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男人终于被逼到了临界点、终于要疯了!看来这个地方无论如何都不能再待下去。
悄悄的,小芳收拾了东西,身子退了退,就趁大伙一个下注意的时候,她拉开办公室的门——
「李小姐!」
吓!有人发现她想要开溜。
小芳一惊,脚就像是生了根似的,动都不动地固定在原地,听到后头的脚步声正一步步地接近,她忍不住双脚发抖。呜呜呜……她好害怕哟!
「看你的履历,你似乎才刚毕业。」闻敬别走到她跟前来,凛着的面容一点也不疯狂,刚刚那一幕像是她的错觉,而他依旧是向来沉稳内敛的商界闻人,让人不由自主地想立正站好,跟他鞠躬。
「是,我刚毕业。」
「没当过秘书?」
「是,没当过秘书。」
「那你凭什么认为自己足以胜任这个工作?」
「凭着我对闻氏的景仰、凭着我对闻先生您的崇拜,所以我相信勤能补拙,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做得很好。」
闻敬别一问,小芳就忘了自己刚刚受了什么惊吓,口舌利落地把她背了好几天的台词流利地拿出来应对。
「你有多少的信心?」
「百分之两百。」她大言不惭。来闻氏之前她就告诉自己,这年头谦虚拿不到什么好处,唯有脸皮够厚,她才能毛遂自荐成功,这是她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必胜绝招,希望这一招对闻先生也有效。
「很好,我欣赏你的勇气,所以你录取了。」
「我录取了?!」小芳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气,她做了什么?怎么转眼间,她就变成闻氏里的职员之一!
天呐,她好兴奋、好高兴、好快乐、好想尖叫哦!小芳开心得快要毙掉,但转眼间,闻先生就给她一个电话号码,要她跟他的律师联络。
「联络邱律师?为、为什么?」
「因为我要把手中的产业全交出去。」他决定了,他不能放任自己的兄弟姊妹再继续糜烂下去。他要他们几个学会什么叫做责任心,否则的话,自己一辈子都要帮他们几个擦屁股,永远有收拾不完的烂摊子。
「全……全交出去!」小芳瞪大眼睛,以为自己听错了。闻先生刚刚是说,他要把他的产业全交出去是吗?
等等,闻先生家里就只有五个兄弟姊妹,而今天她有幸看到其中三位,而这三位……说实在的,她不觉得他们其中有哪一个足以胜任闻氏负责人一职,那么——「请问一下,闻先生您要把您的产业交给谁?」
「交给我的兄弟姊妹。」
「呃,有包括现在这三位吗?」
「包括。」
啥米?!小芳吓得手捧着心脏,差点喘不过气来。
「那、那再请问一下,闻先生您另外的两位家人,跟您一样厉害吗?」
「不,他们跟我大哥、大姊比较像。」
「跟大哥、大姊……比较像!」小芳戒慎恐惧地转过头看着还在办公室内,一副无忧无虑的那三个人。
闻先生口中说的大哥,大姊,该不会就是里面的这两位吧?!
「闻先生,我知道我这样说很不应该,但我还是想问您一件大不敬的事。」
「你但说无妨。」
「闻先生您把公司交给了您的兄弟姊妹,您不怕他们把公司搞垮吗?」他的家人一看就不是个做生意的料,他不怕自己回来后,变得一无所有吗?「闻先生,我不懂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是要惩罚他们吗?」
「他们是我的亲人,我怎么会惩罚他们?我只是要让他们懂得什么叫做责任。」
「只是这样?」
「是的,只是这样。」他想,他们也该学着成长,不能一辈子只想躲在他的羽翼下。
「但,闻先生,您不觉得这样对您的员工不公平吗?为了让您的兄弟姊妹成长,您把这么大的责任交到您的家人身上,却没有考虑过闻氏企业上下扛着上千个家庭的生计,只要公司营运不好,便是上千个家庭经济顿时失去依靠。」他不觉得这样对他的员工很残忍吗?
「李小姐。」
「是。」
「你知道我几岁创立了闻氏吗?」
小芳摇摇头。
事实上,她不知道,也不懂他干么问她这个问题。
「是我十八岁那年,那一年,我甚至只是个工专夜间部的学生,而闻氏那时候只是间家庭工厂,没有所谓的秘书、特别助理当我的左右手,而我依旧能撑起一片天,而现在的闻氏已经跟当年不一样了,有一群既热爱闻氏又有能力的工作伙伴,所以我相信,就算我的家人再怎么不谙生活疾苦,为了闻氏、为了你们,他们也会力图振作的。」
「如果他们做不到呢?那么闻先生您是不是会再回来?」小芳带着一丝期望;毕竟她进来闻氏是为了要跟他学习的,才不是为了要伺候那五个不知民间疾苦的太少爷、大小姐。
「不会。」
「为什么?」
「因为没了后路,他们才会全力一搏。」所以他走了,就不会再回来,就不会再恋栈权位。「倒是你,你要努力。我看得出来你有潜力,所以我把我的家人交给你了,从今以后,你是闻氏的执行长,我的兄弟姊妹要是有什么不懂的,你尽其所能地教导他们。」
「什么?!我是执行长!」晕倒,「闻先生,这……这不行啦,我、我才刚毕业没多久耶,半点实务经验也没有,所以您不能交给我这么重大的责任啦!闻先生、闻先生……」
小芳追上早已迈开步伐的闻敬别,双手颤抖地拉着他的衣角,眼眶中挂着泪,她心里有无限的惶恐。
然而,闻敬别却转过身子,拍拍她的肩膀说:「我相信你,你会做得很好的,因为你就跟当年的我一样,犹如初生之犊,任何事都难不倒你的勇气跟信心,所以别妄自菲薄,我相信你可以的。」
他这么一说,就像替小芳打了一针强心剂一样,她就像吃了菠菜的卜派,信心一下子全回来了。
「那么,闻先生,你要去哪儿呢?」她问,却没有得到回答。
☆
要去哪呢?
其实闻敬别也不晓得,他只想四处走走,只想回到当年那个不懂得计较的年代,所以他一走出闻氏,便专做以前不会做的事,比如说,他放弃以车代步,信步由缰地四处走走。
走进地下道,看到乞丐,他觉得有趣,觉得那样过生活也不错,所以脱下西装,跟着人家席地而坐,路过的人全拿他当神经病看,有人甚至远远看到他,便绕道而过,有人比较善良,看到他人模人样却沦落到这般田地,还会施舍他几个铜板。
闻敬别把别人给他的零钱放到隔壁乞丐的碗里,那乞丐看他的眼神就像是看到神经病一般,闻敬别冲着他笑,他更觉得他病得不轻,于是抓着碗跟草席逃得远远的,把地盘让给了他。
到了晚上,闻敬别窝在公园里,大地当床、以天为被,睡在公园的草地上,看着满天的星斗,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直到有一天,来了一个奇怪的老阿嬷,她蹲在他身边摸摸他西装的料子,跟他说:「少年仔,你的衣服料子不错ㄋㄟ。」
闻敬别但笑不语。
老阿嬷突然提出要求,「你把这件西装让给我家老公好不好?我家老公会很爱很爱它的。」她边说边用那干皱的手摸抚他的西装外套,好像那是她想了一辈子的礼物一样。
闻敬别看了自己的外套一眼,虽说它是他晚上遮风的唯一物品,但是看着老阿嬷喜爱的模样,他竟二话不说把它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