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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结束了这小镇的拍摄工作,男人扛上行囊,带着有些不舍的情怀离开了朴实的小镇,回到真正属于他的都市。

  ☆☆☆ ☆☆☆ ☆☆☆ ☆☆☆

  九月底,各大学纷纷开学。

  刚走过一个台风,如今天气又恢复到夏末的感觉,路上行人也多了,来来去去,上课的、上班的都在马路上交错而过。



  时间始终慢慢推前,这世界亦呈日复一日。

  卖着早点的快餐店里,停驻的客人并不多,一楼里站着快速解决汉堡的上班族,二楼只有两桌优闲自得的学生;时间都过了八点半,他们还能优闲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是大学生,今天早上没课,所以起早来吃早餐。

  坐在靠窗的双人座上,有个男人倚着椅背,眼神注视着窗外的景致,神情冷然,桌上摆着咖啡和一本原文书。今天开学,他要上课的,还要去帮教授整理资料,但仍是一派清闲地坐在位子上,是何原因?也不就是学校就在隔壁嘛!

  九点的课,他还有二十几分钟的时间可消磨呢!

  原文书翻了几页,他已无心在书本上,便专注于路上的动静。

  路上,川流不息。来来去去的人,换步移位,彷佛是精心策画的一场竞走游戏,没有任何出错的场面发生。



  从很久以前开始,他便喜欢这样盯着每个行经路上的陌生人。他与他们彼此都不认识,但观察他们的穿著、神色、步伐,他就能漫天猜想着有关那个陌生人的任何事情,天马行空,不被拘束。

  问他为什么喜欢这么做?是有原因的,因为他是个孤儿,想藉此动作来满足地渴望亲情的空虚灵魂。

  很久以前,他习惯满心憎恨遗弃他的亲人,但受了心非的帮助后,他的人生观渐渐有所改变。若是达一个陌生人都能对自己好,他其实也不该再责怪亲生父母,说不定他们也是有苦衷才不得不丢弃他。

  或许刚刚穿越马路穿著时髦的都会女子是他姊姊,又或是那个开着出租车的中年男人是个父亲,也或许……

  收回永远不可能成真的心绪,上官从编织的想象里回过神,回到这个现实到不堪的世界里。

  认识心非后,他很快便振作精神,找了家供食宿的工厂,白天工作,晚上挑灯苦读。老板见他有上进心,主动减轻他的工作量,又把儿子考大学时的参考书统统送给他。为了回报老板的关怀,他更是努力不懈,不敢怠惰,因为他晓得机会只有一次,错过了,就等同于失败。

  最后三个月,老板更干脆要他别工作了,专心读书就好,俨然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呵护。直到此时,他才认真体会到亲情的无价,要是他有千万财产,也不惜拿来换得一场亲情。

  后来,他果然不负众望考上第一志愿。知道老板的独生子出国留学,他刻意选离工厂比较近的大学,为的是能就近照顾老板。大学四年,他白天上课,下了课又回工厂打工来偿还老板的恩情;老板说不要的,他依然坚持。

  大四快毕业时,老板的儿子从美国回来,在南部买了一栋房子,准备接他去养老。

  「阿啊,我就快要离开台北了,如果你不嫌弃,这间房子就给你吧。」他果然没看错人,上官的确是个有上进心的孩子。

  「李伯伯,就当是你卖给我好不好?我会每月汇钱给你。」上官另有作法。

  了解上官的性格,李老板也不坚持,因为他若坚持,这孩子肯定不要了。

  「好吧,你怎么说就怎么做。毕业后有什么打算呢?」上官算是他另一个儿子,他自然关心他的前途。

  「我想考研究所,继续念书,顺便找人。」

  「找人?」

  「嗯,找一个人。」

  「亲人?」

  上官点头。「嗯,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我,他对我来说跟您一样重要。李伯伯,你对我的恩情,我永远不会忘记。有空,我一定会去看你。」语毕,他的眼角不自觉泛出泪光。

  李老板拍着上官的肩,笑道:「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

  对上官来说,李老板虽然不是他的亲生父亲,但在他心中,早已取代了父亲的地位。

  离开李老板之后,他开始计画下一步,为了能缩短找人的时间,他决定运用他天生的资本──容貌和身材。透过朋友介绍,他认识了陈志华,总而进入模特儿世界。

  但,等着他的仍是无边无际的人海,对于心非的消息,始终没有音讯。

  「早!」

  熟悉的声音惊动了他的听觉神经,他收绪转头,来人是他的同学──蒋芬睛。

  「早,妳今天早上也有课?」依着礼貌,他问道。

  蒋芬睛放下早点,落座上官身旁。

  她今天没课,但自从上学期发现上官会往这里吃早餐后,她每天风雨无阻地来报到,只为多争取一点时间与他相处。

  她暗恋他整整一年了,暗示了无数次,她不知上官懂不懂,不过她的心的确累了,但又舍不得放弃。

  于是,她总跟在他后面。明知傻,也无法阻止自己的心靠向他。

  好朋友都劝她不要这么傻,她也是笑笑地继续一意孤行,谁让她爱上了嘛!

  「没课。」

  「那为什么起得那么早?」上官随口一问。

  为了见你一面!

  她腼腆一笑。「早起收集资料,准备论文啊。」

  是了,为了能在两年之内毕业,有些学生早早就准备起硕士论文了,上官亦然,而且还快写到结尾了。

  在旁人眼中,他永远是那么光鲜亮丽、自信幽默,但只有在一人独处时,他才会表现出他最自然的一面。

  孤儿出身的他,自小生长在基督教的孤儿院里,很早便离开孤儿院独立生活,一直以来,他都是一个人。

  他的外表是假象,内心世界也唯有他一人明白,特殊的背景养成他矛盾的性格,喜孤独又厌孤独,爱奢华又恨奢华,双重的矛盾,他却如鱼得水,悠游地游走于极端的两个世界。

  他,上官就是这么样的一个人。

  研一初,就发现蒋芬晴喜欢自己,懒得拒绝、也不想说破的他,希望与她只是同学的关系就好,不想再深入。

  对于情爱这回事,他还不想太早沾上。一个人过活,何尝不好?

  他虽然对自己的人生暂时没有计画,但他非常明白即使是还未成型的计画,里面也不会有蒋芬睛;他对蒋芬晴,仅止于同学的浅淡情谊。

  因为他心中已摆着一个人了,永远没空考虑其它人的进驻。

  两人简单对话完毕,上官便陷入他的神游里。此刻的他,正好处于爱孤独、恨奢华的状态下,所以不太爱搭埋人。

  这是他个人的世界,不容许有人侵入。

  蒋芬睛算是来错时间。

  他静,她跟着静。

  十几分钟过去后,他再开口的第一句话是──

  「早上有课,我该走了。妳慢慢吃,改天见。」

  上官消失得仓卒,头也不回,薇蒋芬睛呆愣在座位上。

  在她的印象里,上官一直都是自信的,举手投足间净是丰采,像个恒星的发光体,令人不中自主地就想靠近他,即使被灼伤了也不会退缩。

  有句中国成语,便是形容这情况的──飞蛾扑火,

  就她所认识的人当中,

  班上、社团里就有不少喜欢上官的女同学,其它不认识的,她虽不清楚,但从她们爱慕的眼神里,也能探出端倪。

  喜欢上官的人可比天上繁星,但无论星星多么美、多么亮眼,他却是连一眼也不看。是什么原因,没人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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