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辛苦的小夫妻已然培养出默契!平常在租来的小套房中缩衣节食,回家后
不管是那一边的家,则尽其所能地吃得头好壮壮,顺便打包回来;也就是吃不完,兜着走的意思啦!
其实他们本来是很愿意住在家中继续过着被家人呵护的日子的,但双方家长硬是存心要他们“好看”,直说既已成家就该培养成熟的性格与独立处世的能力,不由分说将他们打包踢出门。
在孙束雅产后三个月复学的同时,他们夫妻俩便沦落到十坪大的小套房来了。幸好宝宝一个星期只与他们住三天,另外四天由孙家与李家的人均分,否则他们夫妻一定会崩溃。
宝宝真的来得太快了,轰炸得人措手不及。
李举韶,这个十九岁的小爸爸兼大一新鲜人,正努力地赚外快中。
如果他依然是个“正常”的青年,他必然会如同以前求学时一路由幼稚园风光到高中时期那样,文武兼修、意气风发,左手捞田径赛金牌,右手执品学兼优奖状,左脚踢足球射门得分,右脚挥洒苍劲有力的毛笔字,然后,口中自然衔着为数不少的奖金、奖学金什么碗糕啥的!
不过,既然为人父了,就不能再混混度日,醉生梦死下去。在赚钱第一的原则下,他老兄也就稍稍敛起孔雀羽毛,将翘得高高的尾椎垂下来,韬光养晦,以期做好为人夫的表率──至少必须做到若有女人来投怀,绝对不是因为他太招摇的关系。所以他没参加社团,只在偶尔手痒时去运动社团玩一玩、到柔道社将人扛扛摔摔、到足球社射射门、到篮球社投三分球、到辩论社与人斗斗嘴诸如此类也只不过是偶尔。至于期中考得到全企管系最高分,也不是为了招摇,原因有三:第一,因为混混如他,自小向来就有着莫名其妙当榜首的天分,不是他太强,而是别人太弱;第二,家中悬赏奖励学金,第一高分一万元,第二高分五千元,再下去就没啦,如果混得太彻底,则会被大哥修理;第三呢,也是有助于赚钱的,全系第一名的亮丽招牌,足以傲视家教界混吃骗喝不愁了。
为人夫,可真是辛苦呀!
除了星期六、日必定留给家人之外,他晚上兼了四天家教,剩一天与志同道合的猪朋狗友在PUB唱歌娱乐自己兼客人,还可以赚取微薄的金钱;白天没课时帮忙写作业、抄重点,卖“考前猜题”命中率百分之六十,每每在考试前成为唯一抢手货。
这么忙碌的情况下根本没有招蜂引蝶的机会,如果还会招来别人的爱慕,那也只能怪他生得太师;如果招来的是师长、学长们的关爱眼光,就得说他能力太强了。
不过,抱歉得很,他李家老兄一概没精神理会,赚钱比较重要啦!
抄得很累,将笔一丢,李举韶高举双手,动了动自己僵硬的肩膀。要命,晚上还得去教那名笨得飞天遁地的国三生何谓“因式分解”,天晓得一个连基本公式都搞不懂的小鬼如何去应付明年七月的大考?要他说,他会直接指着南阳街的方向祝他一路顺风;方便的话,让他赚介绍费更好。
不过,也不错啦,将那小子的数学分数从个位数提升到十位数,小子的家长早已千恩万谢。这个钱赚得并不辛苦,只是一味的赚钱操心劳力.还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唉──呵──叹息声吁到一半改为呵欠声,十月底了,天气正好催人眠。
才想拿下二百度的近视眼镜好生眯个十分锺,却见得一位娉婷美女已落座在他对面。气质斯文,看来一极棒的优雅美女形象,足以勾引图书馆内百分之九十九的旷男芳心;只消她放放电,没有半尾家伙能逃其电眼的魔力。而美人儿显然也相当明白自己的功力高强,在梦幻般的一笑后,大眼直直对上对面的俊男──李举韶,用端庄可人的笑脸以对,朱唇轻启,流淌出清脆的嗓音:
“李同学,又在用功了?”
他认识她吗?李举韶左看右看,发现一大票痴男眼睛抽筋地定在这边,可见这位美女颇有来头,不会是校花系花之类的人物吧?有可能。
“请问有何指教?”他直接问着。既没有发晕盗汗,也没有脸红心跳,当然也就不会偷笑自己受美女青睐的好运道。
美人儿编贝玉齿轻咬下唇,显见他的反应令她颇懊恼,也甚感因反应不对而使话题无以为继。
“我……我是乙班的刘淳雨。”
她以那种“这会儿你该知道我是谁了吧”的表情期盼得到回应,实在令李举韶无比为难。会令他注意的人不多,除非是某方面有专长的人才能荣列其上,但这位小姐除了她可能是系花之外,还有什么丰功伟业吗?
“你好。有事?”无论如何。这才是重点。何况以他现在的身分,最好表现得呆一点,如果对方的企图是当他李某人的女友的话,能撇多远就撇多远。
“我……我想知道你对我的看法。”似乎用尽毕生之力才将话说完,并且含羞带怯地垂下头。
“我不认得你,所以没有看法。而且我已有老婆了,没有空出来的怀抱再去容纳他人。我想,你应该也不是这个意思吧?”他很好心地给台阶下。
“你……你有女朋友了?”而且还到了已称“老婆”的地步?羞怯不见了,大美人此刻的红晕是因为羞怒。
奇怪,怎么没有人相信他口中的老婆是真真正正的“老婆”?不管啦,没差啦!他点头。
大美人倏地起身,在眼中涌满两泡泪时,丢下一句:“我不会放弃的!”
随着白裙飘飘,大美人铩羽退场,看得一票痴男好不心疼。
“造孽呀!”随着一颗篮球飞来,调侃的女中音也传了过来。
“杏子,又找我玩球了?现在不行,我工作还没做完。”他将球丢回去。握起笔又开始努力赚钱。
王春杏甩甩短发,悄立一边偷看他好看的侧面。
莫怪他一入学就吸引女人注目,谁能不被阳光一般的大男孩吸引呢?俊秀的面孔因架了金框眼镜而显得无此斯文儒雅,而且他的皮肤天生不场晒黑,真正像一名白面书生;功课好,运动也强,口才更上佳,天生是白马王子的料!尤其当他开怀大笑时,简直让女人心怦失神。
他自知条件好,但并不高傲,和气而逗趣,与任何人都相处得极好。但他也有缺点的,太爱钱以及太过冷淡──对男女之情冷淡排拒。入学至今两个月半了,一路跌碎在他身后的,是女子们的玻璃心。
因为他一直表明自己有要好的女友,所以大家也没给他按上什么辣手摧芳心的盛名……但,他真的有女友吗?还是只是想阻止女人示爱?
王春杏衷心希望是后者。
“干嘛,吃我呀!要收钱了哦!还不把口水擦一擦!”李举韶猛抬头,笑弄着同班同学男人婆。
“去你的!我玩球去了,下工后咱们打一场。”
“再说。”他挥挥手,看她仓卒离去,不在意地耸耸肩。
终于得以拿下眼镜会周公去了。
眼前花花草草芳华遍地,但他小指上的红线,早与一名女子缠成了一生一世。说来还真的可惜,不过如果束雅不是红线另一头的伴侣,只怕会更可惜吧?
大概。这么想也好,反正老婆到底是娶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