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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二十三,而他一个三十三岁,事业有成的男人……他真的不够年轻吗?之前某企业大老还想用他十八岁的孙女来勾引他呢!

  原来啊!一个三十三岁的男人是不够年轻的。东方熙看着她,右手习惯性的把玩着左手尾指上的白金指环,转了一圈……又一圈……

  楚正伦并不知道他的年龄,是不?

  「你所谓的年轻是指……」



  「十七岁到二十六岁之间的男子,尤其最好是十七岁以上,到二十三岁为佳。」她说的眉开眼笑,心情之激动,但见东方熙的脸色有点古怪,她忙收敛起几分,「咳……那个……就像男人会喜欢『幼齿』的女孩,我是没有恋童癖这么严重啦!可是那个……我却一直很向往姊弟恋什么的。」总不能说小姐她今年才十七过十个月,不想第一次恋爱就找个叔叔吧?

  「我无法完成你姊弟恋的梦想,可我今年正好二十六,是你『年轻』定义的终极数字。」知道他年龄的人,人人都说他保养得宜,若不是眼底的那抹沉着和精明,说他还是大学生也不会有人怀疑。

  「呃?我以为事业有成的男人都是一些三、四十的欧吉桑哩!」二十六?嗯,是有像。

  欧吉桑?!东方熙简直啼笑皆非。「二十三配二十六不算离谱。」

  「嗯。」

  「我外在条件如何?」



  「好到像是会出现在杂志里头的明星。」她诚实的说。说真的,之前她为了一百五十元美金要勾引他,看清楚他长相的那一刻,她还真被他的「男色」吓了一跳,真的是不折不扣的大帅哥呢!

  脸蛋帅、身材好,如果再年轻个几岁,她一定倒追他到手!

  「如果做为一个情人,我有什么令你不满意的?」

  「除了你……」

  「年纪除外。」光看眼神也知道她又想说什么。

  「太花心。」

  「那是因为之前我没有固定的交往对象,抑或是说,没有女人让我想安定下来。」见她的眼神像是在看色狼,满目的怀疑,东方熙叹了口气,打个比方,「对于一个无壳蜗牛,你不能希望他永远住在一个地方不搬走吧?又……也许他一直找不到他喜欢,想拥有一辈子的房子。」

  「你怎么确定我是那栋你想买来拥有一辈子的房子?」

  「因为我……货比了三家。」

  楚正袖想了又想……再想……

  唉……这好像和她到美国来的原本「打算」又不太一样了,不是要找个和她年龄差不多的老外?因为老外看不出东方女孩的实际年龄,不会像她在台湾,老是被怪叔叔纠缠,可现在——

  她还是被东方男人追求,可喜的是,这一回的是二十六岁。

  差个九岁和她原本预期的是有点差距,可还在她容忍范围,而且……他还真的对她挺好的,最最重要的是,如果她拒绝他,难保他不会在她的工资上作文章!

  嗯嗯,不得不防!人家出国旅行是花钱,她这种出了国还能赚钱的可不多,而且薪资又高,还真是事少薪多,无经验可。

  反正她已透过一些台湾在美国的非官方机构寻找她的失物,也委托办理新证件,等回台的日子到了,她照样可以拍拍屁股走人。

  可在这之前,她得努力的保住自己的工作,不能惹火这位金主!

  「如何?」

  「你货比了三家才确定要买我这栋房子对不?」她看着他,「同样道理,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我想买的那栋房子?如果有一天,我发现了一栋我更想要的房子,而你这栋房子我不想要了呢?」

  「你没货比三家过?」也对,一旦比过,她才会知道他有多么的高档。

  「当然!」她呀她,到目前为止可还没和任何异性交往过,她可是宁缺勿滥的!「万一……你不是我心目中想拥有一辈子的房子怎么办?」

  「那你随时可以弃买。」他这栋房子她不想要?!他——东方熙,生平还第一次遇到有女人对他这么屑一顾的。

  好!他果然有眼光,楚正伦这女人不但与众不同,对他而言还极富挑战。

  看准了她这死要钱兼守财奴的个性,一栋「超级豪宅」她已缴了头期款她会不要?

  一旦沾上了他这栋「超级豪宅」,她等着一辈子当「屋奴」吧!

  「真的吗?」楚正袖眼睛发亮。

  这么毫不犹豫就表现她的宽心,这女人真的有二十三岁吗?怎么一点人情世故都不懂?

  老实说,心里挺不是滋味!不过……他一向不玩没有胜算的游戏,这前头的一些小输就暂且别太在意。「这种事强求没意思。」

  「是啊!是啊!强求了没意思。」她笑眯了眼,很豪爽的把杯中的调酒一饮而尽。「走!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去哪里?」时候不早了,快十二点。

  「我心情极好、极差都会想去的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秘密!」

  第四章

  篮球场?

  东方熙看着公园里规格不怎么标准的篮球场。

  「这是……」她心情极好、极差喜欢到公园里来?

  「我的秘密基地!」楚正袖很得意的笑,然后像变魔术一样,不知打哪儿变出一颗篮球。「刚喝完酒身体热呼呼的,你不觉得很适合打篮球吗?」

  无意间看到一群美国高中生在公园打篮球,因而手痒加入他们,她现在可是很抢手的耶!不但有人投以「爱慕」的眼光,还有人把她神一样崇拜。

  为什么?因为她的「盖世武功」呗!

  话说某日东方熙有事忙,而她这保镖不用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边,正无聊到想数毛孔度日时,见一群十多岁的年轻学子拿着篮球往公园走。

  看到他们手上的篮球她也手痒了,于是就跟着他们到公园来,原以为她这黑发黄肤的东方人——虽然很多人都认为她是混血儿——可能会被拒绝,没想到他们居然愿意让她加入。

  没想到才开始打不到二十分钟,来了几个大概也是高中生的凶神恶煞,居然毫不客气的就想上前赶人,被拒绝时拳头就挥过来了。

  然后……她当然就动手了。

  当她的球友亲眼目睹她把其中一个大块头摔飞了出去后,她就成为偶像了。一群男人围着她吱吱喳喳,篮球也不打了,缠着她问知不知道李小龙,她把人丢出去的那招是不是叫「投石问路」?哇哩咧!她问什么路啊?!

  不只如此,居然还有人想追她,理由是——她真酷!

  只可惜,那些人都只是高一、高二生,个个年纪都比她小,她实在下不了手!

  她不愿当嫩草给老牛吃了,当然也不会当老牛去肖想嫩草。

  感动啊!在外国人眼中,她还是青春少女,不像在台湾,没有人相信她未成年。

  她心情好的时候会想打球?这倒有趣!东方熙扬了扬眉,「喝完酒身体热呼呼的打篮球?我倒没这习惯。」

  「那你们男人酒后的余兴节目是什么?」她好奇的问。没办法,从小到大她几乎没有机会认识除了老爸之外的男人,而她老爸是不喝酒的。

  东方熙似笑非笑,神情间有些暧昧。「你说呢?」

  楚正袖似乎有点明白,她啐了口,「我怎么知道!」臭男人!果然只知道用下半身思考,当心得病!

  可奇怪了,就算他得病也不干她的事,她有什么好不舒服的?可心里就是闷!

  「我只在心情好的情况喝酒,喝完酒大概就是回家。」他一向明白喝酒误事的道理,因此他和女伴上床绝对滴酒不沾。正因为这样,所谓的「酒后乱性」是不可能发生在他身上。「既然不是喝闷酒,我不认为我需要余兴节目。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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