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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有回答,看着我的脸愣了一会儿,半天才从后场端出一个碟子,里面搁着两只热狗和一小块干酪。

  我向他道了谢,接过东西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他在一边看着,紧盯着我的脸,又从上到下地打量我,几次想开口问什么却都没有说出口。

  我猜他是想问我的来历,甚至可能想试着叫我“Jack”,看看我是不是会回答——Steve说过我的轮廓和身形都跟父亲很像,任何一个认识我父亲的人都不会怀疑我跟他的血缘关系。

  但是我并没有打算这么快就跟任何一个人相认,所以只是自顾自地埋头吃东西,抬头撞上了他的目光就淡淡一笑;从酒吧出来的时候清楚地感觉到他隔着玻璃落在我身上的目光,也只是轻轻抿嘴,心里却泛起一种微热的情绪。



  我去了教堂边上我们家的老房子——很简单的两层楼的公寓,一楼在父亲还在的时候就卖给了一家银行做分理处,二楼在父亲去世之后曾经被Karl霸占了一阵子,后来又被拿来抵他在赛马场欠下的债。

  我回来之前,东把钥匙和地契交给了我,地契上写着我的名字,端端正正的“Jack Jang”,是一年前刚刚过的户。

  马路旁边有一条楼梯从房子的外侧直通二楼,公寓的大门与我从前的卧室之间有一条大约五米左右的走廊。房子在我来之前东就已经请人打扫过,地面和墙壁都很干净,大门上的铜质把手还能看得出清洁剂擦拭过的痕迹。

  我打开大门,直接走进父亲从前的书房,皮箱丢在门边的拐角,自己则窝进窗边包着皮面的大靠背椅。窗户正对着街口,一眼看过去基本上可以一览整条街的全貌;大磨房的风车几乎就是在头顶转动着,左下方的对面就是酒吧的大门。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下火车,我靠在柔软的靠背上居然开始犯困;半梦半醒之间,我听见大磨房的风车支支呀呀的声音,似乎……还有钢质的鞋钉磕在小石板上的脆响。

  唤醒我的是那声已经许久不曾出现在梦境中的枪响。我陡然惊坐起来,额上渗出了凉凉的汗珠,眼前的景象像是在剧烈的晃动之后突然定格;再一定神,才发现天色已经黑了,酒吧的霓虹灯又重新亮起来,在漆黑夜空下闪烁出一种迷乱的光芒。



  我其实并不太喜欢那种光芒,尤其是在父亲刚刚去世的那阵——午夜梦回,总被那迷幻的光芒和脑海中乎远乎近的枪声搅扰。

  然而现在坐在离它这么近的地方,自上而下的俯视,我却似乎有了一种别样的滋味——我几乎能体会到一种类似于的君临天下的意味,突然间也好象明白了父亲常年坐在这窗看向窗外时的心情。

  不过我没有时间总在这里耗着回忆父亲过去的点点滴滴了,我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父亲的那间酒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实更像一家赌场,13号街也有着“赌场街”的别称,原因是整条街总长不到两千米却大大小小林立着近百家小型赌坊。

  每到夜幕降临、酒吧开始营业的时候,也就是赌场爆满的时间;城里的各路人马都会涌到这里来酣战一场,赌徒之中甚至包括镇政府的官员和街上巡逻的警察。

  也就是由于这个原因,才使得这条街在道上显得相当抢手——整条街一个晚上无风无浪的收入就能抵得上一次危险重重的走私交易,这样一块肥肉自然很多人都想能争得一口。

  我再次走进酒吧的时候里面早已经拥满了人,天花板上所有的灯都亮着,但是腾满了的雪茄和劣质香烟的青白烟雾却仍旧让四周看起来非常昏暗。

  我不太适应地眯了眯眼睛,四下看了看——左侧的舞台上一个金发女人正依附着钢管狂野地摆动腰枝,舞台前面围着的男人不时地随着她的动作起哄,剩下的人分成几堆高高矮矮地拥在一起玩他们最爱的赌博游戏。

  我知道他们是在玩一种纸牌游戏——据说是一种原来只有华人才会的玩法,也是比大小,却与西方人传统的五张牌的玩法不同:每人每局只发三张牌,而且是一次性发完,三张牌都是底牌,牌的大小依次是三张、同花、顺、对和单张,开牌之后牌最大的是赢家。每圈牌先说话的是庄家,余下的人根据手里的牌和庄家的注金下注、加注,不再加注就说明放弃了,也就等于输掉了之前的注金。

  这样的玩法其实相当没准,而且输赢变化也快;但是由于三张底牌没有一张能被人看见,有的时候即使手上的牌很小,只要敢大胆下注,也有可能会使别家因为摸不透底细而放弃,所以还是很多人喜欢玩。

  我去柜台要了杯冰镇的威士忌,看见老Jim的时候向他露出了第二地见面的人半生半熟的笑容。他也冲我笑了笑,但是笑容依然有些不自然;把酒递给我的时候目光再次落在我的手表上,却还是没有开口。

  这倒正合我意,因为我原本就没有打算一开始就暴露自己的身份——这个身份即使是对于父亲曾经的手下也还是相当敏感——六年没有我的消息,他们都已经分摊了父亲和原来Jang氏帮会的大部分财产;现在我如果突然出现还声称我是回来接收这条街的,肯定会因为有可能侵犯到他们的利益而招致反对。

  所以我必须采用迂回战术——这是东的说法——我必须先跟他们打成一片,再以适当的方式让他们知道我的接手绝对不会侵犯到他们的既得利益,之后才是真正可以公开身份的时机。

  不过单就跟这帮人打成一片这件事情,做起来恐怕就没有做起来那么容易——毕竟对他们来说我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外来户,而一个已经形成固定状态的组群对于外来户似乎都存在一种本能地排斥。

  轻轻抿了一口杯里的酒,我观望了一下,最终决定把最中间的那一桌作为我初次的战场——如果我没认错,那台的庄家应该是父亲从前的得力助手Gary Lee;以他的影响力,应该可以帮我镇住帮里一半的势力。

  “嘿,我能掺一脚吗?”决定了之后我就朝着那台桌子走过去,之前刚刚走了一个输光了的家伙,台子前面刚好空出一个位子,就在Lee的下手。

  “……外地人?懂规矩吗?”Lee抬眼看向我,被烟熏得红肿的眼睛眯成一条线,嘴里叼着的雪茄让他说的话听起来有些模糊。

  “应该吧,小的时候跟人玩过,不过要是这几年规矩改了我可就不懂了。”我说着坐了下来,从口袋里掏出几张大钞让站在一边的侍者替我换成零钱,“底注是多少?”

  “五十。”Lee朝台子中央搁上一张五十元的钞票,没再说什么,开始发牌。

  这一局我是一对Q带一张梅花7,牌不算太大,但是如果不加注又显得太亏,于是我跟着Lee又加了五十元的注,算是投石问路。

  下手那个有些谢顶的男人没跟,之后的一个看起来像美国牛仔的家伙加了一百,剩下的两个也都跟了一百——看样子牌都不错。

  Lee看了我一眼,扔了牌表示放弃。我冲他笑笑,却又跟了一百——这一台一共六个人,玩的人不算多,从机率上讲应该不会这么巧一下有三个人牌都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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