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我!”
丁绯轻笑,不依地捶了他强壮的肩头一记。“哪有人求那么多次婚的?”
这是什么话?沈野看了绯含羞带怯,深情万种的眼瞳,狂喜迅速将他包裹住,他不敢置信的声音:“小绯,难道你一直记得……”小时候的约定。
丁绯警觉得快,睁大水灵清亮的眼瞳,神情有些不满。“你忘记自己说过的话?”
“喔!”沈野高兴得像一脚踩在云端上。“傻小绯,我怎么敢忘,我一直以为……喔!我才是那个大傻瓜!”
“阿野,”丁绯稍稍推开他热度十足的身躯,追根究底。“你怀疑我答应过你的事?”
沈野低喟一声,坦白和苦恼揉上他出色的五官。
“这么多年,你一年比一年更美,我以为——忘记诺言的人是你。”
谁明白他经常表现在外的不在乎是因灵魂底深切的渴望而被刻意扭曲的行为?
“我从来没有过别人。”她如梦低语。
“我也是。”他宣誓。
他是名副其实的庸人自扰,居然傻傻的独自熬过这些年。
“你又骗人!”她看他变幻不定,震惊不已的表情,心中难掩“报复”的快意。“你答应回家相亲作何解释?”
沈野不放过她脸上任何细致的表情。“你吃醋?”
“胡说!”她百口莫辩地嚷嚷,一张脸因为被洞悉了企图摹然又胀红,老天,她一辈子从不知道什么叫脸红害臊,今天可把一辈子的份全给用完了。
沈野开始狂笑,老天!他爱死了她娇羞如花的模样,这真的是他认识了十几年的小女孩吗?
“没有别人了,我的心里自始至终只有你,不管以前。现在或未来,永远都是!”
“哦,”丁绯第一次主动勾住沈野的脖子给了他一个响吻。“小乌龟……”
沈野不在意她又叫他的绰号,谁会在乎呢?他还希望以后跟她生下一堆小乌龟哩!
不过,这件事暂且不要让她知道,现在最重要的是——
他圈紧她,封住她的唇——
※ ※ ※
沈野和丁绯的婚礼选在百花齐放的春天。
他们没有因循旧规在一流饭店请客,因为身为主婚人的丁奶奶有意见。
老奶奶放话啦:“大饭店的东西又贵又不经济,咱们的亲戚全都是乡下人,大老远赶到台北又吃不饱,不划算又失礼。”
嗯,不愧是一家之主,考虑得面面俱到。
沈父、沈母见了绯答应嫁给自己的儿子,心中一颗巨石落地,早已高兴得合不拢嘴,更何况丁奶奶的要求合情人理,哪有不答应的理由。
于是乎,五十桌的外烩桌就热热闹闹地摆上沈家的超级大庭园中。
在绿荫花影下办桌虽然有点不伦不类,看起来“怪怪”的,可是喜事就是喜事,皆大欢喜比较重要啦!况且也算挺别开生面的,不是吗?
杯觥交错,酒过三巡,客人起哄要新郎新娘敬酒,欢呼声未消,忽地,门外涌来更多的客人。
沈氏夫妇没见过这样的阵仗,这一瞧,差点把眼珠子给瞪得掉下来了。
这些人……少说也有上百人,而且,清一色全是学生。
他们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喧天的七彩烟火和彩炮便纷纷从他们手中争迸而出,一时五彩缤纷,闹上加喜,把整场喜宴炒得更是热闹非凡。
“恭喜丁老师、丁师丈新婚快乐!”
这话乍听之下是一般的贺词,没什么特殊稀奇的地方,可是上百人的声音,呵呵呵,可就够骇人的喽!
不消说,领头带队的人当然是老校长和阎罗了。
沈野轻轻捏了捏丁绯的小手,扬眉笑问:“没想到你还真适合当老师,这么受欢迎!”言下之意有些酸溜溜的。
丁绯透过白纱对他悄悄扮了个鬼脸。“看你以后敢不敢欺负我,我的亲卫队可不是假的喔!”
