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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逸说他会的,用尽他一生,绝对不会让我再受伤。

  这两个人啊,真是白痴……白痴的让我想哭。

  我十五岁爱上的人和二十三爱上的人,都是真真正正,看重我,将这段感情当真的人。即使我们的感情可能没有最终的完美结局,但,够了,不是吗?

  这,就是幸福呢。



  回去之后,我们就开始准备婚礼事宜。当然大多数的事情还是他做的,我常常赖在寝室里写论文,虽说其实论文早就准备得差不多了。但是那种发喜帖请客摆宴的事情都不是我能做得来的,更何况宾客多半都是他们那边的人。我只是一个呆站在一旁的新娘雕塑罢了。

  不过有些东西是一定要有我的,例如试穿婚纱,例如拍结婚照。

  我对紫色有非比寻常的偏好,所以琳琅满目的婚纱之中,我选了一款淡紫的。

  中国人在喜庆的日子喜欢穿红色,西方人则用白色婚纱表示纯洁。可惜我一向不够传统。

  我不美,我承认。我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肤色较白,而紫色恰好能称出我的白。加上此时脸上淡淡的妆和幸福的表情,竟让我看来有点夺目。

  恋爱中的女人最美吗……原来,我也可以这样单纯而幸福的笑着,像个白痴一样——恋爱中的人,都是白痴吧。



  的确是的,从试衣间里出来的时候,逸眼睛一亮,浮起一个笑容。

  “You’re so beautiful……”这家伙竟然唱了起来,beautiful?老兄,您眼睛长到哪里去了?“……to me.”是嘛!一定要说明那只是对你而言。

  “情人眼里出××。”我很不文雅的穿着婚纱耸肩。

  “小雨,你真的很美。不是那种单纯表象上的妍丽,而是内在的轻灵和不羁。”不要对一个英语专业的人说这么一堆形容词,因为听不懂。

  逸见我一脸不相信的表情,很宠溺的笑了。

  “小雨,看来你是在女子大学呆的时间太久,都失去自信了。”外语学院一般相当于女子学校,男女比例相差悬殊,所以少数质量不是很高的男生便成了抢手货。相对的,女生除非美艳无边,否则一般乏人问津。

  “不过我很高兴你是读的那种学校。”不管周围店员的视线,逸走到我身边,托起我的下颌。“因此才没有人在我之前先发现你的好,进而追求你。虽然永远比不过齐飞,但我也是第二个发现这份珍宝的人。”

  珍宝……我受了一点惊吓,没有注意到他在众目睽睽下的吻。

  我真的有那么好,好到可以被称为珍宝的程度?

  因为他堵住了我的唇,所以没来得及告诉他。

  虽然他是我的第二个男朋友,却不是第二个追求我的人。高中读理科班(理工科情况恰好反过来,女生紧俏)的时候,对我有好感的似乎也有人在。

  只是被伤了的心难以再接受其他人,直到他出现。用奇怪的执着和认真,让我不再去怀疑爱情。

  逸……如果不是你,我不知道自己还要一个人游荡多久……带着一颗其实并不是那么坚强的心和寂寞的灵魂。

  Because of you……

  只因为有你啊……

  逸又换了部门,从公关换到营销。我作为他的专署秘书,当然是跟着他跑。而且,外语学院一般都辅修些经济类的科目,营销对我来说不算陌生,也算是小小施展才华。

  上司和秘书……多么经典的桥段。一般来说,花花公子的上司和平凡的秘书总是能够谱成童话美好结局。但是,嫁给上司的秘书应该做什么呢?好像满多的都是专心做housework了,因为秘书不是一个很值得经营的职业。再不就是跟上上司的脚步,做他的左右手,共同创业打拼。

  Housewife这么伟大的职业我是做不来的——上帝保佑,我只有把家弄得更乱的本钱——那么只有继续当我的小秘书了,姑且也算得上是共同打拼吧!逸很少否决我的决定,这次也不例外,他说工作时想到有我在身边,是一种极大的动力。

  ——怎么当初早恋的时候就没有人这么说过呢?所有的人都在说那有多么影响学业,洪水猛兽,应该在露出端倪之前马上扼杀在摇篮中。

  果然,逸是不同的。他最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并为之努力,不会把过错归到其它人事身上。

  销售部很忙,逸每天忙得惨无人道。我也很忙,虽然课少又不用找工作,还是有很多事情要处理。闲下来的时候还要跑到洛方帮逸,还要准备婚礼的事情,还要挤时间写论文。

  幸好婚礼还有逸父母和他哥哥帮忙,不过也可以想象他们会请来多少宾客,而那一堆人里一定没有几个我认识的——或者说,没有几个是我在生活中认识的。不过,一生一次,就算被人当猴子参观,也只好认了。我可没有小说里拽着新郎逃婚的女主角的担当。

  忙碌中,到了六月,逸被派去法国公干,大概要呆上十来天。

  这件事是罗安极力促成的,他说是为了考验逸。如果逸表现出色,就证明他有足够的能力,也有资格负担一个家庭——谁告诉我工作能力和家庭有什么关系?

  哼,考验逸?我看他根本就是不安好心,看我抢他的宝贝弟弟心里不平衡。我瞪回去。

  他说洛方正在开发国际市场,逸以后一定会常常到国外工作。如果我坚持不出国,一定会常常跟逸分开。现在习惯习惯也好。

  我不是坚持不出国,我只是不想总在国外呆着。虽然我的专业是外语,但其实我对外国带有一种排斥感。

  跟着逸飞来飞去,到处开辟疆土……这种生活,不是我想要的。我最希望的是一个温暖的小窝,和平安定的生活。我已经累了不断搬来搬去的生活,不想再过那样的日子。我恋物恋家,胸无大志又懒散,才做不来开国元老的事呢!如果逸喜欢这样的生活,就让他自己去吧。

  反正我会等他,人并不是一定要腻在一起的,不是吗?

  不知为什么,逸也接受了委派。他说他一定会尽早赶回来,为了我们即将到来的婚礼。

  “那我去送机吧,后天是吗?”国际机场我是去过,不过是去迎接外宾。送机那种依依不舍生离死别的感觉还没体会过。

  逸脸色稍稍的变了:“后天白天你有课,还是不要去了吧。而且……”他揉着我的短发,“我怕你在机场上放声大哭,那我可就走不成了。”

  “我才不会那么丢人呢!”我是韩雨耶!最不怕离别的韩雨耶!

  “那你是很希望我走吗?”他眉一扬问。

  “是啊,你走你的,我才不在乎。”我斜眼看他,气势十足。

  “不会想我吗?”他倚在沙发里,慢慢向我移近。

  “想你老妈干嘛?我对令堂没有企图。”我耸肩。

  他又气又笑的看着我:“不行,我一定要努力让你每天都想着我才行。”说完又吻住了我。

  很深的吻,深到我几乎透不过气来。仅剩的神志想起了众位前辈的教训——法式长吻通常会长到bed上,不可不防。

  没关系的吧……其实……反正也是要get married了……而且,我难道还会有婚前守身如玉那么保守的想法吗?

  心里虽是这么想的,我还是轻轻发抖了。无关思想保守与否,我当然很能接受婚前性行为,前提是,我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接受那个人才行。我有一点轻微的性洁癖,对别人的碰触一向是很过敏的。要我和男人发生那种程度的亲密,想起来都有点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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