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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准备好新的绷带和纱布垫,接着小心翼翼地剪断绷带解开层层包扎,直接黏在伤口缝线上的纱布垫出现了——那确实是整个黏在上面。我轻轻拉了一下,决定先进淋浴间,让水流把纱布从伤口上冲开。

  他先打开水龙头等水变热,然后先帮我脱衣服再脱掉自己的。想到我坚持不肯跟他做爱的原则——唉,其实对他一点约束力也没有——我好像不该跟他裸裎相见,可是说实话,我喜欢这样,非常喜欢。我喜欢他的身体,也喜欢他看着我的样子。我喜欢他抚摸我的方式,就好像他无法克制自己,一定要捧着我的胸部,要用拇指轻揉乳尖。自从他发现我脖子的秘密之后就不太留恋胸部,可是我感觉得出来,脖子的部分是为了让我享受,胸部则是他的最爱。他爱不释手,而且毫不隐藏。

  我们一起在淋浴间里,全身湿漉漉、滑溜溜,两个人靠得很近,好让他帮我拆掉手臂上的纱布垫,我们肚子贴着肚子,在水流下缓缓舞动着情欲。我发觉他已休息够了,又开始蓄势待发,连忙说出:「不准做爱!」他大笑,根本不当一回事,开始动手帮我洗澡。我终于懂得为什么他可以不当一回事。我真的试过了,真的。可是我没预料到他会帮我洗那些地方,也没想到他会洗那么久。

  「不要嘟着嘴,」他说,洗完澡后我坐在梳妆台的椅子上让他帮我重新包扎,他现在理智多了。「我就爱你无力抗拒的样子。」



  「我会努力改掉,」我低声抱怨。「很快、立刻改掉。」

  他解开我的马尾梳开长发。既然我可以自己刷牙,梳头应该也没问题。可是既然他想做,就让他做吧。我做好例行保养,要他帮我拿睡觉穿的抽绳裤和背心。他哼了一声。「何必多此一举?」他抱起我就这样光着身子往床边走去。

  可怜的马警官,我都忘记他了,我跟怀德在家逍遥的时候他还在加班。怀德刚上床在我身边躺下,电话就响了;第一下铃声都没响完他就一把抓起话筒。「我是白怀德。你拿到了?」他看我一眼。「皮笃恩。有没有印象?」

  我脑中突然闪过一个人影,一个大约六尺高的大块头,全身都是毛。「我记得,」我说。「需要除毛的那个。」

  「你看到的人会不会就是他?」

  我的空间视觉能力很好,立刻想像皮笃恩站在妮可的车边上,跟我看到的人做个比较。「我没办法认出他的脸,可是体型差不多。大约六尺高,有点超重。感觉起来很严厉,脾气不太好的样子。」我会记得是因为他曾经为了重量训练的器械而跟一位长期会员发生争执。他是个了不得的大忙人,没时间等别人做完一轮。



  「这样就够了,我们明天就去找他。」怀德说。「老马,尽量先睡一下吧。」

  「为什么不今天晚上就去逮住这位皮先生?」我有点懊恼地问。他们搞不好已经找到杀死妮可又枪伤我的人,竟然不立刻去逮捕他?

  「我们不能就这样去逮捕他,」怀德一边解释,一边熄灯钻进被窝里。「我们没有可信的动机,所以法官不会签发逮捕状。我们会先找他谈,试着突破心防。查案就是这么回事,宝贝,得跟人家用谈的。」

