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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知道我一直感冒?”她抓到疑问。

  他顿了一下,笑道:

  “你不会以为我真的放得下你吧?只有小孩子的吵架才会老死不相往来,所以才会和好得快,因为受不了互不搭理。你真的四个月都不理我死活呀?”

  承认了不就代表自己真的是小孩子?她叉腰跪坐起来。“我也是知道你一直在当工作狂怒的。”



  “那你知不知道这四个月来,有好多千金小姐前仆后继的想招我为驹马爷?”

  “你才看不上呢。你喜欢我,我死了才许找别人。”她好骄傲的宣告。

  “你不会死。正如你刚才说的,你死了,我绝不曾往你坟前痛哭失声,那人没有面子了。”扑身而上,将她压制在贵妃椅上,居高临下的看她。

  “喔,我想你大概会立即找新人递补吧?”她酸酸的臆测。

  “不。我会陪着你一道。这样下次投胎搞不好还可以投生在同一个国度,也没有年纪的问题。”

  这是不浪漫的男人甜言蜜语的最极限了。她叹了口气。“如果我们的寿命只到明天,你想我们现在应该做些什么事不算浪费?”



  又是乐观随性的单晓晨了。

  “先来个吻,然后走到枫树下散夕数落叶,做着每一对恋人必做的蠢事。”他磨她面孔。

  “别忘了准备纸巾——”她咕哝,好想流鼻涕。

  “那当然。”他印下唇。

  余韵……

  “就这样了?”莫伯刚站在花木扶疏的后院问着。

  莫靖远正收着手提电脑,漫不经心的回应外祖父:

  “当然。反正晓晨还有七年的求学生涯可过,她不会太早被娶走的。”他哪舍得一手拉拔大的妹妹嫁人?至少也要等到二十五岁。

  莫伯刚道:

  “我还是觉得不该那么早帮晓晨找到丈夫。”

  “谁教世上只有一个唐劲呢?”与唐劲共事三年,莫靖远早已订下这个最佳妹婿。“晨有七年的时间可以决定要不要嫁人。”

  “那孩子,连生气也这么正面,真难得了。瞧瞧今年夏天的成续这般亮丽,真想让他一直这么『震怒』。”虽然纪秀双的泼硫酸行为在意料之外,但幸而没铸成大错。莫伯刚仍觉得小俩口的测试似乎仍是太少。有了爱女的错嫁事件,他对外孙女的补偿心态强到非得让她幸福不可。

  当然,千挑万选出来的唐劲没让他失望。

  “同样的把戏别做第二次,否则唐劲真正气起来,索性弄垮了莫氏可不好玩。我们不是身分特殊的晓晨,小心为上。”

  “靖远,我们莫家是不是很奸诈?”莫老爷不自觉的感叹。无奸不成商哪。

  “外公,我们的确是。”

  一老一小悠然品茗,空气静谧了好一晌。

  “真想看看唐劲发怒的极限。”莫伯刚道。

  “成呀,让他知道我们设计他爱上了昂贵的千金小姐,到时莫氏肯定会被轰掉一半。”莫靖远大方的任君选择。想要目睹也不是办不到。

  “那,转嫁给别人呢?用别人来撩拨,例如单氏?”

  “他们没那么大本事,反倒上个月气得我爷爷住院三天。功力不足的别试着与他交手才好。”莫靖远给予良心的建议。

  没得玩。老者有丝意兴阑珊,最后才不甚关心的聊起:

  “你那个庶出的妹妹呢?你会替她安排对象吗?看在她忠心维护晓晨的份上。”

  莫靖远耸肩。

  “等天时、等地利、等人和。时机到了少不了推一把。我也不过就这两个一同生活的妹妹。”

  “那娃儿十分漂亮,不难嫁,可惜没有嫁妆。也许你该挑个名门公子或只手打天下的男人。要是那种天下未打成,一心想找助力的才俊,大抵不会追她的。”世故的老眼已看透情势。

  “再说吧。也得是真心爱她的人才可以。她吃太多苦了,不忍心让她再吃苦下去。”

  几片薄云轻轻飘送下来。听说今年的温哥华将有个银色圣诞。茶香往天际逸去,一老一小的闲聊在静谧中偶尔响起。

  过了春夏秋冬,圆了一份情事。冬天,适合休憩;让有情人取暖,让待情人追寻,让一切悲欢喜怨教白雪掩盖成宁静。

  一切,等待春天,重新来过。

  一九九八年,在此划下喜乐的句点。

  《全书完》

  打包一力九八,过年喽!

