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眼先是被他的告白弄昏了头,接着蓦然瞠大眼睛,小嘴惊愕的打开。「我记得这句话……」她摸着额,「让我想想,我发誓,我记得这句话,我不知道在哪里对谁说过这句话的……」
她明明记得,为什么会想不起来?
看她逼迫自己的模样,曹黔再度抱住她。「不要着急,我说给妳听,这几句话是妳几年前要离开我,打给我的电话中最后的留言。」直到发现她失踪,遍寻不着,就算发动瑞士所有的警网关系,也音讯全无,失望之下,有一度他还把那些话当成了她的遗言。
「我不知道自己对你的感情那么深刻……」她居然傻得要霍一飞拿掉她的记忆,要不是这场邂逅,她岂不是要寂寞千年?
她真是活该自讨苦吃啊!
「是我没有珍惜妳,是我的错。」
荷眼迅速掩住他的嘴,轻摇头。「别再说了,都怪你我太年轻,年轻的不知道要珍惜彼此。」
「妳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证明我不是个很差劲的老公吗?」如此,虽然不是花前月下,丝丝小雨也算良辰美景,赶紧打铁趁热。
「又结婚吶?」
「我保证这次不会像上次那么多宾客了。」
「我们上次结婚客人很多?你家族很庞大吗?」她等于是一张白纸,对于他的家人而言。
但是,这不成问题。
他的家人巴不得他早日「再婚」,至于新娘是不是同一个人,他可以稍后,也就是生米煮成熟饭再找机会解释。
一家人好商量。
「你看!」他们两人不知不觉沿着海边的堤岸走到另一处山丘,由偾起的山丘往下望去是灯海般的社区。
他随着荷眼的手势看过去。
「真漂亮,看了叫人感动,不管走到哪里,每一个屋檐下都有一盏灯,不管那灯是明亮还是微弱的,都代表着温暖,萧伯纳说过,家是世上唯一隐藏人类缺点和失败的地方,同时也蕴藏着甜蜜与爱。」
「我就知道带你来是对的。」荷眼蹲下来,两手握着护栏,把额头抵在上面,眼神蒙蒙的跟下边的光明衔接。
很多时候,她会一个人到这里来,对着晴空发呆。
因此,一整天下来天空的变换,空气的流动,社区下面来来去去像蚂蚁的人潮,她常常看在眼底。
她有着人的身体,根深蒂固的性子却不脱野性,她仍然喜欢大自然,喜欢不受拘束,喜欢发呆,喜欢混日子胜过赚钱工作。
曹黔随着她蹲下来,这一瞬问他有些明白能让她自由自在的环境,不是他用钱堆砌起来的金屋,是逍遥自在的自然环境。
当年,他把她从大雪原带回家的时候就应该想到,却迟至今日才开窍。
他心里有了决定。
「回家吧,我有样束西要给妳看。」
「好哇,不过你要背我下去。」她骨子里的淘气又冒出头来了。
「我可以说不要吗?」他一脸严肃,亮晶晶的眼神却泄漏了他真正的心意。
「不行!」否决!不许翻案。
「那……就上来吧!」
「YA!」她用力的跳上那堵墙也似的背,紧紧用手圈住他的脖子,拨乱他中规中矩的头发,这才得逞的哈哈大笑。
他一路威胁的嚷,「妳这么顽皮,要是妳跌断手脚,变成没人要的四不像,我不负责任喔。」
「不管,不管,不管怎样你都跑不掉了。」她笑得好开心,笑得白牙闪闪,笑得如花绽放,笑得曹黔也感染了她的快意。
他故意摇摇晃晃,惊险万状,连跌带跑的把她背回家,恶作剧的把她摔在柔软的沙发里面,然后叫苦连天。
「好重,好重,我的脚都软了。」
「软脚虾。」荷眼羞他。
「妳敢耻笑我?!」他作势凶恶,两人一下缠在一起。
她气喘咻咻。「我认输……」
她举双手双脚投降便是。
「认输是吗?我要索赔。」曹黔低下头,尝遍她柔软馥郁芳香的小嘴。
「你……根本是故意的!」被吻得什么都忘光,直到呼吸了新鲜的空气她才寻到自己的指控。
「我情难自己。」
他有表现得这么明白吗?想吃了她的欲望。
「呿,你不是说有东西要给我看?」不会也是证她的吧?
