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他的声音也在她耳边唠叨不休——
「你一定要三餐定时定量,否则又犯胃病怎么办?」
「这是主厨特制的药膳,多吃点。」
「不行,你现在得休息了,工作不能太晚,要早睡早起身体才会好。」
「天气乍暖乍寒,记得多带件外套。」
「不要一个人去危险的地方,要去也要记得叫我陪著,不然我会生气。」
「事情要慢慢做,最重要是要有体力应付。」
总之,这些叮咛天天会钻进她耳里、甜在她心底,而且三、五天又有新的叮咛增加。
「为了不让身体太劳累,你每天一定要午睡一小时,就从今天开始。」吃过午餐後,铁恕硬是把她拖回家午睡。
回到家,她试著反抗。「我真的不困。」
铁恕把她拖进卧室,帮她脱下外套将她按在大床上,揉乱她的头发哄道:「不困也要眯一下,这床很舒服。」
他顺手拿了一本还没看完的书,坐在一旁,像要监视她似的。
她只好窝进软绵绵的大床里,果然,那抱枕真是该死的舒服极了,她的眼睛就要不听话,脑筋也要不管用了。
「一个小时後记得叫醒我,我三点约了人。」她的声音软绵绵,深呼吸伸了个懒腰,那样的动作让她衣服下摆往上翻卷,露出一截雪白柔嫩的细腰。
「好……」他好享受眼前的美景,无法漠视她柔美的胸部曲线与性感的腰臀。
他深吸一口气,仿佛藉此咽下这该死的遐想,直到胸腔传来紧绷的感觉,才意识到他屏息太久。
佟颖不知他正努力地克制欲望,伸完懒腰还逸出佣懒满足的叹息。
每次跟她独处,欲望就在体内骚动,手中那本书哪里还看得进去,一行行字像是会跳跃似的。
「我不看书了。」他乾脆把书扔在一边,起身走到她面前。
佟颖仰视著他,他眼中的光芒使她心跳加速。
他抬脚屈膝爬上床,俯下身来,长臂一伸将她揽入怀里,健硕的体魄压住她,她慌得不知所措。
没让她有机会逃脱,他一双手掌爱抚她身体,低头辗转反覆霸占她的唇办,这和上次蜻蜒点水似的吻不同,他吻得十分火热摄人,令她的喘息变成呻吟,而他紧绷的身躯,显得野蛮且极富侵略性,像是恨不得将她吞没。
这个吻离开了她的嘴,往下吻上她的颈子,炽热的唇舌流连在她酥胸上,佟颖心跳快得像要蹦出胸口。
「别——」她叫一声,硬是推开他。
铁恕感觉心绞了起来,看著她忐忑地问:「你还是不能接受我?」
她颤声回道:「我……我会紧张。」
他怔住,望著她那羞怯的表情,忽然明白,整个心像飞上了云端,乐坏了。她不是不喜欢他,她只是太过害羞罢了。
「我想抱著你睡。」他体贴地说。
她反而睁大眼,下明白他突来的转变。
「我不要你紧张,等你习惯了再做。」
从今以後,他要以健康为由,每天都拐她回家睡午觉,让她渐渐习惯接触他的身体,他要抱她、背她,让她理所当然贴在他身上,让两人关系更加亲密。
第七章
世上的情侣都有一个共通的毛病——不喜欢分开。换句话说,没有一对情侣下喜欢朝夕相处,最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在一起耳鬓厮磨,这样最幸福美满了,相信这世上没有一对情侣不这么认为。
因此,日复一日,铁恕热烈的攻势与呵护,从初春到仲夏,长达五个月都没有松懈过,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佟颖知道他有多珍惜她,下一步就是要娶她回家。
要如何开口,她才不会拒绝?虽然她肯当他的女朋友,但对她肯不肯当他的老婆,他可是一点把握都没有,万一她拒绝,他们搞不好连男女朋友都当不成了,那会让他痛不欲生!
