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帽子戴上。接下来的路向阳,又没有树荫。」他从背包里掏出一顶鸭舌帽让她戴上。帽子太大,一下便遮住了她上半部的脸,只露出下巴。
「唉呀,这谁的帽子啊,好大的头!」她抓下帽子,重新露出一张清丽的脸蛋,然后干脆把帽子反戴。反戴的鸭舌帽,让她格外有一种俏皮的风情。
黎曙天把背包挂在肩上。「这样不行的,挡不住太阳。」他把帽子拿了下来,调整好松紧带,再帮她戴回去。「会不会太紧?」
方为若摇摇头,「不会。这帽子肯定是你的,对不对?这么大的头一定买不到合适的安全帽,得要用订作的。啊,顺便可以省下买雨衣的钱。」
「头大才聪明呀。」
「你的意思是我很笨喽?」她存心跟他抬杠,「我不信你的头大得过黑猩猩。喂,你没长头虱吧?」
「喂,太侮辱人了吧!我可是天天洗头的。还有,帽子是特地洗过,又在大太阳底下晒了一整天,你没闻到阳光的味道吗?」
他的帽子有阳光的味道,他的衣服有阳光的味道,他整个人都有阳光的味道。方为若忽然发现,她开始迷恋起这种味道。他的味道,像是在超市的货架上装瓶出售,她买得起……
「唉,我闻到了……」她喃喃加上一句,叫阳光牌……
「来,你走这边,走我左后方。好,开步走,一二二一,听着我口哨前进……」
阳光从右前方照过来,他的影子罩在她身上,为她挡去了半数的骄阳,口哨声是一首英文歌的旋律,阳光季节……
等他的口哨声告一段落,她才开口道:「你有两副声带吗?吹口哨和唱歌用的是不一样的声带?」
「不,是听的人用的是不一样的两对耳朵。我来找找,你的另一对耳朵长在哪儿。」他故意拉开她的辫子,左找右找,仿佛真要找出一对隐形的耳朵似的,趁机嗅着她颈间的馨香。
「喔,你肯割开喉咙让我也找找看吗?」她紧盯着他的喉结,一副跃跃欲试的口吻。「你的背包里头肯定有瑞士刀,对不对?」
「好血腥的女人,叫你要命的小方,一点也没错。下次和你出门,我一定要记得穿副盔甲。」他装出害怕的样子,一手紧紧掩住自己的喉头。
「我请到的是马戏团小丑吗?」
「才不是。我可是乐团的主唱兼贝斯手兼钢琴手兼萨克斯风手兼鼓手——」
方为若打断他的话,「还兼唯一的听众?你好忙哦,不只有两副声带,还有八只手。」
黎曙天笑道:「我又不是八爪章鱼。八只爪子好像是女人的专利吧,我可没那本事。这可是大作家易安弗莱明说的,你别不信。○○七的电影你没看过吧,我有全套的DVD,改天借你看。」
「是不是所有男人都喜欢当○○七?啊,泌尿科医生一定特别喜欢他……」也会特别喜欢你。她忽然想到,他的职业是有很大的风险的,尤其自从爱滋病出现之后。「喂,你有定期健康检查吧?」
黎曙天一时无法把○○七和健康检查联想在一起。「有哪一集○○七,庞德是乔装成医生的吗?」他疑惑问着。
方为若担忧的望着他。「我想你最好每半年做一次健康检查。」爱滋病还有什么什么花柳病之类的,好像没一样是好治的。
「关心起我的健康啦!」他高兴的说,还没想到她是小人之心。「我的身体一级棒。念书的时候还是游泳校队,从小就是健康宝宝,连伤风感冒都很少有。」他一副得意的语气。
方为若也不想把话说白了。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有什么传染病,气色好得很。他平常有份正职,大概也不至于太勤快的在晚上兼差,去做别的女人的生意。假日的时间就全由她包下好了,免得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增加风险。
想想万一他真的得了什么不治之症,她不是还得赠送个挽联花篮什么的?像他这种职业,该提些什么字才恰当?痛失英才吗?真让人为难啊。所以她一定得尽力别让他和别的女人交往。
「现任的○○七是谁?还是提摩西达顿吗?」心里有了决定之后,她又有了闲聊的心情。
「早就不是啦!现在是皮尔斯布洛斯南,他是很帅没错,不过当然还是没有我帅。」
「脸皮也没你厚。」她立刻回了一句。
「这叫做自信,小方小姐。」
「难怪你口哨吹得好,牛皮吹惯了嘛。」
「再一次提醒你,请省略后半句。」他客客气气的说道。
「你把一只耳朵遮起来不就好了?」
「那多可惜!只能听见一半你美妙的声音了。」
「我唱国歌给你听好了。你要不要把两只耳朵都遮起来?」
「你就这么爱国吗?你不晓得现在唱国歌是很危险的吗?一半的人会拍手,一半的人要打你。」
方为若可听不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打我?」她迷惑的问。
黎曙天看她的确是不了的模样,着着实实大吃一惊。「你从来不看报纸、不看电视也不听广播的吗?有多久了?」忽然想起第一次见面,她说家里连电话线都没接上。显然她真的是像隐士一般在过日子。
为什么?
「五六年了吧。」自从她由加拿大回来的那一天起。「我本来就不爱看电视,后来电视坏了,懒得叫人来修。我也没订报纸,全都是些无聊的广告。我只要有雷射唱盘就够了,广播节目的主持人都很呱噪。」
「你这样很危险的你晓不晓得?台风刮到你家门口了,你都还以为天下太平。」
「我会上气象网站。」她理直气壮的答道。这也是她唯一光临的网站。
「还有瓦斯管线破了,你都不晓得要逃命。大地震来了,你怎么办?」
「发生大地震,不要人家通知,我也晓得。」他问得真是好笑。
「唉,你啊,怎么这么叫人不放心。我猜你也从来不去投票的,对不对?」
「这真的不是我的错啊。」方为若无奈的解释:「每次选举我都很认真的在研究选举公报,要找一个最理想的对象。可是,我用的是删去法。一出门,在电线杆上看到候选人的海报,很碍眼,他就被删掉了。走到十字路口,旗子遮住了红绿灯,妨碍交通,又被删掉了。我坐在家里头,广播车从巷子口经过,吵得要命,只好又删掉一个。到最后全都被删光了,我就没有人可以选了。我也很想当一个好公民的呀。」
「说得也满有道理的。不过国歌你真的不可以随便乱唱,搭计程车的时候尤其记得别和司机乱哈拉,特别是那种有插旗子的。好吧,你既然那么爱唱国歌,我就当你唯一的听众吧。」
「才不要咧,我怕你拍完手,又打我一拳。」
「我怎么舍得呀,我是这么不懂怜香惜玉的男人吗?」
「我只知道你这人巧言令色,每天早上拿蜂蜜当白开水喝。」她跟着随口哼了两句: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只怕全都是虚情假意……
「咦!你的歌声好听得很啊,还说什么藏拙,太谦虚了吧?」
「随便什么人都比你歌声美妙,随便什么人都比你谦虚。」
「随便什么人都没你说话恶毒。」他笑嘻嘻的应道。
「谁让你今天只请我喝开水,我当然说不出好话啊。」
「嘿,我还以为你喝的是辣椒水呢。」他低声回了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