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关于相遇
一直期待奇迹,向往美好的爱情,憧憬珍贵的故事。
一天,一天,一天,时间算成秒,那么富裕,把青春偷的不露痕迹。
然后失去了浪漫幻想,收获回忆。习惯了平淡,不再渴望改变。
到一个时刻,看着身边那个人,即使不告诉他,心里也都庆幸,我遇见你,幸亏是你。
当然,相遇的时候,我傻不愣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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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岁的时候,我小学一年级。开始读书写字。
我一看书本上的方块字就觉得很亲切,拿起笔我巨亢奋,满身的血液像庐山升龙霸那般壮观。
我爸说从我眼里的光芒,看见一个天才的诞生。
老师们奔走相告,咱们这个小镇上要出大人物了,谁都抢着来我所在的班级授课,这时代抓住机遇就是抓住财富。
第一次测验,我很茫然的看着卷子说我紧张。老师对我笑得很和蔼,“焦旸,不怕,测验是很平常的,你只要把你学的写出来就行了。”
长大后回想往事,我也觉得可笑,小学一年级第一次测验,无非就是考考横撇竖捺一二三四,我居然那也紧张。
不过并没有影响我的正常发挥。
因为成绩出来后,老师清醒了。找到校长说,我惭愧,盲目地犯了左倾路线的错误。
到了十岁,我在百折不挠的努力下,始终能够保持每次测验考试六十分。
我爸看着我眼里的光芒说,澳,原来你小子是天生眼睛长得亮。
我知道,那就是在夸我。
我打小就长得干净耐看。
肤色黝黑,有出息的男人都长得黑,这是我爸说的,他站在夜色里基本上不张口你不知道还有个人。
当然我不至于那么非洲,稍微比我爸白上一些,谁让我赶上好时代,出生以来就有牛奶喝。
所以我黑得细洁,见过水貂么?
而且瘦,瘦的很健康,不像晾衣杆那样看着寒酸气。
进到初中之后,我的喉结突里突里长成了一个核。每个人都有些习惯动作,我就常抬起下巴不说话。
其实我是无意的,通常原因是话题走向我所陌生的领域,为不露怯我得装作走神,眼神放的缥缈一些,其实内心在特紧张的偷记下别人的话,可每逢这时,身边的同伴会很愤怒得骂,“***,焦旸,你又来!”
然后一个棒锤,打得我低下骄傲的头,低头的那一瞬间,捕捉到四周满满倾慕的眼神温柔的海。
女生们特喜欢我。
吃话梅会分我,没事就爱晃在眼前,扫地扫到我脚,争辩几句都高兴。写圣诞贺卡的时候,开头某某同学里的那个某某就是我。
实话说,我当然得意了,人活于世,很大程度上就是靠别人的肯定取得快乐。可累啊,不能在同伴面前太喜形于色,除非哪天我活腻味了找挨打。没办法,讨女生喜欢这种事,我就算慷慨,也分不出去。
这是我最值得骄傲的地方,也终究没能阻止我在成长的道路上发现真相,那就是,我是一特普通特普通的人,注定了平凡的一生。
连冬唾弃的说哼,你就这点出息。
我说那怎么,做人就得掂清楚自己的斤两,我们长死在这个小镇上了,了不起以后出去旅游一回开开眼还得回来。你不认命还指望什么。
连冬拿着一张报纸看得特入神,“焦旸,你少跟我来这一套,我还不清楚你?就是懒散,不思进取,别拿什么注定啊,命运啊给自己当借口。”
我有点懊恼,周围那么多人,学弟学妹们跟前都不留点面子给我,不是不知道我这人死要脸,毕业这天还给我添心烦,“你这话就没意思了。”
“切,”连冬敷衍地抬头哼我一声,转头又钻进报纸里,瞧那钻研的劲头,别是有什么发财致富的好消息,我觉得热血在沸腾。“我这话没意思?那你爸让你考大学你跟要发配边疆那么痛苦!”
说着,抓住我胳膊,指着报纸上一豆腐块大的旮旯说,焦旸,是朋友的,陪我上市中心走一趟。
要不是连冬被那豆腐块吸引而拉住了我的胳膊,我平凡的一生,将在高中毕业这年拉开新一章的序幕。
身处这座国际大都市的一个近郊小镇,基本上读完高中已经算个学问人了,在镇上找个工作,平稳笃定的过日子。生活不会很忙,闲下来就可以晒晒太阳打打篮球。
说我胸无大志也好,说我得过且过也好,总之我就向往这种可以不用读书,开始挣钱的日子。
照我爸的意思,是要我考大学,虽然很早发现我不是天才,他还是贼心不死的期望我成为镇上数一数二的读书人。
他听过一个古老的美好传说,镇上的谁谁谁,考上秀才之后,能在路口建个石膏像。
我怵,我特别怵。
看每个高校招生手册封面的校长照片都像看着自己的石膏像。
我爸见我死活不填高考志愿表,一礼拜郁郁寡欢,说你怎么连挑战的勇气都没有。现如今,考大学越来越容易。
我说那是,你们那代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现在独木桥已经比高架都宽敞了,拓宽桥体的成本全折入大学毕业生的低工资里去了。
我妈拉着我爸说算了算了,他不乐意你勉强也没意思。像我们这样本分过一辈子不也挺好,孩子有自己的想法,说不定他也是怕给我们压负担,现在考上大学是不难,读完可不便宜啊。
我眼眶一热,要说还是我妈了解我。
我爸咕哝了两句,没奈何,只得由我,嘴上还是要摆老子的派头,“你啊,真不像男人。”
“这话说得,”你做爹的,咒儿子什么不好咒这个,我拢着他肩膀硬拉他下水比一场,“我是不是男人,等过两年和周黎结了婚,她知道。您操什么心。”
周黎是我隔壁班同学,善用她的美色,顺利成了我的女朋友。
不过这儿的老一辈,都管我们这种关系叫媳妇,家里的,或者那口子。
我爸我妈觉得周黎懂事乖巧,最重要是会干活,手脚特别麻利,适合娶回家当老婆。
她爸她妈满意我忠厚老实,心眼儿不花,不像现在的男生,尽是油滑,心比天高就想着飞黄腾达。
我觉得他们真火眼金睛,连我最隐蔽的优点也一览无遗。
双方家长都挺满意,就等着我毕业工作几年,到了法定婚龄成家。
说出来,要被人骂早婚的,可我们这儿都这样。恋爱谈得早,成家成的早,儿女生得早。
毕业那天,我离开学校就直接跑周黎家,她正坐在屋门口晒着太阳给我打毛衣,我远远地看着,觉得挺幸福,青山绿水细细长流的那种。我觉得这辈子基本上是和惊涛骇浪有点距离,所以特别知足于这安宁。
我走过去,蒙住她的眼睛在她脸上bo了一下,未来的老婆温柔的笑了起来。
把手上的硬皮本儿塞过去,“哪,替你把证书带回来了。”
她无所谓地往线团筐里一放,冲我甜笑,“烧了红豆汤,给你留着呢,屋里桌子上,自个儿去拿吧。”
我“哎”地应了,端着碗出来,坐在她身边“刺溜刺溜”地喝。
“怎么跟狗一样,还出声哪。”她一抹我嘴角的渍,“今天去的人多么?”
“多,”我伸长腿,太阳真好,“女生们都去了,你也知道,我毕业是一件挺绝望的事情。”
“德性!”她笑着打我一下,“谁要听你吹,你那些哥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