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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更加掐紧他的臂膀,试图和他维持安全距离。

  「喂,妳手腕不要出力,伤口会再出血的。」叶海旭被这个大力女超人掐得发疼,却是不能狠心甩掉她。

  「我想……我饿了……」她像一头消耗太多能量的垂死天鹅。

  「去那边坐好,给我健保卡。」



  「我好饿,你再叫医生帮我打葡萄糖,我快虚脱了!呃,还是叫他帮我检查一下,说不定有贫血……」

  「我等一下带妳去吃饭,吃饱就不贫血了。」这女人实在有够烦!

  他拖着她往前走,把她扔到候诊室的椅子上,再去柜台批价。

  虽然是她自己不小心割伤,但她在他的公司受伤,基于道义,他必须负起照料的责任,否则以她这个沸腾性子,搞不好还去告他职业伤害呢!

  他能做到的就是带她急诊、付出租车费、医药费,顺便喂饱她的肚子。

  他有点后悔让黄秀桦全权作主找人了。好歹他是董事长兼总经理,如今却跑来一个莫名其妙的工读生扰乱他的生活,他怀疑,只要这个女人存在的一天,他将来就没有一天安宁的日子了。



  旭强贸易有限公司,顾名思义,就是由叶海「旭」和郝自「强」两个好朋友合开的小公司。由于叶海旭出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资金,郝自强也乐得让他当董事长,另外再找来他们的大学同学黄秀桦管帐。五年来,「旭强」专门代理进口医疗器材和耗材,虽然不是大赚特赚,却也稳定经营成长,小有成就。

  三个好同学太熟了,熟到彼此了解各自的生活和心情,所以小公司并没有太多的杂音,直到来了伍忆铃……

  叶海旭不明白,他一定得在伍忆铃的尖叫声中展开一天的工作吗?

  「救命啊!走开!走开!」」

  伍忆铃穿著牛仔裤、球鞋,不施脂粉,一副工读生的清纯打扮,正好适合在巷子里让吉娃娃追着跑。

  从巷头跑到巷尾,再从巷尾跑回巷子中间的公司,吉娃娃穷追不舍,两眼发光,汪汪狂吠,追得不亦乐乎,巷子的街坊邻居也掩嘴而笑。

  「董事长,救命啊!」

  伍忆铃一见叶海旭从楼梯间出来,立刻躲到他身后,紧紧捏住他的白衬衫。

  「走开!」

  叶海旭照例是虚踢一脚,吉娃娃照例是夹着尾巴呜呜溜走。

  「笨,这么大个人还会被小狗追着跑?」又是发挥董事长威严的时候了。

  「阿福不是小狗,牠是一只奸诈的老狗,牠欺负我是生面孔,老追着我跑。」伍忆铃花容失色,好气邻居们只会看热闹,更气姓叶的只会说风凉话。

  「我不是教妳吗?牠吠妳,妳就站在原地瞪牠;牠再吠,妳就拿包包吓牠;牠敢追妳,妳就踢牠。已经三天了,妳还学不会?」

  「我是来这边上班,又不是来学制伏恶犬的。」伍忆铃气呼呼扯着他的白衬衫。「应该找隔壁的理论,怎么可以天天放狗出来吓人?」

  「别拉!我烫好的衣服都被妳拉坏了。」

  「啊,对不起。」她忙拍拍他的后背,不好意思地盯住她抓出来的指痕。

  叶海旭拿钥匙打开一楼的公司大门,说着:「大家都是二十年的老邻居了,有理说不清,他们每天放阿福出来玩几个钟头,巷子每个人都被阿福追过,等过一阵子阿福腻了,牠就不会追妳玩了。」