  「他刚好可以趁这段时间跑来枪杀天真无邪又娇滴滴的我。这怎么对?」

  他呛笑着揉揉我的头发,抱着我贴在他身上。「我可没说过你天真无邪。」

  我戳他腰侧。「想想看,」我故作期盼地说。「明天这时候我就睡在自己床上了。」

  「可惜不会。」

  「为什么?」

  他又轻笑了一声。「因为这位娇娇女还不能自己穿衣服啊。」

  第十七章

  第二天早上我可以忍着痛多移动手臂一些。怀德在楼下弄早餐的时候,我刷牙梳头,而且还穿好一部分衣服,好让他看看我的能耐。我的衣服挂在衣橱里,紧靠着他的衣服,看到我们的衣服这样挂在一起,我心里不住骚动。他昨天晚上把行李拿上来的时候一定顺便整理好了,因为我知道不是我整理的。我到处找内裤,终于发现它们收在一个抽屉里,放得整整齐齐,不输我自己整理的,绝非我想像中那样乱成一团。这个男人有些深度。

  我打开其他抽屉,看他怎样整理自己的内衣,果然一切都很整齐。他的T恤摺好叠在一起,四角裤也都摺起来,袜子一双双整理好卷在一起。他的内衣都很正常,没有搞怪的东西,就是一般正常男人常有的那些。因为两个虚荣鬼在一起,最后一定会把时间都用来照镜子,至少得有一个人正常吧。

  我承认自己有点虚荣,一点点而已啦,我已经不像少女时代那么严重了,我想长大以后我反而对自己的外表比较有信心。很奇怪,对吧?我十六岁的时候,虽然身材和容貌都是最佳状况,但每天还是耗上好几个小时弄头发跟化妆,衣服一套又一套地换,因为不确定自己够不够漂亮。现在到了三十岁,虽然知道自己不像十六岁那样青春无敌,但反而自在许多,即使现在要维持肌肤水嫩要花上好大功夫,而且必须疯狂运动才能维持体重。偶尔需要出入正式场合或重要约会的时候,我还是会花不少时间打理头发跟化妆,可是大部分时间我都不费那个事,一点睫毛膏加上淡淡的唇蜜就足够了。

  我还是很爱衣服,还是可以穿遍每一件衣服找出完美的搭配。而且有时候我会无法决定该穿什么颜色的内衣。到底该穿蓝色还是粉红色?红色或黑色?白色说不定也很赞?

  今天就是这样。我得先决定要穿什么衣服,因为外衣会决定内衣的颜色。白长裤绝不能配黑内裤对吧?我今天心情很缤纷,于是拿出水蓝色短裤配上粉红色小背心。顺便一提,我的上衣是宽肩带的,因为我无法忍受露肩带的造型,简直俗爆了。总之,粉红色背心让我完全无法穿深色内衣,所以一定要是浅色系。粉红色是想当然耳的选择,可是又太理所当然了。

  怀德出现在浴室门口。「怎么这么久?早餐已经好了。」

  「我在决定该穿什么颜色的内衣。」

  「天啊。」他说完就走了。

  黄色!就是它!也许有人会觉得黄色跟粉红色不搭,可是这套是粉黄色,穿在粉红色下面很靓。虽然除了我也没人会看到——嗯,也许只有怀德,因为我还是无法自己穿胸罩,这套内衣让我觉得自己就像他昨天说的美味甜筒,说不定会勾起他再舔上一回的兴致。

  食物在呼唤我,于是我小心地穿好内裤和短裤,先从衣橱里拿件怀德的衬衫穿上,等他有空再协助我穿上衣。我套上夹脚凉鞋下楼,今天这双的带子有水蓝色亮片。

  我进厨房的时候他瞄了我一眼。「夹脚凉鞋和我的衬衫要花上半小时来挑?」

  「我还穿了短裤。」我掀起衬衫下摆给他看。「剩下的得等你帮忙。」我在餐桌旁坐下,他端来一直保温的一盘鸡蛋、热狗和全麦吐司放在我面前,加上一小杯柳橙汁和一杯咖啡,真是一顿大餐。「我快被惯坏了。」我埋首猛吃。

  「你平常不煮饭吗?」

  「当然煮喽。只是平常没人服侍我,而且我通常都在路上解决,因为好美力一大早就得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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