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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如此,怨不得人。”

  俞湘君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不过名捕就是名捕,即便在失魂落魄中却依然保有一流捕快所应有的冷静。

  “我会把这件事向上司呈禀,接受我应得的处罚。余捕头,利用了你,也险些杀了你,我很抱歉。”

  他背向着我们,陡然间像是老了十岁,我不由得同情起他来。



  他还这么年轻,而且本事这么高强。

  只是爱弟心切才犯了这样的错,可到最后我也没事啊?

  如果向衙门自首,被判个蓄意杀人未遂可就一辈子都毁了!

  高非凡像是知道我的心意,看了我一眼,突然扬声向上说道:“俞湘君,如果你把一身才能浪费在牢狱里,不如把这死板的囚禁改成活动的囚禁。你去金陵替我查出沧州劫狱案还行其余的四名要犯身在何处?出狱后又做过什么案子?我依旧前往沧州调查沧州大狱。我有预感,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阴谋,以我一人之力恐怕力有未逮。”

  “没错没错,你这样戴罪立功恐怕比坐牢更让人佩服一些!”

  我急忙点头大力附合高非凡的意见,是人才的,一个都不能浪费啊!



  “高非凡,我从来不佩服你。因为你这人虽然本领高强,可是自大狂妄,并不能让人完全产生信服。但是,我欠余捕头一个人情,这个人情,就用这件案子来还。等破了案之后,我再去自首,这样,也起码在我的有生之年做一点有用之事。后会有期了!”

  雪雾迷蒙中,远远传来俞湘君的话语,那灰扑扑的人影几个起落就已不见。

  “呼——”

  我和高非凡不约而同地吁出了一口长气,现在才有力气考虑我们自己的处境。

  “你还要在我身上骑到什么时候?还不快下来!?”

  强敌一去,高非凡就恢复了那逼飞扬跋扈的凶恶嘴脸,痛斥在他身上赖得很舒服根本就忘了要下来的我。

  “啊?喔!”

  我像是还蛮重的,真是不好意思。

  我汗颜,赶紧笨手笨脚地从他的肚子上跳下来,可是脚下全是滑不溜溜的冰块,所以才一落地就又倒了下去,复又重重地砸在还躺在地上的高非凡身上。

  奇怪的是,他居然躲不开我。

  “痛啊!”被压在我身下第二次当了肉垫的人闷声痛哼!突然间想起什么似的暴怒起来了:“妈的!俞湘君你这个混蛋,要走也不先把我们拉上去!没看到我肋骨都被撞断了一根爬不起来吗?这个傻瓜不知道,你又不是不知道,现在谁来救我们上去啊?”

  “嗳?”

  我在他身上试着三度爬起,可是听到他突然骂粗话,吓了一跳,一个站立不稳仍足不偏不倚地砸回了同一个地方——他的伤处。

  “喂,你是故意的!”

  出师未捷身有损,常使英雄泪满襟!

  事后,我用我长久的艰酸岁月只证明了一个事实:英雄的血与泪都是上天恩赐的珍稀资源,所以势必要我这不幸目睹英雄落难成狗熊英姿的

  俗人血债血偿,肉债肉偿的……

  第六章

  好不容易从那雪旮旯里爬出来,我和高非凡都只落得一身伤。

  这一事实说明了“英雄救美”的壮举是值得嘉奖的,反过来的情形却十分艰辛。

  出于种种原因,高非凡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再回豫州,执意带伤赶路,逞强的结果,就是在我们抵达下一个城镇的时候,他的体温高得一塌糊涂,热得可以煎烙饼。

  我只好连拖带扛的把他带进小镇上的驿馆休养生息,幸好捕快的名头在这里蛮好用的,一听说我们是从金陵来的,好歹也算是中央官,驿馆的小吏热情得很,不但立刻就安排了两个最好的房间,并且找来了镇上最好的大夫。

  “这位公子看来是平素身体强健,不常患病,所以感染风寒一旦发作起来,却是比平常人要厉害多了。更何况他身体还带伤,不宜劳累,必须好生休养个几天。”

  这大夫是个慢郎中,不紧不慢的架式让我很怀疑高非凡服下他的药后到底要多久才能见效。

  可惜就算在半昏迷状态下身为捕快的高非凡仍不忘紧捉罪魁祸首的职业本能,被他拽着无从逃避责任的我只好义不容辞地担任起照顾病人的责任。

  经过一段时间的小居室内朝夕相处,我终于发现了高非凡难得一见的另一个层面。

  实在很难得!

  我原认为我已经见过高非凡各个层面的表情。

  暴跳如雷的,阴险恶毒的,咬牙切齿的,温柔体贴的……但我却从未见过他如此楚楚可怜,我见犹怜。

  病到眼角嫣红鼻子通红,活脱从一名帅哥蜕变成一只帅兔子,倒在驿站的房间里醒也不醒地发着高烧说糊话。

  这下子忙坏了前来嘘寒问暖的驿宫,也连带忙坏了我。

  人家驿宫虽然想讨好这名闻天下的捕头,可是毕竟也是有家有口之人,白天殷勤守望于病榻之前已尽下属情分,晚间的护理病人工作自然责无旁贷地落到我身上。

  结果白白浪费驿官给我开的一个好房间,我天天晚上都是在高非凡的床头度过的。

  我是不太介意看着他难得出现的柔顺的脸流口水啦!(别想歪了,我只是坐在他床头打瞌睡,我睡相不好,口水三千丈也不算什么奇事)可是他时清醒时迷糊的这种烧法着实令人心焦。

  尤其是他在生病时非常的任性与蛮不讲理。特别是在他一开眼就看到我,看到我以一副傻样子在犯傻,就气不由一处打来。有一天晚上因为我把口水滴到他脸上,他跟我吵了一架,因为身体虚弱竟然没吵过我,一口气体温飘升到快可以煎蛋,直把我吓得连连道歉,发誓绝不趁他之危、胜之不武才平息了下来。

  那之后更是对我颐指气使,呼来喝去的。

  好家在我逆来顺受已经成了习惯,被骂笨蛋傻瓜不痛不痒,这才勉勉强强撑了下来。

  等他病情渐渐稳定,恢复了神智的时候似乎知道他之前的种种恶形恶状,多少对我有点愧疚的样子。

  当然,像他那么高傲的完人是不屑于向我这样一个傻子道歉的,虽然说话用词温和了许多,但神色间还是爱理不理的,实际上,我想若不是他起身还会犯头晕目眩的话,他绝对不想与我有任何牵扯。

  “吃药了!”

  这天晚上,我又把一碗熬得苦苫的药端到他床前,他一看见就反射性地皱起了眉——嘿嘿,他在某些地方也像小孩子一样,怕吃药,不是我吹哦!我因为小时候身体不太好的缘故,吃药就跟吃饭一样的,所以已经练成不管是什么药我都可以做到笑容满脸地喝下去的本领了。

  “那是因为你天生味觉也差了几味!”

  高非凡厌恶地接过了药碗,还不忘对我凉凉地讽刺一番。

  喔!原来我又不小心把心里的话说出来了呀?

  我赧红了脸,小心看他的脸色,幸好这次没像上次那样怒火飘升导致体温增高。

  “我已经没事了,你回房去睡吧!”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从那为换取解药的一吻过后,但凡他神智清醒的时候就下意识地驱逐我的存在。

  “我也很想,可是因为这十天都在照顾你,驿官说既然我的房间都不用,又出让给下一位客人了……”

  看起来也是个达官显贵,不然怎么原来天天往这边跑的驿官这几天都不见人影,连药都得我亲自去煎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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