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竟。”
走了两步却听到卓文扬 在叫我。
“什麽?”我不悦回头。
“如果没有什麽事情,就回来上课吧,再这麽下去你毕不了业的。”
“多事。”我耸耸肩。
醒来的时候发现闹锺的指针停在9上,我翻了个身拉开床边上有点脏兮兮的窗帘让阳光透进来。好久都没这麽早醒了啊~~在床上大张四肢伸了个自以为很优美的懒腰,突然觉得无聊。今天干什麽呢?本来是计划好让LEE开著他那很拉风跑车带我出去兜兜的,可是~~~
十分锺以後我衣冠楚楚地出现在客厅,叼了片面包手握著瓶冰箱里找来的果汁,一脚踩在正委屈地缩在嫌短的沙发上睡觉的男人肚皮上:“LEE,我上学去啦~~”
“啊?”那个昨晚死皮赖脸不走然後被我赶到客厅过夜的男人茫然地睁开眼睛,看著耳朵里塞著耳机敞开著制服前襟满面笑容的我,目光呆滞了两秒锺,然後露出惊喜的眼神:“小竟,你穿制服看起来更有感觉啊~~~”
“你,去,死~!”我挣扎著拨开他的手从他身上爬起来,“别扯我衣服!我要去上课了!”
“上课?”听到这个词LEE的表情就好象听到本拉登炸到中国来似的,一派恐慌。
“是啊。”我拍拍背上那个没装课本的书包,以显示我要去的地方真的是学校不是游戏厅。
“啊─────”在LEE张大的嘴巴合上之前我已经兴冲冲地甩上门出去了。
到学校的时候还没放学真是太好了。我大摇大摆地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进教室, 瞄准那个唯一的空位就一屁股坐下去。厄,你们不要说我很嚣张,我其实也是有点心虚───没走错教室吧?
放下书包我朝没回过神来的老师阳光灿烂地笑了一个,合作地把耳塞拉下来放回书包里去。换成别的老师我肯定没这麽乖,台上那个欧阳希闻就例外了。是南高新进的英文教师,孤陋寡闻如我都知道他。他的名气倒不是缘自於他那据说算是南高教员中的一朵奇葩的俊美程度,而是为他那张和我们班的千智一模一样的脸。
他看了我一眼,微微一笑,平静地转过身继续在黑板上写下大段大段我完全不懂的英文。
唔,要是南高的老师都有他那麽上道就好了。
“喂。”欣赏完台上的锋芒毕露的帅哥我的精神集中到身边这位丝毫不显山露水的真人身上,“这麽丑的眼镜很杀风景啊。”
我有些窘迫的同桌扶了扶他脸上那个上次并未出现过的黑框眼镜,小声说:“好好听课,别闹了。”
我自得其乐地享受著那侥幸逃脱大眼镜荼毒的下半张脸的美色,露出大色狼般垂涎的表情。
他没理我,自顾自低头写笔记,漂亮的嘴唇抿得紧紧的。
“别带这麽土的东西啦~”我伸手就把他的眼镜拿了下来,换来他倒吸一口凉气。我眼角余光扫到欧阳正往这边瞧预备著要点我的名了,非常配合地,下课铃声响了。
宝贵的课间10分锺里气氛活跃了许多,他舒了口气向我伸出手:“还给我。”
“不给!”我嬉皮笑脸。
“我近视,不带眼镜看不清黑板。”他苦恼地揉揉眉间,迷茫的表情非常诱人。
“撒谎,昨晚你就没带。”我把眼镜勾在小指头上气定神闲地转啊转。
“昨晚戴的是隐形。”他老老实实地回答著,要去抓住我的手。
在他的手指碰到我手腕的瞬间,我触电般地抖了一下。下一刻我们四双眼睛瞪大了看那可怜的眼镜悲鸣著飞出去,撞上黑板,跌下来,一只脚从上面踏过,“啪嚓”。
“嘿嘿。”我傻笑著偷偷站起来,“坏了啊?刚好,以後你就天天戴隐形嘛,多帅~~”
还没跨出一步就被狠狠地拉回位子上,然後牢牢按住。
我龇牙咧嘴,看不出那麽秀美白皙的一只手力道居然奇大。
他的脸危险地凑过来。
啊,不用吧,为了那麽个破眼镜和我动粗?