唉,真是伤脑筋!
於是他去问智仁勇三兄弟,「我考你们一个问题,为什么戈战能让颜欢死心塌地地爱他?」
「因为戈战厉害有型!」阿仁回答。
「因为戈战够勇够猛!」阿勇说道。
「不,」阿智另有见解,「因为欢欢就是喜欢戈战这型的男人,所以她才会死心场地地爱他、千方百计地讨好他。」
铁恕听了,重重叹了口气,「颖颖就是不喜欢我这一型,她说她喜欢温文儒雅、体贴浪漫的男人。」
他也很厉害、够勇够猛,还乱酷一把的,很多人见到他都被他的气势给震住,可惜佟颖一点都不欣赏,还嫌他嫌到不行。
「对喔!她不喜欢你打架动粗,嫌你粗野。」阿仁雪上加霜。
「嗯,人家怎么看就是纯洁美丽的天使,而你……」
「怎么看就像个坏蛋!」
「是粗鲁又没气质的坏蛋!」
铁恕沮丧,别的女人觉得他很有英雄气概,偏偏佟颖嫌他太粗野、太粗暴,她不喜欢英雄,即使他连续两次英雄救美,她都只感谢不感动,真令他英雄气短!
「老大,你这样追女孩子是不行的啦!」连阿勇都看得出来。
「不然要怎样才行?」铁恕头痛。
「老大——」阿智决定要好好地帮老大,「我想,也许你该换个方式追她,我们教你好不好?」
阿仁立刻附和道:「女人嘛,都喜欢温柔浪漫的男人!」
「我装不来!」铁恕的头更痛。
阿智提议,「装不来没关系,可以为她办一个浪漫派对,让她高兴一下。」
「对啊,女人都喜欢会给她惊喜的男人!」阿勇也赞成。
「给她惊喜是没问题,但要怎么做?你们帮忙想一想。」铁恕眼色一凛,「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否则……我会很火大,我火大你们就会很倒楣,所以你们要认真地帮我策划。」
智仁勇三兄弟张大嘴,瞬间顿悟老大绝对是认真的!
於是,三天之後——
佟颖被智仁勇三兄弟带到一幢郊区别墅,她困惑地问:「你们带我来这里是为了庆祝什么吗?」
她看见草地的白色帐篷下,有一组爵士乐队,正在演奏怀旧的抒情乐曲,一旁的餐桌还设置了下午茶和点心。
而一向不修边幅的铁恕,竟然穿著一套白色燕尾服,头发往後梳整,与平常的他看来……不可思议地截然不同。
他缓缓朝她走过来,握住她的手说道:「我们来跳舞。」
不知何时他已经脱下外套,露出上身一件极薄的白衬衫,映著他健壮的肌理,显得格外性感。
「跳舞?!」佟颖望著他,一时忘了自己该说什么,这是她所认识的铁恕吗?
爵士乐队的萨克斯风手还特地走到他们面前,吹了几节音乐以示鼓励。
糟了,她好像没有惊也没有喜,只有一脸的困惑地呆站在原地。
果然,她终於忍不住问:「你……你干么把自己弄得油里油气的呀?」
铁恕的头顶当场飞过一大群乌鸦。
他也觉得自己这一身打扮,真他妈的有够油头粉面,都怪智仁勇硬要他这么打扮,说什么这个造型气质超赞、风度翩翩,是女人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结果咧……他心爱的女人这会儿又嫌他油里油气!
铁恕怔住了。下一步要怎么做啊?又想起阿智说女人通常都是被动的、很好哄的,所以要让她感受到被宠爱!
他执起佟颖的小手,搭在他的肩上,然後俯在她耳边说:「我的肩膀宽厚,肌肉结实,最适合倚著我跳舞了。」
这个动作是智仁勇为他预习过好多遍的,他做起来颇熟练流畅,但佟颖只觉得无限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