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来。”全晔应着,且望向苗皓钦,他们刚才的亲热,他是都看在眼里了。没想到两个多月不见,她交了男朋友,而且是个看起来很温柔体贴的猛男,简以娉有福了吧?
全晔不是个脑子不正经思想的人,但他认为简以娉有福了,的确是将之联想到床上去……
“喔,这是我男朋友苗皓钦。”简以娉顺他眼光的要求,互相介绍起两个人来。“皓钦,这是全晔,他应该算是我们的亲戚,因为他的表弟是我的二姊夫,这样牵起亲戚关系来虽然有点远,但无论如何总还是亲戚。”
“你介绍得很详细。苗先生,你好,幸会。”全晔礼貌的伸出手去,但语气明显冷了十几度。
“全先生,你好。”苗皓钦与他握手。
“我们不打扰你了。”不知怎的,简以娉觉得气氛不太对,可能是因为她没料到会看见全晔眼中,竟跳动着两盏象征不悦的火焰。
“你们请便”。”全哗摊手,礼貌的请他们离去,坐回椅罩,优雅的动作之中,夹杂着冷漠。
难道那个苗皓钦会是月玦的第三个买主吗?他原本想看她的笑话,看爱上她的人竟是个牛头马面的笑话。结果,平心而论,苗皓钦条件还不赖。
所以,他不但笑不出来:心里竟还有点怪!
事情有点不对劲……
不、不是,不是事情不对劲,是简以娉心里的感觉起了变化。
从“没有咖啡不行”出来后,她并没有因为带苗皓钦向全晔示威之后而感到兴奋,相反的,情绪竟是有些落寞。
而这种情绪对她来说,是非常陌生的。
除了夏日时节会犯犯懒病,她一向都是斗志高昂、冲劲十足的。何谓怅然若失,那四个字她会写,但并无法深切体会。
但此刻,她的感觉,颇为接近那四个宇。至于原因,她就真的想破头也得不到答案。
“怎么了?”在车内,苗皓钦转头看了她一眼。
“没有啊!”简以娉笑了一下,立刻转移焦点。“喂!你演技很好耶!跟我亲热的样子很自然呢。”
“是吗?可能我们两个本来就有默契吧。好朋友不是当假的。”苗皓钦也笑了,看起来还满开心的,可见他对这个假男友的角色颇胜任愉快。
“恩。好朋友真的不是当假的。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简以娉重重的搭了一下他的肩膀。
“好,为了你的幸福,身为好朋友的我,一定会更加努力往你的目标迈进。”苗皓钦握拳宣誓决心。
“不错,继续努力,相信月玦很快就要到手了。”伙伴如此用心,她真是大大的感动。
“那现在,我们要去哪儿?”
这个问题使简以娉考虑良久,不知该就此打道回府,还是留在台北过一夜?似乎应该选择后者才对。
因为如果明天再找个机会在全晔面前晃一晃,让他更相信苗皓钦与她的关系,以利不久的将来苗皓钦去找他买月玦时,他会阿沙力一点,而不再借故刁难。
“我们明天再回去。”
另一方面——
全晔驾着车尾随在简以娉的车子后面,他当然没去细想自己干嘛跟踪她,只是当时闪过的念头是如此,就让直觉牵着走了。
可是,当他看见简以娉的车子进入某大饭店时,他竟像被掐住喉咙似的喘不过气来,甚至晃神到差点跟进饭店去!
他是怎么了?怎会有这种反常的举动?
全晔着实被自己吓了一跳!他赶紧煞车,调头疾驶而去。
老天爷!简以娉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他怎会在意她所做的事情呢?
随着时代演变,一个女人为了和男朋友欢爱而出入饭店,是再正常不过的行为。
这是一场毫无意义且无聊透顶的跟踪。全晔为自己莽撞的行为下了个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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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染红了阳台那棵小槭树的盆栽,如火一般的风情,让全晔想起了简以娉的长卷发,以及她呛辣辣的言行举止。
爱她的男人终于出现了。原来她那么久没来烦他,是因为谈恋爱了。苗皓钦,会是月玦的第三个买主吧。
来吧!来买吧!如果月玦是真爱舆幸福的保证,那么来找他买吧。
他会爽快的出让,但提高售价是一定要的,可能会比谈屹当初买的时候还高。谁教简以娉让他出不了国门,害他陷入一种低潮。
可这低潮究竟怎么形成的呀……
“少爷,我送咖啡来。”小甜在书房门外道。
“好,进来。”全晔将视线调离槭树,人也回到了书桌前。
小甜端着托盘,小心翼翼的放下咖啡,瞄了他一眼,欲言又止。
“怎么了?”这个小甜最近怪怪的。
“少爷,你今天不出门吗?”都已经下午了,少爷却还没有出门的打算,简小姐还在等她回消息呢。
“待会儿可能出去兜兜风吧。怎么了?”咖啡香气四溢,全晔在上升的热烟里啜了口咖啡。
“兜风喔?少爷想去哪里兜风?”
“问这么多,怎么?小甜,你想跟我去喔?”这黄毛小丫头到底想干什么?
“不敢,不敢,我怎么敢这样想!少爷,不是这样的。”小甜直摇着手,深怕被误会。
“不然是怎样?你好像很希望我赶快出去?”
“不是啦!是因为……最近少爷每天都在家,我怕少爷闷坏了,所以……”糟糕,她的动机好像被怀疑了!小甜支支吾吾的,神色慌张。
“是这样啊。”全晔笑了笑。 “我没事的。等一下我就会出去了。”
“去哪里?”小甜不识相的追问。
“小甜,兜风兜风,哪里有风就往哪里兜,兜往哪里哪里就有风,你说我会去哪里?”全晔没生气,只觉得跟个十七八岁的小女生讲话,调性差很多。
小甜尴尬的摇摇头,飞快的说:“少爷不好意思,打扰你了,我先出去了。”说完飞快的跑出去。
全晔好笑的又啜了口咖哧,坐在椅上,反手往后面书柜上探,随便抽出一本书,他悠闲的翻了开来,眼光落在页里夹着的一张照片上。
这张照片,他记得。
西元一九九八年七月的英国海德公园,火焰之舞的夜晚。
一个脸上挂着未干泪痕的秀丽佳人吸引了他,促使他上前提出替她照相的请求。
那年一整个夏天他在英国各地拍了不少照片,回国后全被开旅游杂志社的朋友丁子康拿去了,只剩下这一张。
这么多年过去,他早忘了这张照片的存在。
如今照片掀起了记忆,他不禁多看几眼,本只是想回味回味当年的年少轻狂,不过站在正中央的女孩……
怎么……跟简以娉那么神似!
再细看……不会吧?真是同一个人?简以娉?
他放下照片,顿时心狂跳起来,再拿起重看,他非常确定那就是简以娉!
原来他和她曾见过一面,在异国,充满爱尔兰舞曲与踢踏动人心魄的震撼里。短暂一会,未曾留下姓名地址,却留下了相见的证据。
这种感觉是非常不可思议的。
多年前照片上的陌生人,多年后竟活跳跳在他眼前,为了个叫做紫月玦的东西跟他纠纠缠缠!
不过……
现在她又不来了。
相信再过不久,她的真命天子就会从他手中,将月玦奉献给她。
全晔原先的激动又恢复了平寂。
刚才说要兜风,现在心情突然很低迷,他的确需要出去透透气。
“好,我知道了,没关系,我不会怪你的。就这样了,我说没关系,你不用担心,好,就这样啰!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