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什麽,快做题目啊!”我尽量压低嗓子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我困。”他可怜兮兮望了我一眼,转个头又安详地睡了过去。
我气得一直大喘气。
“你为什麽不做题目?!”考试结束我凶他。就算一题也做不出来,你好歹作弊啊,难道连作弊也要我教你?!全班第一就坐在你身边离你不到5公分,这麽好的资源你都不会利用?!
“我不会。”他倒是坦然。
“为什麽不会?”
“……上课没听。”
“为什麽不听?”
“……听不懂。”
“怎麽会听不懂?”
“……上课没听。”
“为什麽不听?”
“……听不懂。”
我和一脸困惑的他对视了五分锺,终於知道是没什麽好交流下去的了。
他就是那个幸福王子,外面包了层金叶子,里面全是废铜烂铁。
经常我是一边嫌弃地把他睡著时无意中搭在我腿上的胳膊挪开,一边又忍不住羡慕那一脸完全不知道人间疾苦的幸福睡相。
仅有的那麽几次看到他不是以那副睡眠不足精神不济的样子出现,是在球场上。
我自从初中时代被篮球命中鼻梁上的眼镜以後就留下心理阴影,发誓至死不碰那个狠狠砸在我脸上造成我终生耻辱的东西。而篮球在他手里会变得那麽富有生命力而且驯服,是我始料未及的。
当时我站在2楼的广播室门口,低头望著在篮球场上青春飞扬的男生们,他个子并不高,在其中却是异常醒目,投出最後一个漂亮的三分球时他闪闪发亮地抖动起来的金发,和手掌优美的姿势,连同观赛女生们充斥了耳朵的尖叫,还有冬日午後淡淡的洒落了他一身的阳光,在空气中完全定格。
即使离得有点远,他露出的笑容却是那麽清晰地在我眼前绽放,我呆滞地捏著手里的广播稿,一时间忘了讲辞,只听到自己砰然的心跳声。
这些是我在高中前两年里关於他的所有片段。
这个人一直都只从我身边擦肩而过。当时我和所有人一样只拥有在远处观望他的权利。
距离产生的好奇是很力量强大的,关於他的传言种类之繁多内容之离奇绝对超乎想象。
关於他是同性恋的说法相当盛行,“GAY”对於那时的我们来说还是一个禁忌性的名词,等同於变态,从嘴里说出来总要带点轻蔑的意味。的确他常常流露出来那种娇的神态和一般男生完全不同,连唇色都丽得异常。同样是男孩子,站在他身边总是容易有心跳的感觉。
我讨厌,甚至是憎恶听见林竟经常和不同的中年男人进出宾馆之类的谣言。那个在背後很鄙夷地说“林竟那个贱货”的男生在上体育课的时候被我“不小心”用篮球狠狠砸中了脑袋。
“文扬,你做班长的,去联系一下林竟。”
我拿著那片写上他手机号码的纸片被班导欧阳差遣著去找林竟,旁边的肖玄愤愤不平:“不公平,为什麽你联系的是林竟,我就是张大伟!”
林竟和张大伟是高三第一次年级统考仅有的两个挂满红灯的败类(除了语文以外几乎全拿了满分的我实在很难想象得出来智商要低到什麽程度才有办法每门都考不及格),但显然张大伟比林竟要表里如一的多,一眼望过去就看得出来是白痴,对美色非常执著的肖玄无论如何不能忍受那个痴肥的行动比反应还迟缓的男生。
周末的晚上我会去NARCISSISM调酒打工。说实话家里不缺钱,我只是找个安全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长大成人。当同龄的男孩子对女人好奇的时候,我对GAY好奇。天啊这什麽嗜好= =但我就是那麽兴致勃勃地想知道同性之间是怎麽回事。
第一次看到两个男人在我面前接吻的时候我是脸色发绿,使劲抓著台面才没让自己晕过去。这种东西,想象是一回事,真正视觉效果又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尤其是那俩男人都不具备可看性,离英俊潇洒有著无比遥远的距离。我努力在脑子里回想了一下班里女生那里看到的耽美漫画那唯美的画面,再次深刻认识到现实是多麽残酷。
时间一长就慢慢习惯了。我在打工的时候应老板要求拿掉那黑框大眼镜,据说算得上帅气,所以经常被客人搭讪。在这之前我倒是从来不知道我对男人也能有这麽大的吸引力,在南高两年多都没见哪个女生冲我尖叫过,公认的白马王子是肖玄,我连匹马也算不上。
那晚我头一回被人明目张胆地调戏,而那家夥就是几个锺头前自称摔断了腿正在打石膏的林竟。
清楚听到那笑得贼兮兮的家夥咽口水的声音,我鸡皮疙瘩都站起来了,吧台那麽高那麽宽亏他还能爬上去然後挣扎著把脸凑过来。我的原则是要在任何一个占我便宜的男人头上敲一个酒瓶,而他的嘴唇贴上我脸颊的时候,那种柔软温热的触感让我哆嗦了一下,一时间热血上涌呆若木鸡,不仅没有出手,脸还很不争气地变成了很没节操的红色。
下一秒他就被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从吧台上拉下来,占有性地死死吻住。
我低头免得去看他们纯熟的表演。顿时为自己刚才那几分锺的心跳失速而不值。
像我这种凡事认真得几近古板的人,根本玩不来他们那些游戏。
连後来那个意外的,浅得算不上亲吻的接触,仅仅是擦过他的嘴唇,而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心脏那里瞬间爆裂的感觉。我不明白为什麽他会有那样一双眼睛,明明是漆黑的温柔的无害的,对视的时候却总让我觉得微微的恐惧。
我怕下一秒我就沈沦,无法呼吸。
而这需要的不过是他一个淡淡的眼神。
他和男人赤裸相拥著做爱的画面光是想象会让我胃部抽搐得几乎要呕吐。
我一直以为那种让全身都战栗起来的感觉是厌恶。
但後来不得不承认那是另外一种情绪,严格说起来,应该是嫉妒。
我终於抱了他。现在想起来都会惊讶於自己那时候的勇气和卑鄙。
把他用力压倒在床上的时候过量的酒精的确令我头脑发热,可是我清醒异常。我当然明白自己在做什麽,也清楚自己想要什麽。想要身下那个人,喜欢他,想拥抱他,想拥有他,希望他能够是属於我的,奢望他能够永远是属於我的。
我想要他留在身边。可是不知道该用什麽方法。
不止一次想过他要是女孩子就好了,这种强迫的手段虽然卑劣,但毕竟有效。
那是我的第一次,没有经验,只凭常识和本能。我表现得野蛮而且粗暴,想借此来掩盖自己的心虚──非常害怕他会挣扎会反抗,只要他拒绝,哪怕只有一个“不”字,我都没有勇气再继续下去。
他从头到尾一直在哭,重复著喃喃地说“你醉了”,但他始终没有说“不”,始终没有推开我。
被他的温暖包围的时候我幸福得颤抖了起来,那麽紧紧抱著他,以为终於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毕竟他掐进我肩膀里的手指是那麽用力,紧贴著我的胸脯炽热异常,黑暗里清楚感受到他激烈的心跳。
一瞬间我以为他是喜欢我的。
那是多麽美丽的一个梦境,一生都不会再有。
醒过来的时候他没有在我怀里,甚至没有在我身边。他微笑地站在房间的另一头,说,早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