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滴嗒,滴嗒,滴嗒,滴滴滴……不大不小的雨点敲落在玻璃窗上,在冰凉的坚硬上滑落。天是灰色的,在这多雨的城市,我几乎快要遗忘太阳长什么样子。我最讨厌下雨天,因为它总是让人没理由的郁闷。像我那短命的父母,就死在这样的鬼天气里……
「叮咚!」门铃像催命般响了起来。
我挪了挪身子,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窝进沙发里。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门外的不速之客显然比我有耐心多了,认定了屋子里一定有人,毫不放松地残害着我的耳朵。
为了我可怜的门铃不再被魔爪蹂躏,无奈的看了眼桌上显示着八十通未听留言的手机,终于磨磨蹭蹭地走向大门。
「你的坏习惯真该改一改,不要一到阴天就装死好不好?」比我高一厘米的男子,推开我挡住门的身体,大大咧咧的把自己摔进沙发中。脖子和手上带的铁链,随着他的动作发出清脆的响声。
「唉!」他夸张的叹口气,拿起桌上的手机大摇其头,「我这么悦耳的声音你竟然一个都不听,真是浪费啊?」
我懒得理他,整个人趴在地上。
「喂,今晚有好料哦!我朋友乐团的首场演出,绝对惊动万教、轰动武林,捧个场吧?」他用脚踩了踩我。
甄言是个摇滚乐的狂爱者,所以他接触的朋友都是些打扮的奇形怪状,类似流氓的人。通常他们走在街上,五米之内是不会有人敢随便靠近的。
我是他众多朋友中唯一的「异类」,没有夸张的染发,没有挂金属的饰物,更没有在任何地方穿环。我跟他是两个世界的人,格格不入。然而他却很喜欢黏着我,试图把我拉入他的生活中。
我腾的坐起,快速抽走他刚想点燃的烟,「我对那种吵的要死的音乐没兴趣。不要在我家抽烟!」
他无趣的对我摇摇手,「这次一定和之前那些感觉不同啦!是我死党的团耶,还记得以前跟你讲过的,那个叫简宁振的人吗?」
「谁会记得那些无关紧要的人!」
「学宇,你真冷漠。」他不以为然的把我从地上强拉起来「我不管你有没有兴趣,总之今天你一定要去。」
「喂,放开啦!你这是绑架!那种要人命的音乐会让我想死的!」
他突然回头对我微笑,「我保证从今晚开始,你会爱上它的。」
◇
从来不知道,原来摇滚乐会有如此之多的死忠者。
我被甄言强硬的拉来了闹市的一间酒吧。刚刚暗下来的天色,酒吧还没开始营业。细细的毫毛小雨并不能阻挡门口密密麻麻等候进店的客人。
我皱起眉,这是我从不会接触的地方。
「厉害吧?这些人可都是冲着『SADNESE』来的。虽然这是他们第一次在酒吧驻唱,不过之前在学校时可拥有不少歌迷哦!」甄言拉着我从后门直接走进酒吧,通过长长的走廊和厨房,他把我带到员工休息室。
弥漫的烟雾让我作呕,密封的小房间内挤了四个大男人。亮皮的紧身衣,五颜六色的头发和身上各处的穿环。我的眉皱的更紧。
「甄言,你来啦!后面那个是谁啊?」唯一一个理着光头的男子说道,他脖子上的纹身让我一阵头皮发麻。
「我的好朋友。」甄言始终拉着我的手腕,怕我掉头就走。「咦?宁振呢?」
「还没到,昨晚一定又在不知道哪个尤物的床上醉生梦死吧。」说话的是留着及腰长发的Eric。
我知道他,因为他是和我同一个学校的人。
虽然出席次数少到一双手都数的出来,但因为长了一张迷人的鸟脸,又弹了一手极棒的电子琴,以至于成为学校女生疯狂追逐的对象,每次上学势必造成轰动,连我这种懒得管别人死活的人,都知道有他这一号人物的存在。
他的话让其他几个人发出闷笑。
「学弟,真看不出来你也喜欢摇滚乐。」Eric笑着对我说,可在我的眼里,他的笑容参加了几分不易察觉的讽刺。
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在学校里我是一个怪胎,几乎没有朋友,也懒得与别人交谈,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我是个独行侠,清高自闭的传言也接踵而来。不过他这样的人也知道我的存在,实在有点让人意外。我把头转向甄言,「我要回去了。」
「别啊,来都来了,听完再走嘛。」
我忍无可忍的板起脸,「我说我要走了!」
这时我身后的门突然被拉开,一个戴着漆黑墨镜的中年人探头进来,「客人已经坐满了,你们,赶快上台!」
众人一起皱起眉头,「老板,我们主唱还没到。」
那个看起来极像黑社会大哥的老板,双臂抱在胸前,「我管那么多,总之你们现在就上去,随便弹几首也要把客人给我稳住!」他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扭过身开着刚才那几个意气风发的男人,现在个个垂头丧气。
「真是的,宁振在搞什么鬼!」Eric烦躁的挠了把他那头乌黑亮丽的长发。
「TEN,怎么办?」其他两人问着一旁沉默不语的光头。
他弯身拿起桌上的两把琴递给他们,「没办法了,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忽然间,一种恶劣的心理浮现出来,我突然很想看他们出丑的糗样。推了推甄言的肩膀「走吧,出去看看。」
他显然有些惊讶,「你要听他们唱歌?」
我拉出一抹讽刺的笑容,「没有主唱的乐团怎么唱歌?」
◇
不算大的小酒吧里挤满了人,不是普通的吵闹。
甄言似乎和那个老板很熟,拉着我艰难的穿过人山人海,一屁股坐到了老板那一桌。「喂,不是盖的吧?SADNESE魅力不可小观哦!」他对老板说道。
老板不置可否的耸耸肩,用下巴比了比走上台的四人,「搞砸了今晚,他们就没有明天了。」
很显然的,台下的客人对少了一个人质疑起来。轰的一声像开了锅,比刚刚叫的更凶。
「简宁振哪去啦?我们是来听他唱歌的耶!」
「靠,没有主唱上台,你们还表演个屁啊?」
「叫主唱上台啊!」
台上的几人显得有些尴尬和不知所措,毕竟是没经历过风雨的菜鸟乐团。
我斜眼看了看捂起耳朵的甄言,有点幸灾乐祸。
「不想听的人,现在可以滚出去。」始终戴着墨镜的老板突然站了起来,他的声音不大不小,却让原本吵杂的酒吧整个安静下来。
刚刚起哄的几个人,都低下了头不再出声。
老板很酷地指了指光头TEN,「你们开始。」
像被重新施于信心,四个人笑开颜来。震耳欲聋的音乐在室内响起。台下观众也一改刚刚的不爽,口哨、尖叫声四起。
这种转变是我始料未及的,抱着看好戏的雀悦心理,如同被一盆冷水当头浇下。我转过头看了看甄言身旁的墨镜老板,更肯定这家伙是黑社会。
看了看随着音乐摇摆起来,而无暇顾及我的甄言,我有些气愤地站起来打算离开。
突然一个男子从我身边经过,匆忙之间狠狠把我撞回椅子上。我怒气冲冲的转过头,却看见他长腿一跨蹬上舞台,只留下他身上擦的古龙水,淡淡的环绕在鼻息间。
他的出现使观众的尖叫声更高出几倍,台上几人如被灌入了力量振奋了起来,就连我旁边的甄言都吹起口哨来,「宁振!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