷懒哦,我可是身负重任的。」

  「那就走喽。」他先站了起来,顺带也拉她起身。「搭我的车?上车再打电话?」

  电话?打电话给谁?孟琉璃像是逃学的小孩,兴奋过度,连正事都忘得一干二净。待他提醒,不由得十分感激,若是她胆敢无缘无故放客户鸽子,这张保单铁定就泡汤了。「你真要帮我打电话?不会穿帮?」

  「放心吧,我训练有素,从小到大……呃……」话忽然打了结,他总不能老实说这种善意的谎言他说过几百次了吧。「我的意思是说,这又没什么大不了的。」

  孟琉璃噗哧一笑。「喔,你讲的话我大概只能信一半吧。从小到大,你一定是让父母老师都很头疼的小孩。」

  岂止。他到现在都还是让父母十分头痛的大人。任冠宇稍微羞愧的想着,立刻又把它丢开了,心思转到一个眼前的危机上。「不过,我要老实说,我车上的冷气坏了,只能吹自然风。妳穿了这一身大礼服,大概会热得很。」他一手帮她提了公事包,另一手松松的拉着她的右手,慢慢的一同往公园门口走去。

  孟琉璃也没想到要挣脱,他的碰触不带任何性别的色彩,更不像别的男人,让她有被吃豆腐的不适感。说是不具任何威胁性嘛,也不尽然。总之,就是让人很有安全感。她是一个现代女性,向来认定安全是钞票堆砌起来的。

  他的车很旧,停在一棵榕树底下,一看就知是部二手车,幸好擦得很干净,车中也没有任何异味。他先把前后四扇车窗全部摇下,本来不锁也无谓,车上连音响都没得偷,他只是担心座椅成了过路人的临时垃圾桶。

  「欢迎光临,这是我的头号爱人。它虽然许多该有的都没有,但是四肢健全,能跑能跳。」他的双手怜爱的搁在方向盘上,好像真把一部没有生命的机器当成了爱人似的。这也是唯一登记在他名下的财产,完全属于他,没有任何贷款。虽然当初二手车商可以帮他办理贷款,但他还是一直等存了足够的现金才将车子买下。他天生不喜欢欠债的感觉,那是一种沉重得可怕的负担。

  孟琉璃第一个想法是:一部安全极了的车子。她说的不是它的性能。这部车绝对不可能装了安全气囊,而且要是和任何车子对撞,遭殃的一定是它。但它绝不会有中控锁,任何和不大熟的男人共乘一车的女生,都会觉得它格外的安全。「看起来保养得不错。」她也会开车,算是略知一二,至少在马路上更换轮胎就难不倒她。

  「宝贝,听到没?有小姐在称赞你哦,听见了就喊一声。」他高兴的说道,手指跟着按了两下喇叭。叭,叭。喇叭声既清楚又明亮,和主人一个样。

  「乖,好有礼貌,你的宝贝真听话。请问宝贝,我们现在要上哪儿去?」她轻松的脱下外套,索性把粉红色的衬衫下襬也从长裤里头拉出来。嗯,这样和他的衣着比较相配。视线往下,瞄见了他脚上的凉鞋,既通风又舒适,相较之下,她已经穿了一整个上午的低跟皮鞋显得既僵硬又闷热。

  「宝贝说我们今天去河滨公园。去过没?」从眼角瞄见她的双足不安的动来动去,好像有虫子在咬似的。「喂,我保证我车上没有跳蚤的,地板也吸得很干净,妳要不要把鞋子脱下来比较舒服?」

  孟琉璃正有此意,本来还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太随便了,既然主人都开口了,她当然乐于从命。她发现和他在一起,其实完全不用顾虑礼教什么的。一个敢大剌剌躺在公园树下睡大觉的男人,基本上是不可能听过孔老夫子的非礼勿什么什么的那一套名言。到底是非礼不能做什么?她好像也想不起来了。鞋子被无情的抛到座位底下,她满足的叹了一口气,揉了揉脚趾头,微瞇着眼欣赏窗外的风景。车子平顺的开出了市区,虽然引擎声音有点大——呵,任冠宇有个聒噪的爱人呢,和劳斯莱斯相较之下也有点颠簸,他的宝贝儿可是很有个性的。她倒是觉得这车满可爱的,至少比她去年搭着公司租来的礼车去一家五星级饭店参加表扬大会来得舒服得多。那时候她穿着套装窄裙,一路双膝并拢,维持十五度的斜角,坐在她对面的,是别的分公司的同事,只见过几次,竞争的态势远远大过其它。而这正是公司要的,有竞争才有进步。每一个员工不仅要时时想着超越同业的业绩,更要想办法超越公司的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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