  每年年末,总会习惯性的来个回信大清仓,或心情大扫除。今年来点综合的整理吧。

  辛辣的信件——今年从缺。

  疲累又徒劳的一九九八——不说也罢。

  抓耳挠腮了许久,我们就来说说我对写小说及看小说的态度吧。

  我在取材写作时,往往出于一时冲动,就啥也不理会的动笔去写了。常为了某个尚未成型的想法一章回一章回的延伸下去,直到我想要的感觉在笔下写成了一个故事,以及表达了我想要与人分享的思维。

  比如下笔“何妨错到底”时,是为了观察“莫君怡”遣个人。她不是主角,但却是个极重要的人物——不在于她生了女主角,而在于她的存在彻底影响、主导下一代的心性人格的成长。这种影响不光是在唐劲与单晓晨身上,甚至单夜茴以及往后某一位男士也因她曾经存活世上三十多年而有了不一样的人生……这是后话,没必要谈得太早。

  我想表达的是莫君怡,所以下笔开稿时,心思总绕在她身上,然后思索男女主角该有的进展。

  基本上我是建议你们不必想太多的,因为我的触发点常常与故事八竿子打不到一船,想要的只是一种新鲜的企图心来让我在写作路上不感乏味。我在下笔告诉你们一个故事时,往往也同时在心底构筑了长长的延伸来飨宴自己。

  我架构了莫君怡年轻生命中所有的相逢与别离、她的思想与人生,再因她而产生了莫家、单家庞大错杂的枝叶;两个富户不同的处世观、道德观,再去牵动相关人物的爱嗔悲喜……脱了一本稿像是在香蕉串上取了一只香蕉面现于世人,而其他剩下的,全犒赏了我自己。

  也许,心情不错时再出香蕉串上剥下另一只,再多可没有了。我一向鸭霸的独吞很多很多,收藏在我幻想世界里的藏经阁,自行回味。这是当作者最大的快乐。

  以上举例,大抵已抖光了我数年来写作的态度,为免你们惊吓过度,就此结案。也好保留我一点神秘感。

  来来来!来谈谈我看小说的乐趣。

  我是个什么书都会看上一些,然后不求甚解的人。看书对我来说是极棒的休闲方式。看古典文学、诗词或言情小说、漫画,心底并不会给予区别“有水准”或“没水准”。在我而言,全是娱乐我的文字或图画而已。只有好看不好看、精采与否的差别。

  好看的书会教人读到兴起时拍案叫绝,急欲打电话与朋友分享。不好看的书我也能找出反向的欢乐来愉悦我自已。

  言情小说界的作者挺多面貌的。我认识他们吗?不,绝大多数是我不认识的。

  我必须招认,我是个很喜欢观察作者的人,由序文中去推敲其个性。再招认一个小秘密,看作者的序常令我得到极大的乐趣。

  不,我的意思不在于作家们写得多幽默、多字字珠玑,而是在字里行间猜想的过程得到乐趣。像我这么无聊的人一定不多。

  有些人的序写得极为夸张逗趣,纯为博君一灿;有些人常是一连串的感谢(可能是刚出炉的作者);有些人写成字词优美的散文,自成作品发表区;有些人则介绍了一串亲友团与读友亲近;有些人以“写不出序”为开头,“终于混完”为结尾,其实写了不少拼凑的哈拉;再有以慈善为宗旨的励世文;以抒发心情为主的澄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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