“是!娘子,夫君我以后一定唯命是从,不敢小觑娘子的魅力!”
丁绯忍不住娇嗔地捶了捶他,美国一瞪。“贫嘴又油腔滑调!”一副活脱脱的恩爱情深!
“咱们已经让大家看够了,走吧!”沈野睇视正因为这群空降部队来临而忙得一塌糊涂的众人,悄悄地对着丁绯耳语。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他可不想让自己一刻值千金的良宵花月夜浪费在这些人身上!
反正会有人招待他们,今天他是主角,突然“失踪”相信所有人都能谅解的!
“你想去哪里?”了绯好奇得很,她到现在才发觉她对这位未来的丈夫显然认识得还不够多,她喜欢他这个顽皮的馊主意。
沈野拦腰抱起新娘,只可意会地眨眨眼。
“去我们该去的地方!”
艳如玫瑰的红晕瞬间布满了绯如人间绝色的脸蛋,她羞涩无语,依偎在丈夫的怀中,坚信他将会是她永远值得托付一生的真爱!
真爱
等待哦最真的爱
深埋藏在心中春去秋来
你知道
你爱她你爱她你爱她
风雨终会过去
你和她也曾伤心怀疑却从未放弃
也许你曾哭泣
故事愈美丽愈悲喜
愈教你爱她
她正在期待你真挚的爱
现在到永远不会更改
她正在期待幸福的未来
任世间沧海都有你在
直到永远
尾声
中正机场。
入境处。
龙骧提着简单的行李箱,一身风尘仆仆。
望着台北光灿明媚的阳光,他摘下墨镜,停驻步伐,炯炯有神的眼瞳像在宣战般:
拾叶,我来了!!
——完——
第十章
《喷火女郎》之番外篇
——今生有约
那年。
沈野十六岁,沈潜十四、沈风十一,而沈家的老幺拾叶才刚进国小一年级。
这年的暑假,沈野刚经过高中联考的洗礼,还没来得及看榜单便随父亲举家搬到了草屯。
乡下的生活没有大台北多彩多姿,就连夜生活都稍逊一筹,大人觉得乏味,小孩子的适应力可是好极了,他们才没空高喊无聊、寂寞或什么的,家里有三个正值春春期和叛逆期的男孩,没把家里搞翻天,就够阿弥陀佛的了。
举家他迁后的第三天,沈野就将四处的地理环境摸了个清清楚楚。
学校的运动场就是三兄弟打篮球、拚命厮杀的好地方,三个人总是不打到太阳西下不肯罢休。
这天,三个人又赶在沈母规定的时限内踏入家门,三个人嘻嘻哈哈地在互相吐舌的时候,一群年纪约五、六岁的小孩个个一脸仓皇地跑过来。
其中一个抬起浓眉大眼的小脸。
“大哥哥,请你救救小绯……”
“怎么啦?”三个男生只剩下脱鞋脱到一半的沈野,沈潜和沈风早将沈母的叮咛置之脑后,直接穿着球鞋进屋去了。
“小绯挂在树上下不来了。”小男生的眼眶隐隐浮现着晶莹泪光。
沈野环视他们个个脏兮兮的小脸,无可无不可地说道:“这样啊,大哥哥帮你们看看去。”
“谢谢大哥哥!”几个小鬼吁了口气后异口同声。
几步路,沈野看见了那棵龙眼树。
龙眼树就长在他们新家芳邻空地上,枝叶茂盛,绿顶如盖,树龄看起来颇大。
他仔细观望,看不出所以然,树上什么都没有。
“小鬼,你们该不会来寻我开心,存心捣蛋骗我吧?”
小男生拚命摇头,口齿不清地解释:“我们的风筝飞上去……下不来了,小绯说她会爬树……可是她上去已经好久了都没有下来,”他胆怯地瞥了眼丁宅。“我们不敢去吵丁奶奶,她铁定会敲我们的头……”
说穿了是怕挨揍。
看着那么多张哀求的小脸,沈野怎么也硬不下心肠甩头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