他那长得挺迷人的长眼睛毒蛇盯著青蛙般地盯著我……
“我现在看不清了。”他那长得挺迷人的长眼睛毒蛇盯著青蛙般地盯著我,“下节课的笔记你来做,听到没?!”
结果我拿那份笔记和他换了两串烤鱿鱼。我相信我是没有吃亏的,因为他的脸色告诉我那鱿鱼的质量远远高於我林大少爷做的笔记,据他後来说就我写的那些狗屁不通的东西顶多只能值两根串鱿鱼的竹签。
其实不能怪我,我发誓我是真的很努力在记了,当旁边有人恶狠狠地监督著的时候我向来都表现得非常积极而且勤恳。那个欧阳希闻啊,人长得是很清楚,字就模糊得多了,即使我这样2.0的视力,在抄写黑板上那些洋文的时候也带上很强的猜测性。
当然还有一点我不大愿意向卓文扬承认的就是,26个字母无论怎麽排列组合在我看来都没有太大区别,所以抄写过程中不小心把字母顺序弄错或者多字漏字,也是完全在情理之中的事情。
可惜卓大帅哥就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一路上把眼睛瞪得跟灯泡似地照耀著我。
本来我和卓文扬的瓜葛应该就到那为止的,事情发生转机是由於我为了表示自己爱干净讲卫生而做的动作──我把被烤鱿鱼上的酱汁沾得黏糊糊的手放在衣服上擦了擦,还擦得很认真,一直擦到手掌干干净净为止。
卓文扬真是太狠了,当著大街上那麽多人的面就揪我的耳朵,揪得我眼泪都要出来了还不放手。
开玩笑,我妈都没胆这麽对我。
太过分了。
虽然我是用他的衣服擦的手。
他瞪著身上那著名的南高制服上面的斑斑油渍,眼神像要吃人似的。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有严重洁癖,理所当然觉得委屈。当著更多人的面我就扑上去扒他衣服,他拼命抵抗我 拼命凑上去解开他的纽扣要脱,两个人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扒与反扒的拉锯站,引来观众无数。最後是我胜利,成功地扯下他的上衣。
我说:“呐,卓文扬,对不住你了,这衣服我替你拿去干洗吧?”
瞧我多麽大人大量啊。
(谁想歪了是自己思想不纯洁,不关我的事~~>0<~~)
“小竟,真不跟我去?”
名字叫LEE的苍蝇已经嗡嗡飞了很久了。
我“啪”地一记把它打死。“不去,我讨厌洋鬼子。”
“去吧,ERIC想见见你。”
哈哈,终於说实话了。那我也实话告诉你吧。“我就是不想见ERIC。”
“小竟,不要为难我,回头你要什麽我都给你买,啊?”
说真的我是很享受LEE难得这样的低姿态,但比较起来呆会儿要忍耐那个叫ERIC的中美混血儿这个事实让我更不舒服。
今晚是LEE他们那群生意场上的“朋友”要开个假惺惺的PARTY,邀请的基本上都是圈子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一堆正宗或者冒牌的洋鬼子。我虽然喜欢凑热闹,但不喜欢被人灌醉了往床上拖。PARTY在ERIC的别墅里举行,那个钱多得要拿出来晒的男人从第一眼看到我眼神就不对,要不是我聪明伶俐逃得快很可能早被LEE当成贡品献上去了。
“我头痛发烧,别吵我。”我躺到床上拿被子盖住头。
“小竟…………”
我一动不动装死人,直到听到ERIC无奈地叹著气关上门出去了,才把被子一掀,闷闷地坐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