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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我们的关系这就算是正式确定了,虽然有时候想到未来还是会担心--比如家庭。我也没自信能说服双方家长同意我们的关系,就算他们通常都是不按牌理出牌,思维和常人不同,但是只要是父母,不可能会高兴看到自己的儿子和一个男人谈恋爱吧?哪怕对方也是他们从小看到大的孩子。

  目前看来,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我害怕被父母知道后会阻止我们见面,所以特别珍惜现在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尤其之前还发生了那么多事。

  大二开始赵新正式在林叔的电脑铺打工,没课的时候做做营业员,周末就来T市进货,因为进货的地点就在T大附近的电脑城,所以几乎每周我们都能见面。他对这份兼职很满意,专业对口、可以赚钱、可以清楚了解电脑市场的运作,还可以不用花钱就能见到我。



  能每周见他我当然也高兴啦,只是有点担心他每次来都住我寝室会让室友不高兴,还好他们三人并不怎么介意,赵新和他们的关系都挺好--比我和他们的关系还好。

  这小子好象从小就比我受欢迎呢。我心底有点小小的妒意,不过也有点乐滋滋的。就算再多人喜欢他,他也是属于我一个人的。

  他打工的薪水几乎都用在我身上了,除了约会的时候都是他给钱,剩下的也是买衣服、参考书什么的给我,还计划自己组装一台电脑送我。看他这么努力,我既不好意思每次都让他破费,也不可能再向父母要钱,所以拜托周天渝帮我找了两个家教兼职。两个学生都很可爱,也很聪明,每个月不用太辛苦也能赚不小的一笔钱。

  有个周末他学校有事没来,周天渝约我去看他哥们的演出。一个名为“雨过天睛”的地下乐队,听说在这个城市还小有名气,因为无聊,我就跟着去了。

  演出的地方是个叫“Music Box”的小酒馆,里面昏暗的灯光让我不太适应,墙上贴着巨幅摇滚明星的海报,随处可见造型怪异的装饰品。我们去的时候外面已经有很多歌迷在等待,还不时尖叫着偶像的名字。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么疯狂的歌迷,不由咋舌。

  周天渝算是内部人员,他直接把我带进后台。



  杂乱的后台有四个人,应该就是乐队成员吧?周天渝马上替我介绍:“他们就是‘雨过天晴’--你也觉得这名字挺恶心的是吧?这个是主唱,凌海;这是贝司手兼队长--许哲;吉他手--沈健,还有鼓手--泰明。”

  仔细看清楚他们的样子,我首先吃惊于主唱比女人还漂亮的脸,染成红色的长发随意扎在脑后,更添风情,如果不是看见他的时候他在换衣服,我完全不能确定他的性别。许哲是个有灿烂笑容的男子,号称他的微笑价值10亿美金;吉他手沈健个子和赵新差不多,酷酷地叼着一支烟,正在调弦,他对我点点头,算是打招呼。鼓手泰明坐在角落转鼓棒,一副无聊的样子。

  “呃,你们好。我是叶风,周天渝的朋友。”

  “你很漂亮啊,我喜欢!”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凌海抱住,“是我喜欢的型!”

  呃,不会吧?!

  “别看到男人就贴上去!”许哲有点不高兴地把他拉开,不顾他的挣扎把他牢牢抱在怀里。见我一脸惊讶周天渝忙说:“别理他们,他们俩是恋人。”

  “这,是真的吗?”我反问。

  “吓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泰明已经走到我身边,语气充满讥笑,这让我有点不爽。

  “不,我,只是讶异于他们完全不做作。”像他们那样在外人面前也能直爽地表达自己的爱意,我永远也做不到。

  “不错,我喜欢!”话音刚落,泰明带着烟味的唇就吻上我的。我愣住了,还没来得及反抗就被凌海抓走,“赖皮!小风是我看上的,不准和我抢!”

  然后,他也吻了我……天啊,今天是什么日子,我居然连续被两个男人吻。

  之后我居然在心里庆幸他不在身边……要不他会和他们打架吧?那个叫泰明的人倒无所谓,可是如果打了凌海那张美丽的脸,我想我也会心痛吧?

  “别玩了,快换衣服,要上台了。”许哲背着贝司,拎着凌海一边对我们说,“去外边看吧!趁歌迷还没进场选个好位子。晚上一起宵夜。”

  酒吧正中是一个临时搭起的舞台,台上放着鼓还有音箱,地面上纵横交错的电线,真担心凌海他们会不小心被绊倒。

  刚站好酒吧就开门了,歌迷一涌而入。站在最前面的我们被挤在歌迷和舞台之间,连呼吸都觉得困难。

  随着歌迷高声叫着乐队和成员的名字,他们帅气地走上舞台。

  第一个上台的是凌海,他穿着白色的裙子,红色的长发遮住半边脸,像天使一样美丽。他看着歌迷,然后很挑逗地甩了一个飞吻,马上换来歌迷叫声连连--如果我没有听错还有鼻血狂喷的声音。他站在麦克风前面,又向我们抛了个媚眼,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没想到会有男人这么适合这个动作。

  接着上台的是许哲和沈健。许哲穿着迷彩花纹的背心和短裤,里面是一件橘红色的T-shirt。色彩对比强烈,又意外地融洽。即使上了舞台沈健还是抽着烟,他酷酷地对歌迷挥挥手,又是一阵震耳欲聋的尖叫声。

  最后上台的是泰明。他脱了外套,里面是一见黑色的紧身背心,看得出身材很好,不知道是因为打鼓还是平时有锻炼。

  四个人都准备好了,随着泰明激烈的鼓点,疯狂的演出开始了。

  凌海就像舞台上的精灵,举手投足间都充满蛊惑的魅力。他一会儿低头吟唱,一会儿走到泰明身边帮他敲鼓,一会儿趴在舞台边缘向歌迷调情,一会儿又搂着许哲和他用同一支话筒唱歌。最疯狂的是他居然跪在我面前吻了我--虽然只是额头,还是引起歌迷尖叫--如果眼光可以杀人,我可能已经被歌迷怨恨的眼光杀死无数次了。

  这不是我第一次看摇滚live,却是我第一次这么投入,周围的歌迷高叫着他们的名字,每个 人脸上都是痴迷的表情,他们的演出震撼人心。不可否认,我也成了他们的fan。

  演出结束后,周天渝急忙拉着我跑出酒吧。在酒吧旁我小巷子等了不到十分钟,就看见他们的身影。许哲用刚领到的钱请我们吃宵夜。

  我小口小口喝着饮料听他们讲着演出的趣事,可能因为我不是摇滚乐狂热的歌迷,也可能因为我们是第一次见面,我并不能完全溶入他们的圈子。

  “对了,小风也是T大的?”泰明突然问我。

  “嗯,和周天渝同班、同寝室。”

  “你的手机号码是多少?”

  “我没有”

  “call机?”

  “也没有”

  “那,只有打电话去你寝室了”

  “嗯?”

  “哈,没什么,来,喝酒。”他靠近我,左手还绕过我的肩,感觉好象是被他抱在怀里。

  我推开他的手,也拒绝了他递给我的啤酒。这个人,我不喜欢。

  回去的路上,周天渝叮嘱我一定要小心。

  “许哲和凌海是情比金坚,阿健是异性恋,可泰明是男女通吃、超级没有节操的家伙,你千万要小心。”

  “都是男人有什么小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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