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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台南地方法院

  向来只有小猫两、三只听审的法庭,今天竟然坐满,超过百名的男女老少几乎挤爆第三法庭,而且壁垒分明;左边清一色是全身金光闪闪、眼睛长在头顶的“豪野人”;另一边,则是肤色黝黑、满脸气愤的外劳。

  “全体起立!”一名穿著黑袍镶蓝边法官制服的娇小女子,站起来结结巴巴地宣读判决书。“本席宣判……被告……呃……刘大为的伤害罪名……成立,判刑一年八个月,不……不得缓刑。”



  正式当上法官还不满一年的包粉虹,开庭审议的经验屈指可数,尤其是看到这么大的场面,多多少少有些怯场;只不过胆怯归胆怯,却不影响她的判决结果。

  喧腾一时的虐佣案宣告结案,引来两极的反应,现场吵成一团。

  “哇……太棒了!”外劳这边兴奋地又叫又跳。

  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像是未成年少女的娇小法官,竟然这么有胆量!

  半年前,被告刘大为将原告泰佣殴打得浑身是伤,还有脑震荡现象,由于刘大为是某议员的亲戚,结交权贵甚多,虽然经常听到他拿帮佣出气,殴打成伤的传闻,而且还是罪证历历,但因为他的靠山硬得很,没人敢上门找碴,嚣张了好几年。

  不料,这次竟然碰到一个吃了熊心豹子胆的白目法官,胆敢判了他的刑!



  “不公平!”

  “法官不公啦!”

  豪野人这边愤恨不平,刘大为更是大拍桌子,完全不将她放在眼里。“抗议!我不服,我要提出上诉!”

  “你……上诉就上诉,我……我才不怕你!”面对刘大为的叫嚣,一张小脸上几乎只看得到粉红色塑胶镜框的包粉虹,气呼呼地嘟起粉红的唇。

  这种作贼喊抓贼的人,真的很可恶!真应该再判他重一点的刑罚才对。

  “退庭!”说完她转身就要走下法官席。

  “你给我站住!”竟然有人敢不买他的帐,刘大为气得嘴角抽搐,指著她的手指直抖。

  “干么?”包粉虹倒是挺听话地停下脚步。

  “谁准你这样跟我说话的!你们院长都得要卖我几分面子,你这个小铃咚的法官竟然敢办我!你吃了熊心豹子胆了你,你不怕我……”

  “不怕!”他的叫嚷声终止于她软软却坚决的嗓音。

  在她眼里,没有人情世故,没有关说贿赂,只要犯罪的证据确凿,谁来说情都没用。她也因而得罪不少权贵,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流放”。

  大四那一年,她因为向往当“包青天”,选择报考司法官特考,而非法律系学生所向往的律师特考,并且一次就考上,经过两年的训练,她被分发到台东地方法院,过没几个月的时间就被“转调”到宜兰,接下来是嘉义、金门,最近一次,就是目前的台南地方法院。

  “很好,那我就让你在台南做不下去!”他虽然没有公职在身,但是他家族在台南的权势大如天,就算是总统也得敬他们三分,现在一个初出社会的黄毛丫头竟敢跟他呛声?分明是找死!

  耳熟的威胁再度传来,虽然已经习以为常,但粉虹仍忍不住有些受伤……

  唉……看样子,又要打包了……

  第一章

  寒流过境的一个星期天凌晨,天还蒙蒙亮,一辆破旧的粉红厢型车已经慢慢地“爬”进了台北盆地。

  用“爬”来形容这辆车绝对不夸张,因为它迟缓的前进速度,真的只能这样形容。

  “呼……好冷……”车龄二十几年的“粉红噗噗”是标准的冬冷夏热,整辆车唯一不够响的只有喇叭,其他每个部分都铿锵作响,声音奇大。

  超级怕冷的包粉虹,穿上一堆衣物还拚命颤抖,她小心地开在外车道,一边对照地图找路,一边小心地招呼她的老爷车,深怕它耍脾气停在半路上,她就得顶著寒风推车。

  她微鬈的短发因为开了近八小时的夜车而显得凌乱,巴掌大的小脸上戴著超大号的粉红镜框,几乎遮住大部分的五官,除了不著人工唇彩的粉嫩唇瓣。外面罩著深粉红色的外套,里面的休闲服是浅粉红色,脚上的球鞋也是粉红色。

  除了头发和眼珠是黑色外,她从头到脚,就连皮肤都白里透红,带著淡淡的粉红光泽,说她是“粉红女郎”,一点都不夸张。大概就是因为名字叫做粉虹,她简直爱死粉红色了,要不是碍于法官的身分,她连头发都想染成粉红色。

  叩……叩……噗……

  此时,她的宝贝车抖了几下,宣告罢工。

  “怎么又不动了”粉虹对于它的任性习以为常,只能无奈地扭动车钥匙重新启动。

  试了一次,不动。

  再试一次,还是没动静。

  她不屈不挠地又试著发动好几次,大冷天里竟然忙得满头大汗,可惜的是爱车就是不给面子,一动都不动,气得她手指方向盘,用力“教诲”起来  

  “喂!还没到我要去的地方,你就给我搞怪,是想怎样?”粉虹的脸颊因生气而更加红润动人。“我警告你,如果我没办法顺利搬好家,我就把你卖给收破铜烂铁的!”

  噗……噗……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威胁发生效用,车子竟然发动了,再度以牛步缓缓前进。

  “算你识相。”她对爱车的反应还算满意。

  这辆车是在她第三度被“请”出门后,为了往后搬家方便特地买的,因为她很清楚以自己不知“变通”的个性,要想在一个地方长居久住是绝对不可能。

  上任短短十一个月,她已经被五个地方法院“请”出门,明天即将迈进第六个 台北地方法院。

  她被遣调的辉煌纪录,绝对可以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来形容,平均两个月就换一个“收容所”,若非法官是终身职,她早就被扫地出门,回家吃自己了。

  通常法官的任期是一年,时间一到会调动到下一个地点服务,但如果关系良好,还是可以继续留任,只可惜那绝对轮不到她。因为她只会制造紧张,让她的上司吓得胃抽筋、脑充血,以将她踢出管辖范围为己任。

  她很清楚,只要她愿意在判案时睁只眼、闭只眼,就可以“安居乐业”,但是她做不到,因为那就失去当法官的意义。

  每次被“驱逐”时,心里头多多少少会有些感慨和惆怅,但她并不后悔,因为她相信自己的坚持是对的。

  “……一百六十八巷……这里左转……然后二号……六号……十八号……欸,就是这里!”她开心地往前倾身,透过挡风玻璃,仰头打量未来的住处,一栋四层楼的普通公寓。

  唉……希望这次可以住久一点啊……

  四处张望,她眼尖地发现了一个停车位,只是有点小。不要紧,她的技术了得,一定塞得进去。

  她无视于前后面包夹的房车,硬是把自己的老爷车往中间挤,前后的车子当然是灾情惨重,尤其是前面的白色宾士,车漆被刮去一大片不说,还染上片片粉红,明白昭示“虐待”它的“加害人”是谁。

  只可惜,加害人视若无睹,完全没看到。

  “哇,我的停车技术果然高竿。”她跳下车,得意洋洋地看著在夹缝中生存的爱车,完全没发现自己闯的祸。她兴奋地来到房东所住的一楼门口,按下门铃,完全没注意到现在的时间才凌晨四点二十八分。

  等了三分钟,没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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