「妳好打击我的自尊,我对妳没有足够的吸引力吗?」他还巴望干柴烈火一触即发呢。
荷眼叹息。「要是你的魅力不够,我会为你这样神魂颠倒吗?」
还要人明说,啧!
「我不为难妳,来,我是真的有东西要给妳看。」把她从沙发中牵起来,曹黔带着她走向另外一间起居室。
他的眼闪耀着无比的光芒,经过小小的走廊后,把一脸疑惑的她往前推。
前面迎来的是一整面墙壁的照片,黑白、彩色都有。
荷眼不能呼吸了。
她摸着心口,踌躇的来到墙壁面前。
每张照片都被人用心的贴着,丝毫不伤画面。
她的眼浏览过去──
戳了戳上面的人。「……怎么都是同一个人?」
「眼熟吗?」曹黔出声。
「都是我……」她声音沙哑了。
曹黔靠近她,两人并肩。
「这个地方是跟莱茵河瀑布距离只有三十七公尺落差的夏夫豪森,河上有美丽的餐厅,妳跟我在那边钓鱼,结果,妳吃掉的野餐食物比我钓上来的鱼还要多。」
「我……想起来,这家餐厅的熏鲑鱼很好吃,我连续吃了两顿,那个叫厄尼的胖老板还把我抱起来转了一圈,害我眼睛冒金星,尖叫的声音在横梁上面绕,厄尼说我把河里的鱼都吓跑了。」
照片上的她笑语如花,穿着花裙子,手中拎着一条小号蹲鱼。
「妳手上那条鱼是我的收获。」
「我想想……是你害我钓的鱼跑掉的。」
她想起那时的惊险情况,噗啡一笑。
「妳还想起了什么?」
曹黔的目光在她的脸庞上留连,声音有着压抑的迫切。
他要人八百里加急搭机送来的照片真的派上用场。
荷眼不说话,眼光往下方望去。
「这里又是哪里?」她雪白的小指点啊点的。
「啊,这里是圣莫里兹,圣莫里兹是滑雪者的天堂,夏天是登山健行的好地方,我们那个假期有三天是逗留在那里消磨时间的,妳喜欢冷冽的高山气候,越冷,妳玩得越开心。」
那个傻呼呼的她戴着大毛帽,雪衣上印着泰迪熊图案,叫人发噱。
「妳知道吗?那件外套我们各有一件,穿起来是很可爱的情人装。」
「胡扯,你不像会穿那种衣服的人。」她羞他。
「我也没料想到现在的妳个性会改变这么多。」
要不是时间有限,他们还约好要去爬马特洪峰看冰河。
「这个裸男看起来好像是……你。」
咕嘟,吞进喉咙的口水好大一响。
顶着湿漉漉的头,腰际围着饭店提供的大浴巾,那个人不是曹黔还有谁,仔细看,那时的他神情还稍稍带点青涩,少了现在的稳重。
「是妳帮我照的照片。」
这下,铁证如山了。
然后,那台相机被冷落到墙角。
说实在,他们只花了四天在游山玩水上面,其它时候不是没有玩兴,是被热情冲昏头的下半身主导留在饭店,几天几夜下不了床。
热恋中的男女,难分难舍。
荷眼在左边的最上角看见两人唯一的一张合照。
「妳跟我后面那幢房子是我们婚后第一次的租屋,那天,我们新婚第一天,它在伯恩。」
决定了要一生厮守并不难,尤其在感情萌发的时候,一分钟见不到对方都觉得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