  「腻?一只小狗会玩腻我?」伍忆铃深受伤害,因为她就是「不好玩」,这才会让可恶的施彦文拋弃。

  她马上豪气干云地说:「我偏偏不让阿福玩腻,我就要让牠追,把牠累死、喘死,我就不信跑不过一只小狗!」她把满腔幽怨都发泄到一只吉娃娃身上了。

  「妳有兴趣就去赛跑,别找不到路回来。」

  「董事长放心好了,在没领到薪水之前,我是不会消失的。」

  叶海旭拿了信箱内几份报纸,一日之计在于晨,他不想一早就浪费精力和工读生斗嘴。

  进到屋子,伍忆铃也不多说话,立刻展开基本工作,开冷气、饮水机加水、抹桌子,整理传真机吐出来的各式文件……

  叶海旭转去巷口的便利商店,持了早餐回来,一进们便觉得凉爽舒适,窗明几净,看来这女孩子动作很敏捷,但他还是得指正一下。

  「喂,医生叫妳不要碰水,妳怎么到处抹得湿湿的?」

  「我很小心,没碰到水呀!」伍忆铃分好传真,递给了他。

  「还说没有,纱布都湿了。」叶海旭丢下包子牛奶,转身就去拿东西。

  「有吗?」伍忆铃摸了一下,着急起来,追着叶海旭问道:「还真的湿了,怎么办﹖我会不会感染死掉啊?你卖医疗器材的,一定认识高明的医生,你赶快介绍我去急诊,最好不要吃特效药,那种美国仙丹吃了会变成月亮脸……」

  「别乱跑,怕死的就坐下来!」叶海旭猛喝一声。真吵!

  伍忆铃吓了一跳。她是很爱惜生命的,马上乖乖坐到会议桌边,一双大眼骨碌碌转动,看着叶海旭搬出急救箱。

  「手放在桌子上,不要乱动。」他也在她身边坐下来。

  她坐得僵直,好象面临生死存亡的大手术。

  首先,他拿小剪刀剪开她的纱布,再拿药用棉花棒沾了生理食盐水,轻轻冲洗伤口,刷掉黏结在上头的血块。

  「啧,好凉。」伍忆铃不敢看伤口,别过了脸。

  「还会痛吗?」叶海旭用棉花棒敲了敲。

  「不要敲啦,呜,有没有长脓?」她感觉他又在伤口抹来抹去,大概情况很糟糕吧?她赶忙解释。「我一直很小心,不敢碰水,洗澡都用塑料袋把右手包起来,只用一只左手洗澡,你看,我很厉害吧?可是我搞不懂,怎会弄湿呢?」

  「天气热,皮肤随时在出汗,妳又喜欢和阿福赛跑,加上潮湿,当然就弄湿了,纱布也脏了。」

  「这样喔。咦?你又不是医生,到底行不行?」

  「我不是医生,至少我比妳有医学常识。妳自己看看伤口,我又帮妳涂了消炎药膏,没什么大碍了。」叶海旭扯开纱布卷准备包扎。

  伍忆铃鼓起勇气,转头面对她的伤口,只见手腕上一道长长的肉红割痕,上头扎了四个黑色绳结,一条条穿入她的细皮嫩肉里……

  「呜,好恐怖!真的有疤痕耶,好象一只毛毛虫喔!」

  「喂,拜托别摆那张哭脸,好象我虐待员工似的。」

  「我的玉手变得这么丑,我当然要哀悼了。」

  叶海旭差点把整卷纱布滚了出去。她的手是很白皙,但还没听人如此孤芳自赏,由自认为是「玉手」的,难道她的脸皮一向这么厚吗﹖

  「好了,我输妳,等妳拆线了,我这里还有美容胶带,妳再拿去贴。」

  「送给我?」

  「妳要买也可以。」

  「董事长这么慷慨,我欣然接受了。」伍忆铃皮皮地笑着。

  「董事长有什么好康的,我怎么不知道?」黄秀桦笑着走了进来,一看到眼前的奇景,不觉惊呼道:「我有乱视吗?我们的董事长正在吃女员工的豆腐?」

  叶海旭绑好纱布,把伍忆铃的「玉手」丢回桌上-冷冷地说:「秀桦,妳是老花眼乱视了,我在帮她换药。」

  「好象很久没看你这么温柔了?」黄秀桦充满兴味地问着。

  「她以为她快死掉了,我怎能见死不救?」叶海旭清理桌上的东西。

  「忆铃,有海旭照顾妳,妳死不掉的。」黄秀桦笑得很开心。「对了,昨天妳下班前,不是说要找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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