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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你那句『一将功成万古枯,秦王汉武成冢墓』,更是令我深有同感。」她摇头晃脑,还真以为自己是说书的夫子,「我也觉得皮囊之身,百年后仍得重归尘土。试想古今美人,有哪个能有不老之容、不死之躯,就算真的有,也是怪物一只。所以我不会在乎这些小伤疤,我甚至庆幸我在一场场大小劫难中,还能存活下来,还能保有健全的四肢,比起那些失去手足的人,我已经很感谢老天爷了。虽然我没有天仙般的姿容,可是我五官正常,没有歪鼻斜眼、也没视听上的障碍;而且,我还有关心我的家人。这些种种,已经够让我谢天谢地了,不是吗?如果我还不知足,奢求绝世的容颜、白瑕晶莹的光洁肌肤,修长的美腿等等,那早晚会遭天谴,而最快面临的是失去原本的快乐,那又何必呢?」

  难怪她总是笑嘻嘻的,因为知足嘛!

  「看吧!你也点头,这就表示你我的观点颇有相同之处。那么于我而言,去了解、清楚一个和自己有相似思考的人,又有什么困难呢?你讲课时透露的蛛丝马迹就够我懂你了,尤其在我层层剖析后,」

  引狼入室,莫怪羊会被吃得骨头都不剩。言振安苦笑自己种的因得来如今的结果。



  不过,在她也说了她潇洒的想法和知足的感想后,他觉得她更美了,因为她的内涵增添了她的光芒,难怪他总觉得她精灵似的外表意外的出色迷人。她的笑容和她的无求,大概就是使她散发光彩的原因。他想,他或许该深戚荣幸,他可能是她今生唯一所追求的耶!

  他觉得她这次洗澡洗得特别久,可他也格外的有收获,至少认识她皮肉下那颗不平凡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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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帮她吹干头发的时候,他突然问她一个深藏心底的疑问:「你为什么留长头发?」倒不是不搭她的脸,只是气质上有点不衬。依她潇洒爽朗的个性,应该是喜欢俐落的短发才是,她怎能忍受长发垂腰的「沉重」呢?

  「谁教你喜欢。」她的确是比较喜欢清爽俐落的短发。

  「我喜欢不代表你就要应我所好啊!」她看来不是那么没主见的人,怎么会为了他玩笑的一句话来,一留就留了两年。



  「我也不想啊!可是我全身上下没一处能令你满意,我也不可能为了迎合你就改变我的个性,想了很久,只有外在的头发能做到令你满意的程度,所以只好留长它啰!想剪短的话,等拐到你就可以剪短了,反正到那时候,你欣赏的绝不会是我的外表,而是最真实的我。」易采荷笑笑,再拨弄了下自己的长发。「况且,如果能得到你这么体贴的服务,我反而不再觉得这头青丝是麻烦了。」呵!她真有办法扭曲不利于己的情势。

  言振安心中的感动是无以言喻的。

  她居然会为他而改变自己?虽然不过是留长发罢了,可是,对于别人而言简单的事,却不知得有多大的力量才能使她不顾一切地决定呀!毕竟她是易采荷,易鹏家中的珍宝,何时需要为了投他人所好而改变来著?可是,她就是为他做了。纵使只是件别人眼中芝麻绿豆的小事,他却感受到她的心意,是真真正正的喜欢他,甚至爱他。

  他的心是肉做的,不是铁打的,纵使曾有过犹疑,他也知道该怎么做了。呵!他的采荷呀!

  他停下手边的工作,轻抚那犹是湿涤涤的长发,如捧宝贝般地掬起她一缯发丝至鼻间嗅了嗅。「好香。」

  「当然啰,你才刚帮我洗好耶,不会这么快就忘了吧!」

  她虽然很喜欢这份亲密感觉,却也觉得他今天好像真有那么点不正常,好像……有点疼惜她……哎呀!反正就是有点不对劲!

  言振安在她耳边呼出的气息,令她不禁感到酥麻,身上似有电流窜过般热呼呼的。怕打断这料想不到的意外惊喜,她甚至不敢出声,就连呼吸都很轻,怕呼得太大口,会让这美梦幻灭。

  他的唇贴上她燥热的脸颊,也感受到她的羞涩。呵!半夜会溜上他床的易采荷居然会为这普通的亲吻感到别扭?他没眼花吧!

  终于,他的双唇攻占了她的红润,滑溜的舌挑开她的唇,毫无预警地,他的舌窜入她口中,肆无忌惮地撷取她的芳香、深深地探索。这次的激情热吻,更较前几次深情、温柔,完全不同于往日惩戒意味浓重的吻。

  他的手探进她的浴袍,轻覆她的柔软,而唇也渐渐沿著她泛红的粉颈,以磨人的速度吻啮她完美的曲线,烙下他曾探访的痕迹。尤其对每个伤痕,他都吻得格外的怜惜,

  罩上她胸部的手,忽然一改先前的抚触,顽皮地逗弄她粉红色的蓓蕾,惹得她轻喘连连,身子难免又是一阵阵的颤动。此刻,柔弱的她在柔和的灯光下,看来尤其吸引他。

  他的细吻划过她的腹下,渐行至她私密的处女禁地,他以手扳开她的双腿。而她虽然明白接下来的举动,却仍压抑下心中莫名的恐惧,柔顺地服从他的要求。如果她会嫁人,今生也只愿嫁他,而这是迟早得面临的程序,只是顺序颠倒罢了,她告诉自己。

  他火热的舌舔吻著她敏感的核心,让易采荷不由得嘤咛出声。

  在这激情的一刻时,易采荷的肚子忽然叫了一声,打散了满屋的春色。她像想到什么似的笑了起来,而言振安再有情趣,也浪漫不起来了,只好停止挑逗的行止,君子地为她拉拢浴袍,强迫自己别去在意她颈上和锁骨间被自己烙下暧昧的印记。

  「啊!怎么停了?」她一副失望的样子,好像没失身是件可惜的事呢!

  言振安被她逗笑了。「没办法,谁教有人的肚子发出抗议的声音,还不解风情地大笑出来咧!」

  「肚子要叫,我也无能为力呀!它又不是经由大脑控制的。」人总得自失败中学习成长,所以她从这次的情况里得到宝贵的经验--以后要先喂饱自己和言振安,才能做这种耗力气的剧烈运动。要不再多几次这种杀风景的情形,真担心他会「欲振乏力」。书上说男人是很脆弱的,特别是「那个」部位,她可不希望自己往后的幸福断送了。

  「那你突然笑出来,总该是属于你大脑的管辖范围了吧!」

  易采荷想到适才发生的景象,不觉地又笑了。「我想到孔子,所以就不小心笑了出来。」

  「想到孔子?」她还真有兴致,想到死人。

  「我的肚子饿想吃东西,所以是『食』,而我们方才的行径是『色』。」她的脸又再次泛起红潮。「孔子那句『食色性也』,说得很符合刚刚的我们,所以我就不小心笑出来了。」

  言振安拿她没辙,没事她背那么多死人话干嘛!

  他认命地到厨房,准备她和他的晚餐。

  易采荷趁他煮菜时,自他身后拥抱他。「别难过,反正以后多的是机会。」

  拜托,刚刚表现出很失望的人好像是她吧!他转身,给她销魂蚀骨的一吻,趁她尚迷失在吻中时,赶紧将她推出门外。

  唉,连炒菜时她也不放过他。不过他觉得她真的真的好可爱、好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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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办,他是不是厌倦我了?」易采荷著急地吼著,差点震破电话另一端易采莲的耳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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