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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每天入夜后,尖沙咀弥敦道骤变成一条比日间更繁华,更绮丽的大道。落魄的画家替人画人像素描。尼泊尔人贩卖他们手造的工 艺品,本地小贩卖冒牌T恤、冒牌手表、毛衣、饰物等。

  这里是另一个俗艳的世界。

  我时常在这里碰到一个卖胸针的小贩,他卖的胸针是用荧光胶管造成的,每一个都象婴儿手掌那么大,清一色是心型。小情人买下心型胸针送给身旁的另一半,直至灯火阑珊,那些胶管内的荧光液体会逐渐变得黯淡,是最短暂的盟约。



  我时常想,世上会不会有一个专门贩卖爱情的小贩,在他的档摊前,什么爱情都有,任由顾客挑选,我们不用再寻寻觅觅。

  我跟徐亮明约会的头一天,我们在弥敦道走了一遍,他买了一个心型的荧光胸针给我。

  “现在送给你好象是早了一点,但我希望你会接受。”他说。

  “我喜欢啊!”我把胸针别在胸前。

  我跟徐亮明早在约会前几个月便认识,他是我朋友的朋友。一天晚上,我接到我朋友的电话,叫我去唱卡拉OK,那间卡拉OK正是在弥敦道上。徐亮明原来是我朋友的中学同学,他们曾经很要好,后来失去了联络,就在那天早上在街上重逢,所以要庆祝一下。我的朋友叫冯彬,是个风流多情的男人,经常恋爱,但徐亮明看来很老实,不象他。

  离开卡拉OK之后,徐亮明负责送我们回家,我是最后一个下车的。他问我要电话号码时,我紧张得差点忘记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两个星期之后,他约我吃饭。我们在弥敦道一间酒店的扒房吃饭,然后,他在街上买了一个心型的胸针给我。

  这已经是六年前的事,卖胸针的小贩依然每天晚上在弥敦道出现,亮明送给我的胸针已经不再发光,我依然保存着。

  亮明比我年长五年,他是我的守护神。说来好笑,我是一家政府医院的护士,照顾别人是我的职责,我自己却需要别人的照顾。

  家里的电话录音机坏了差不多一个月,我也懒得拿去修理,亮明知道了,会替我拿去修理,然后很认真地教训我:“坏了的东西要拿去修理。”

  我发脾气摔烂了家里的闹钟,他却立即买一个新的给我,在这种时刻,他偏纵容我。

  有一天,我无端地伤感,摇电话给他,我在电话里哽咽,他着急地问我:“发生什么事?是不是有人欺负你?是不是工作上有什么不开心?”

  “不是,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我哭着说。

  他啼笑皆非:“你现在不是听到我的声音了吗?为什么还要哭?”

  “听到你的声音,很感动,所以就忍不住哭嘛!”我向他撒娇。

  往后,他常常拿这件事来取笑我,打电话给我时,经常对我说:“我想听听你的声音,呜呜。”

  如果说亮明有什么不好,是他的占有欲太强了,他希望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他。

  幸而亮明的工作经常要出门,他不在香港的时候,我可以得到一些私人空间。我想,爱一个人,也该接受他的缺点吧。如果有一天,他不需要我把所有时间都交给他,或许我会不习惯呢。

  第二章

  今天,女内科病房来了一个新病人,这个女孩子只有二十三岁,身高五尺十一寸,体重只有八十二磅,瘦得只剩下一双大眼睛。

  她患的是厌食症。由原来一百二十多磅,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她已经半年没有来月经了。

  我替她注射盐水,女孩躺在床上,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怔怔的望着天花板。我想,如果世上有爱情小贩就好了,女孩可以再买过 一段爱情。

  一滴眼泪从女孩的眼角流出来,不知为什么,比她情况更坏的病人我都见过,偏偏是她,令我很不安。

  下班后,回到家里,我接到高致云的电话,我有些意外,他移民到美国已经十年了,为什么会突然打电话找我?

  “阿岚,你好吗?”他的声音很爽朗。

  “还不错。”我说。

  “我刚从三藩市回来香港,可以出来见面吗?”

  我和高致云相约在酒店顶楼的餐厅见面,那天刚好是我休假。

  我没想到高致云会回来。在十年前,他曾经追求我,但我拒绝了他。我记得那天晚上,他向我表白,说很喜欢我。我说:“我们没有可能的。”

  后来,他缠得我很厉害,我不肯再跟他见面,他打电话给我,我在电话里冷冷地告诉他:“我对你根本没有那种感觉,我永远不会喜欢你的,你不要勉强我好不好?还有很多女孩子很好,你去找她们吧!”

  此后,他没有再找我。几个月之后,他跟家人移民到美国,寄了一封信给我,内容大意是很挂念我之类,但我没有回信。那时我才十八岁,不懂得照顾别人的感受,所以说了很多伤害他的说话,如果在今天,我一定不会说我永远不会喜欢他。

  去到餐厅,我差点认不出高致云来,他变了很多,从前的他是胖胖的,脸上长满暗疮,现在仿如脱胎换骨,脸上的暗疮没有了,身材高大标准,十分英俊。

  “阿岚,你好吗?”他热情地招呼我。

  我真的不敢相信,他变得那样有魅力。

  “你改变了很多。”我说。

  “我离开香港时才不过十七岁。”他说。

  我记得他比我年轻一岁。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他问我。

  “护士。”我说。

  “你以前的梦想也是做护士!”

  “对呀!你呢?”

  “和你的工作很相近,我是医生。”

  “医生?”我没想到他会当上医生。

  “我的志愿本来不是当医生的——”

  “那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你会当护士,所以我要当上医生,这样在精神上好象跟你很接近,是不是很傻?”

  我惊讶得不懂得怎样回答他。

  他把名片给我,他现在是三藩市一间政府医院的内科顾问医生。

  “读医学院的日子苦不堪言,但想起你,我就可以熬过去。”他说。

  “你有女朋友吗?”我问他,我不想他再提起以前的事。

  “十年来总共跟两个女孩子谈过恋爱,都是用来替代你的,都完了。”

  “我也有男朋友。”

  “我还担心你结婚了。”他说。

  “还没有。”

  “香港变了很多。”高致云望着窗外说。

  “是呀!”

  “有什么地方是一定要去游览的?”

  “湾仔海傍吧,这十年间改变了很多。”我说。

  “你可以陪我逛逛吗?”他问我。

  “没问题。”

  我和高致云在海傍散步,十年不见,我也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好。

  “你陪了我一整天,你男朋友会吃醋吗?”他问我。

  “他不在香港。”

  “浅水湾现在变成怎样?”他问我。

  “去看看便知道。”我说。

  我们乘车到浅水湾,就在浅水湾露天茶座坐下来。

  “浅水湾一点也没有改变。”他说。

  “不,这里多了一间酒店。”我指着浅水湾酒店说,“这间酒店很漂亮。”

  在浅水湾,我和高致云谈得很投契,他告诉我他在医院里工作的情形,我也告诉他我这边的情形。他变得很健谈,以前我觉得自己跟他合不来,没想到今天晚上竟然谈了这么多。

  高致云送我回家,他在门外问我:“我会在香港逗留两个星期,你可以陪我四处逛吗?”

  “我要回去看看是否可以拿到假期。”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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