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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南天飞翔之卷★

  你只会整天一脸哀怨缩在旁边梨花带雨,谁晓得你是相思病还是牙痛啊?

  杜瀛



  有一天,一个少年士兵一时无聊,便晃到街上的算命摊去看面相。

  命相师仔细端详他的脸好一会儿,又顺便看了一会手相,斟酌好久才说道:「这位军爷命格十分特殊,我一时也不能分辨你的未来究竟是吉是凶。只能提醒你一件事:眼前当你人在汾州城里的时候,不管发生什么事,切记绝对不能往西走。」

  「要是我不小心往西走了会怎么样?」

  命相师的回答并不是例如「破财」、「血光」之类的笼统预言,而是更可怕万倍的话语:「万一如此,你跟你的意中人就会一生一世天涯海角,形同陌路。」

  到了当天晚上,天地变色。

  盗贼攻进了城里,到处烧杀掳掠,汾州城顿时成为地狱。



  少年一面持刀与敌人奋力搏斗,眼睛仍一面不断四处搜寻着他心中挂念的人。

  好不容易看到了那人,却发现他为了保护一个小女孩,被敌人的马踩得吐血倒地。

  「南哥!」

  少年飞扑上去,抱住了那个人,但是他力气不够,没办法把南哥拖走。马背上的敌人杀红了眼,举起长枪就朝两人戳下来。

  这时,路旁跃出一名黑衣少年,手上长鞭一挥,敌兵顿时脑浆迸裂,跌下马来。

  黑衣少年拉住马,对仍紧抱南哥不放的少年叫道:「快带他骑这匹马冲出去,到城西镇隆寺找无碍大师!」

  少年扶着南哥上马,正要向黑衣人道谢,脑中忽然想到:

  城「西」镇隆寺?

  ——切忌往西……

  唐朝天宝十四年十一月十日,是一个晴朗的好天气。淡蓝色的天空澄澈无暇,只有边缘镶了一圈冰霜似的白云。金色的阳光普照大地,虽不能祛除北风中的寒意,仍然让人精神清爽。

  就在这样宜人的日子里,史上最璀璨的太平盛世结束了。

  身兼范阳、平卢、河东三镇节度使的安禄山,从范阳起兵叛变,一天之内,大军所到之处,望风披靡,各郡县往往一见到远处旌旗蔽天便吓得魂不附体,直接开城投降。实在很难相信,当年称霸西域的天可汗军队,今日会变得如此不堪一击。

  大唐帝国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花,开得艳丽绝伦,然而养花者只顾着赏花,忘了除虫;等到第一片花瓣落下时,才发现已经烂到根了。

  在献城投降的官员中,有一个雍丘知县令狐潮,被叛军任命为大将,率军攻击淮阳郡,然而就在他出兵的时候,雍丘城人民趁机暴动,迎接唐军将领张巡进城,并紧闭城门,力抗叛军。

  经此一没,令狐潮颜面尽失,立刻带领大批军队,将雍丘团团围住,立誓再度攻下雍丘雪耻。然而张巡用兵如神,加上将士用命团结一致,虽然兵力远远不及令狐潮,每次都能将敌军杀得大败。令狐潮跳脚不已,却也无可奈何。

  这日,仍是兵临城下。张巡手下郎将雷万春登城跟令狐潮对话。雷万春前不久才带了一小队人趁夜摸进燕军大营里,砍掉近千个脑袋,因此令狐潮一看到他就火气上升;只是为了表现气度,仍是堆出满脸假笑,客客气气地跟雷万春互相问候安好(其实彼此心里都在问候对方的老娘安好)。寒暄完了,令狐潮就开始劝降,雷万春则是劝他回头,你一言我一句,全没半点效用,谁也不肯让步。

  两人僵持不下,令狐潮干笑两声:「雷将军不愧是张大人手下爱将连顽固都跟张大人有得拚……」话未说完,轻轻一招手,营中弓弩手立刻连发数箭,朝城上的雷万春射去。唐军没料到令狐潮会话到讲一半暴施偷袭,还来不及反应,六支箭已到雷万春面前。

  令狐潮料定雷万春必死无疑,正在窃喜,谁知站在雷万春左右两侧的两名执戟长上同时出手,左侧的人一挥长鞭卷住四支箭,右侧的人长枪舞动,弹开剩下两支。一瞬间便化解了危机,而雷万春从头到尾一动都没动,连眉毛也没抬起一下。

  这一下变化太快,双方军士都怔了一回,唐军随即清醒过来,有人欢呼鼓掌,也有人愤慨狂怒,弯弓准备还击,但是没有雷万春的命令,无人敢真的把箭射出去。

  「令狐大人想必是嫌雷某话太多,听烦了。雷某这就告退了。」

  下了城楼,一名男子迎面走来。来人约四十出头,身材高大,全身上下散发着耀眼的英气,令人不敢正视。此人乃是张巡手下另一名大将,同是也是江淮第一大帮赤胆帮的前任帮主南霁云。

  「雷贤弟,刚才真是惊险。」

  「有劳南兄费心了。」

  「愚兄刚才远远看兄弟你,面对万箭齐发却还能不动如山,一时还以为你不知什么时候换了个木头人当替身,贤弟果然胆识过人。」

  雷万春苦笑:「兄弟这不叫胆识,是没处跑了。还多亏南兄借我两员猛将,否则兄弟现在早已是死尸一具。」

  南霁云微笑环视左右两名救了雷万春性命的执戟长上,目光落在其中一人身上时,更是多了份骄傲:「不错,你们两个的功劳簿再加一笔。」

  雷万春长叹一声:「照常理,本该重重赏赐,偏偏眼前手头上什么都没有,实在是愧对贤才。」

  那名使长枪的执戟长上开口道:「将军无须为这种小事烦心,现在战事方炽,城里军民都是清苦过日,况且反贼未平,就算领了赏赐,也没有心情享用。不如等平定叛贼后,再来一并论功行赏,大夥衣锦还乡,那才是人生至大的得意事。」

  雷万春笑道:「说得好!年纪轻轻便如此懂事,确实难得。南兄,果然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持枪青年正是南霁云的长子南英翔。他年仅二十一便学会了父亲精通的七十六招枪法,加上个性沉稳冷静,对部属统御得当,虽然眼前只是官阶最低的执戟长上,人人均视之为下一代的大将。

  南英翔的五官跟父亲一样端正深刻,但是南霁云出身草莽,身上难免有股粗豪之气,做儿子的多读了几天书,气质较为温文儒雅,若是换下战袍,活脱脱便是位翩翩佳公子,完全看不出是武人。

  南霁云笑道:「雷贤弟别整天净夸他,当心宠坏了年轻人。」

  旁边另一名使长鞭的执戟长上插嘴道:「赏不赏赐都无所谓,反正我本来就不是为了求赏赐才从军的。不过各位不用感动,我也不是为了忠君爱国才来的。」

  南霁云问:「那是为什么呢,杜瀛?」

  杜瀛昂首道:「我的毕生志愿,就是跟天下英雄一起成就大事,不管什么事都可以。因为我听说这城里英雄多,所以我才来从军,否则啊,就算拿八抬大轿,万两黄金来请我,也休想我穿上这丑死人的军袍。」

  雷万春道:「那么?要是叛军那边出了更让你敬佩的英雄,你就改投到那边去了?」

  「那当然。」

  南霁云和雷万春不约而同皱起了眉头。杜瀛是武林名门龙池派掌门广文大师的嫡传弟子,因仰慕南霁云的声名而入伍。他武功甚高,做事还算认真,从军之后立功不少,张巡对他相当看好。但是此人年少气盛,个性又高傲,常常不看时间地点大放厥辞,着实让当长官的南霁云头痛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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